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安乐侯府的书房,灯火通明。
    顾小九单脚踩在太师椅上,毫无形象地咬著笔桿子,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
    面前的宣纸上废稿堆了一地,墨跡把她袖口都染黑了一大片。
    “不行,这句太文縐縐了。”
    林穗穗手里端著一杯热茶,只扫了一眼顾小九刚写好的开头,就直接给否了。
    “『蛮夷无道,勾结魔门,天地不容』……这种四字短语,给读书人看还行,你指望那些大字不识几个的贩夫走卒能看懂?能有什么共鸣?”
    顾小九把笔往桌上一摔,抓了抓本来就乱蓬蓬的头髮:
    “那怎么写?咱们这是討贼檄文,不是市井话本,总不能写得太那啥吧?”
    “就是要那啥。”
    林穗穗放下茶盏,指尖在桌案上那个狰狞的狼头图腾上点了点。
    “咱们的目的不是为了让皇帝看,也不是为了让那些掌门看。是要让这天底下每一个活人,看了都脊背发凉,晚上不敢睡觉。”
    她站起身,走到书桌前,抽出一张新的宣纸铺开。
    “別写什么『狼子野心』,那是虚的。”
    “你就写:阿史那雄为了练邪功,每天晚上要吃三个刚满月的童男童女。还要写,那些红眼蝙蝠纹身的人,是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专门吸食活人的脑髓。”
    顾小九倒吸一口凉气:“这也太扯了吧?能有人信?”
    “真相是什么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愿意相信什么。”林穗穗瞥了她一眼。
    “那个蛮族千夫长不是招供了吗?红眼纹身是真的,杀俘虏祭旗是真的,这就够了。”
    “这就叫——基於事实的合理髮散。”
    顾小九愣了半晌,隨即猛地一拍大腿,眼里爆发出金幣般的光芒。
    “懂了!就是怎么嚇人怎么来!怎么噁心怎么编!”
    她重新提起笔,那架势仿佛手里拿的不是笔,而是杀人的刀。
    这一次,她没有再斟酌用词,怎么直白怎么来,怎么惊悚怎么写。
    半个时辰后。
    顾小九吹乾了纸上的墨跡,一脸坏笑地把文章递给林穗穗。
    標题只有一行大字,粗黑醒目——
    《震惊!北境狼主深夜密会红眼怪人,竟是为了吃人肉?!》
    林穗穗接过来,快速瀏览。
    这就对了。
    没有华丽的辞藻,通篇都是大白话。
    什么“一口咬断脖子”、“鲜血流了三条街”、“用人骨头搭台子”……
    字字句句,都在挑动人类最原始的恐惧神经。
    尤其是最后一段,顾小九还特別贴心地附上了辨认“魔宗奸细”的方法:凡是手臂上有红色蝙蝠纹身的,那就是来抓你家孩子回去燉汤的!
    “这文章要是发出去……”顾小九嘿嘿一笑,露出一颗小虎牙,“阿史那雄那孙子就算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
    林穗穗满意地点点头,將宣纸折好。
    “光写出来不够,还得传出去。”
    她看向顾小九:“丐帮那边的叫花子,都安排好了吗?”
    “放心吧夫人!”顾小九拍著胸脯保证。
    “我都交代下去了。识字的兄弟去抄大字报,贴满大街小巷;不识字的兄弟,我给他们编了几句顺口溜。”
    顾小九清了清嗓子,当场来了一段:
    “红眼睛,黑斗篷,专吃小孩骨头浓;蛮子来,不开门,开了门变死人魂……”
    调子阴森森的,配上她那刻意压低的嗓音,大半夜的確实挺渗人。
    林穗穗笑了:“行,就照这个办。另外,通知听雨楼的说书先生,把这一战的细节给我想像发挥一下,重点突出蛮族怎么残暴,咱们怎么惨胜。”
    “三天。”林穗穗竖起三根手指,“三天之內,我要让这篇东西,传遍大周的一百零八州。”
    “得嘞!”顾小九抓起那叠稿纸,一阵风似的卷出了书房。
    “开工了!这一票干完,咱们可就是著名的『文豪』了!”
