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逼竹马退婚,转身改嫁首辅 作者:佚名
    第282章 我没有害鶯儿
    “只说在文定侯府时的处境,沈鶯比沈昭还要好些。
    沈昭是真孤女,沈鶯还有一个祖母庇护。
    沈老太太不管与沈大老爷和沈二老爷的关係多么冷淡,她都是继母,继子不敢过分忤逆。
    沈老太太若是愿意,拿出两千两给沈鶯陪嫁,通过官媒婆张罗亲事,沈鶯是能风风光光嫁出去的。
    李家毁了沈鶯的一切。
    “这些与我无关,我没有害鶯儿,我没有害她……”
    李顺仿佛被那句“李家把她害成这样”灼伤,嘶声辩白,全身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
    倒不是做戏,而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恐慌。
    他想向沈昭证明,他没有害过沈鶯。
    “沈老太太那么多钱,不是李婆子也会是张婆子或者孙婆子,她守不住钱財,鶯儿註定拿不到。”
    李婆子时常掛在嘴上说的,沈老太太天生守不住钱。
    以前是老侯爷在,下人不敢妄动。
    老侯爷不在了,沈老太太与继子、媳妇的关係都不好,钱註定被骗走。
    沈鶯本就不是沈大老爷的孩子,下人的孩子,被当成小姐养大,享了这么多年的福,也够了。
    最后还有人娶她,愿意照顾她,她该感恩。
    “那些钱,我也没用过。祖母做的事,与我无关。这些都不能算在我头上,我真心喜欢她,想与她廝守一生……”
    李顺越说越急,整个人看起来激动极了。
    “无耻贱人!”
    沈瓔珞骂得更大声,气得浑身发抖,指著李顺对门外喝道:“这种满口歪理、自私自利的贱人,就不配为人。拖出去,打死不论!”
    外头候著的婆子们听得动静,慌忙带人进来。
    四五个粗壮婆子围上前,將李顺困在中间,只等一声令下。
    “瓔珞姐姐,消消气。”沈昭起身劝慰沈瓔珞,扶著她坐下。
    又示意婆子们不要动手,却没让她们离开,只在旁边候著。
    李顺情绪已近癲狂,有她们在旁,万一他暴起伤人或作出更不堪的举动,也能即刻制住。
    沈昭也坐了下来,极力压下心头翻涌的厌恶,俯视著李顺。眼中最后一丝温度也褪尽了,只剩下彻骨冷意。
    “照你这般说。”沈昭语速放缓,字字清晰,“街上强盗杀人越货,也能辩称『不是我来抢,也会有別人来抢,他註定守不住財』?!”
    “你说钱財与你无关。那我问你,你八岁进府,与沈鶯『相识』九年,这机会,是谁给你的。李婆子送你进来,图的是什么,你敢说自己不知道。”
    她向前微微倾身,目光如冰,死死盯著李顺。
    “你说沈鶯『註定』拿不到嫁妆。而这份『註定』,恰恰是从李婆子偷沈老太太的钱財,从你被选中有意接近沈鶯的那一刻起,才被你们亲手变成『註定』的!”
    “你的『没有害她』,不过是因为,李婆子是主谋,你没有直接动手。但你站在旁边,得了好处——得到了她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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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昭的话语一句比一句冰冷,本来还想抬头的李顺,似是被压垮了一般,整个人动弹不得,却依然喊著,“我喜欢她,真的很喜欢……”
    沈昭嘴角逸出一抹冷笑,直视著李顺,道:“你自己也很清楚吧,你不毁了她,你根本就得不到她。”
    李顺张大了嘴,喉咙里却只发出“嗬嗬”的抽气声。脸上激烈辩白时的红光瞬间褪尽,只剩下一片死灰。
    整个人仿佛被抽走了骨头,若非跪著,几乎要瘫软下去。
    嘴唇还在无意识地翕动,却拼凑不出一个完整的字句。
    本来暴怒中的沈瓔珞也安静下来,主要是沈昭这一番话,说到她心坎里。
    气理顺了,情绪也稳定了。
    前厅內陷入一片死寂中,沈昭不再看李顺,目光投向里间的屏风处,声音冷静却带著一丝疲惫,“出来吧。”
    曇婆子扶著沈鶯从屏风后面走出来,此时沈鶯已经哭得泪流满面。几乎站立不住,全靠曇婆子搀扶。
    原本瘫软在地的李顺,在瞥见沈鶯身影的剎那,
    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竟猛站起身,试图扑向沈鶯。
    “鶯儿,我们回家,我们这就回家!我们离开这里,我带你走,我们好好过……”
    他嘶喊著,声音扭曲变形,想去抓沈鶯。
    但他刚一动弹,围著他的四个婆子上前,死死按住他。
    李顺还想再说什么,其中一个婆子,將一团不知从哪里摸出来的粗布,塞进他嘴里。
    “唔……唔唔!!!”
