天色已黑,我跟许文琴顺著厂房那条路慢悠悠的走著。
    她的脸上,始终掛著淡淡的笑容。
    这样安静的生活,已经是她梦想的天堂了。
    “在这过得还好吗?”见她不说话,我隨口问道。
    “好啊。”
    “很好。”
    她回头看向我,在路灯的照耀下,她的眼睛明亮动人。
    “没人欺负你吧?”我下意识的问道。
    她这性格,太容易被人欺负了,不管是在学校,又或是在社会上。
    单纯善良的人,就跟一样柔软。
    陈老师说这个世界上好人很多,但同样的,我觉得坏人也不少。
    “没有啊,我觉得这里的人都好好,程阿姨对我很好,同事对我也好。”
    “我很喜欢这里。”许文琴的眼睛弯成了月牙。
    看得出来,在这她很满意。
    她要的从来都不多,简简单单的幸福,就是她一直奢求的。
    “喜欢就好好干唄,裁缝工资不低呢。”怎么说我也是服装厂的员工,对裁缝的薪水还是清楚的。
    许文琴心灵手巧,干活又麻利,像这种计件的活,她绝对乾的又快又好。
    加上叶童这层关係,以后混个领班啥的,工作还是很轻鬆的。
    未来一片光明。
    这学裁缝的,大多都是女孩,而且这一行,虽然说不像做生意那么暴利,但只要肯干,足以养家餬口。
    比警察的工资要高很多。
    “对了,方圆,这钱还给你。”快到宿舍时,许文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
    “什么钱啊?”我不解的看著她。
    “读书时,你借我的钱啊。”许文琴將信封塞到我手里。
    信封上满是水渍,想必她在口袋里攥了很久,才鼓起勇气递给我,手心的汗打湿了信封。
    她不说,我都已经忘了,总说给她记小本本上,其实转头就不记得了。
    看著她红扑扑的脸蛋,我知道这钱我必须收,因为她是个很要自尊心的女孩。
    “我没借你这么多钱吧。”我打开信封,那厚厚的一沓钞票,这得多少啊,得小三千了吧。
    “你还要读书的嘛,我在这有吃有喝,还有工资,钱根本不完。”
    “比起你为我做的事,我一辈子都还不完。”许文琴抿著嘴角,直直的看著我。
    “你已经还完了。”我將信封揣进口袋。
    “我帮你,是出於朋友的责任,不用自我感动,把钱还了就行,以后我需要帮助,你只需要在朋友的范围內,对我给予帮助就好。”
    “整天欠这个欠那个的,累不累啊。”我伸了个懒腰说道。
    许文琴这辈子都不会有什么出息的,一点小恩小惠,都恨不得跪下来磕两个。
    这种人永远都成不了白眼狼,没出息最好,有点出息也会被人利用。
    “可你真的很好啊,叶童也好,梁启文也好,遇到你们,是我人生中最幸运的事情。”
    我说的话许文琴一点都没听进去,她这个人,你对她好,她全都能记住,可你要骂她几句,转眼就忘了。
    不记仇,只记好,妥妥一个大沙雕。
    谁都喜欢跟这种人相处,但没人想做这样的人。
    我见过那么多人,就没一个像她这么单纯的。
    “对了,张莹托我跟你说,谢谢你的小鱼乾。”就在她转身准备回宿舍时,我突然想起来张莹的委託。
    “啊,她真的这么说啊。”听到我的话,许文琴瞬间眉开眼笑。
    “那小鱼乾多贵啊,以后吃不完邮回家给我。”我不满的扭过头。
    张莹那小太妹,能吃的明白吗?给她小鱼乾,是纯纯的浪费。
    “你也喜欢吃啊,那我明天给你买。”
    “晚安啦,明天见。”许文琴走进楼道,还不忘回头朝我摆手。
    连我喜欢吃小鱼乾都不知道,真白对她好了。
    我拍了拍口袋里的钱,这星光市跟我合財啊,每次来,都有意外之財。
    三千块,我都不知道该怎么。
    当初卖书皮,卖打底裤,梁启文帮了很大忙,这钱必须得分他一些。
    本来应该分他一千五的,但谁让他没来呢,雁过拔毛,我还要在这呆两个月,这么长的时间,我还要时刻保管好他的钱,收一千块保管费,没毛病吧。
    等回去了给他分五百,我这个人向来公正廉明。
    第二天我没去部门报到,跟组长打了个招呼,我便出了厂房。
    耗子说,他今天要带我认识一下他的朋友。
    我对他这个朋友没什么兴趣,但作为耗子的朋友,我得替程阿姨把把关。
    如果那秦欢不是好人,肯定不能让耗子跟他继续来往。
    “我们约好等会去吃肯德基,到时候我介绍你们认识。”耗子说的眉飞色舞,还说他那个朋友很大方的。
    “我不用认识他,你们吃你们的,不用管我,当不认识我就行。”我撇了撇嘴。
    切,什么富二代,就吃个肯德基,我又不是吃不起。
    我並不想搭这根线,因为叶童就是正经的富二代,我有他就够了。
    况且我有自知之明,就我这德行,又不是什么香餑餑,这凡事都讲究缘分,人家富二代,会想跟我做朋友?
    喜欢我性子倔,还是欣赏我的骂人水平。
    不能把自己太当回事。
    他能跟耗子玩,肯定也是机缘巧合下认识的。
    “啊,你不准备认识一下啊?他真的很大方,隨便混混也比在服装厂赚的多。”看得出来,耗子是真想把他介绍给我。
    就跟梁启文一样,在叶童那占了便宜后,还不忘把我也带上。
    “不用。”
    我摆了摆手,暑假过完我就走,再有钱也不关我的事。
    就在我们谈话时,耗子指著前方走来的少年对我说道:
    “他就是秦欢。”
    我侧过身子,仔细打量著不远处的少年。
    王德发。
    这货竟然长的比我还帅。
    吃什么玩意长大的。
    叶童好看是因为他精致的五官,这个秦欢纯是硬帅,个子还高,整体形象近乎满分。
    就他这一路走来,我都看到好几个女生频繁回头,放在青春剧里,妥妥的主角。
    用梁启文的话来说,这种人,不去当鸭子,简直是暴殄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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