    看著顾小九消失在夜色中的背影,一直沉默站在阴影里的夜辰走了出来。
    夜辰看著桌上残留的墨跡,神色有些古怪。
    林穗穗回头看他,烛光在她脸上打出一层柔和的轮廓:
    “在这个世上,唾沫星子是真的能淹死人的。”
    ……
    事实证明,林穗穗还是低估了人民群眾对於“八卦”和“恐惧”的传播速度。
    仅仅两天。
    真的只用了两天。
    整个临海城,乃至周边的几个州府,彻底炸了锅。
    临海城最大的茶楼听雨楼,平日里这时辰早就打烊了,今天却是人满为患。
    大堂里挤得连落脚的地儿都没有,连二楼的栏杆上都掛满了人。
    正中央的高台上,一个瞎眼的说书先生正说得唾沫横飞。
    “……只见那蛮王阿史那雄,身高八尺,青面獠牙!他大手一挥,那五千蛮兵就跟中了邪似的,排著队往咱们城墙上撞!脑浆子崩了一地啊!”
    “这还不算完!”
    惊堂木一拍,全场鸦雀无声。
    说书先生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诸位可知,这蛮子为何如此不怕死?因为他们吃了那红眼魔人的药!那药是用什么做的?”
    “什么做的?”底下的听眾伸长了脖子。
    “那是用九九八十一个童男的心头血熬的!”
    “啊——!!”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惊恐的叫声。
    一个抱著孩子的妇人嚇得脸色惨白,死死捂住自家孩子的耳朵。
    “这也太丧尽天良了!”一个屠夫模样的壮汉把桌子拍得震天响,“这是人干的事吗?这简直就是畜生!”
    “怪不得夜宗主发了疯也要守住临海城,这要是让这帮畜生打进来,咱们还有活路吗?”
    “对!不能让他们进来!”
    “我二大爷在隔壁州府当差,他说那边已经发现了好几个手臂上有红蝙蝠纹身的人,都被官府抓起来烧了!”
    “烧得好!这种魔鬼就该烧死!”
    恐惧,在这一刻转化为了愤怒。
    原本对於战爭还抱有几分事不关己心態的百姓,此刻一个个义愤填膺。
    这就是林穗穗要的效果。
    只要把敌人描述成非人的怪物,那么对抗他们,就成了替天行道,成了保护自己的家园。
    ……
    与此同时。
    数千里之外,嵩山少林寺。
    晨钟暮鼓,梵音裊裊。
    大雄宝殿內,方丈玄慈大师看著手中的那份抄录的檄文,久久不语。
    旁边,达摩院首座玄苦大师是个暴脾气,早就气得鬍子乱颤,手里的念珠都被捏碎了两颗。
    “师兄!这若是真的,那蛮族也太猖狂了!”玄苦怒喝道,“勾结魔宗,以邪法乱世,这是要毁我中原武林的根基啊!”
    玄慈放下信纸,长嘆一声:“阿弥陀佛。”
    “天玄宗林施主送来的这份信,里面夹著一块从蛮族大营带回来的人皮。”
    玄慈指了指旁边托盘里那块乾瘪发黑的东西,上面赫然纹著一只红色的血蝙蝠。
    “铁证如山。”
    “那咱们还等什么?”玄苦大步流星就要往外走,“老衲这就带十八铜人下山!我就不信,敲不碎那帮蛮子的骨头!”
    “慢著。”
    玄慈叫住了师弟。
    他站起身,目光穿过大殿的门扉,望向北方的天际。
    那里,乌云压顶,风雨欲来。
    “不仅是少林。”玄慈的声音沉稳有力,“传老衲法旨,给武当、峨眉、青城各派发英雄帖。”
    “这一次,不再是天玄宗一家的私事。”
    “这是正邪之战,是国运之爭。”
    “江湖沉寂太久了,是时候,动一动筋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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