    李顺的呼喊变成了模糊不清的呜咽,额上青筋暴起,死死看著泪眼朦朧却未曾看他的沈鶯。
    沈昭揉了揉太阳穴,这才看向沈鶯。
    “我派人去官府查问过,你与李顺的婚书,並没有官府印章。”沈昭说著。
    李顺娶沈鶯属於奴犯主,严格算来是犯法。
    李家人估计也知道,婚书上的官府印章不好盖。得花钱疏通,索性就不盖了,反正六礼都没走完。
    沈鶯与李顺不存在法律关係,两人分开不需要任何手续,沈鶯离开李家即可。
    “嗯。”
    沈鶯轻轻地应著,虽然哭得泪流满面,脑子却像被雪水洗过一样,有一种近乎疼痛的清明。
    昨天曇婆子跟她说,她与李顺不算夫妻时,她只觉得天旋地转,整个人懵住了。
    然而就在今天,或者就在这一刻。
    李顺紧紧捆缚著她的感觉,仿佛“咔噠”一声,鬆开了。
    不是解脱的喜悦,更像是释然。
    九年感情,一年相守。
    原来,他们连“夫妻”都不是。
    与李顺相关的一切,忽然褪了色,变得模糊起来。
    “姐妹一场,我能帮到你的,也就是给你找份工。”
    沈昭看向沈鶯,语气平直,不似施捨,倒像在谈一桩正事。
    “我尚缺一个管事媳妇,差事不在京城。正常月银是五两,念你初去,诸事不易,我额外再补你十两,总共十五两。不用签卖身契,你的户籍我会替你安排妥当。”
    “將来你若想嫁人,只管与我说,我绝不阻拦。”
    因为李顺在旁边,沈昭没把话说明白。
    她身边並不缺管事媳妇,是恆兴庄,蓝玉名下的庄子缺。
    庄子上的活计,经验老道的管事媳妇和婆子,哪怕月银提高到五两,都不愿意去。
    下人重要的来项是打赏,以及年节的例行赏赐。庄子上连主子都没有,哪里来的打赏。
    再者,庄子在郊外,开门就是庄稼地,远不及內城的繁华。
    现在十二个孩子在庄子上生活,虽然请了粗使婆子和奶妈,始终缺一个能总理內务,调和人事的女管家。
    管事周德厚一个男人,管內又管外,实在忙乱,写信向沈昭求援。
    正好沈鶯出现了,管理孩子是个细致活,沈鶯能不能做好,沈昭並无十分把握,但值得一试。
    成了,给了沈鶯一条踏实的生路。
    沈鶯实在做不了,也无妨,再寻妥当人。沈鶯的月银由沈昭来承担,不会让恆兴庄出钱。
    “当然,你要是想跟李顺走,我也不拦著你。”沈昭说著,“自此之后,姐妹缘尽,生死各安。你与我、与將军府再无瓜葛,也不必再来往了。”
    最后这句,不仅仅是对沈鶯说的,也是对李顺说的。
    李家人太贪,只看李顺的反应,他对沈鶯是有感情的。
    在少年爱意最深的时候,李顺都能算计沈鶯那么深,一旦感情变淡,能把沈鶯论斤卖。
    李顺要是还想著,若是沈鶯与他一起生活,他就能跟將军府攀上关係,藉机算计,那就趁早打消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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