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活捉
西幻骑砍:从无双开始 作者:佚名
第66章 活捉
“快,再快一点!”
温斯顿子爵听著背后隆隆作响的马蹄声,並且可见的,这声响越来越大,越来越不可忽视,如同闷雷、如同战鼓,每一声都敲打在他的心里。
他从未如此的狼狈过。
当温斯顿子爵真正面对他的第一场战爭时,他就遇到了这样的一个男人,这样一个势不可挡的男人。
这个男人仿佛是从神话战爭中走出的英雄,是正在行走在大地上的活著的史诗。
恐惧,只有恐惧,这是当温斯顿子爵真正直面阿普勒斯之后的唯一的感觉,之前的一切犹豫、愤怒乃至於不甘都化作了恐惧。
战马在大地之上狂奔著,如同想要飞逃过命运的利箭一般。
但能逃得掉吗?
温斯顿子爵这样问著自己。
“哪里逃!”
如同炸雷一般的咆哮声,裹挟著狂风一般的煞气。
死亡的呼吸声仿佛近在耳畔,教堂中仿佛也已经响起了丧钟!
温斯顿子爵没有回头,“快,挡住他!”
护卫著子爵的骑士们试图拦住住阿普勒斯。
长矛和刀斧向他挥来,但他的动作更快。
手中的骑枪被他舞成了银色的霹雳!
卡啦,哗嚓,鏗鏘!
不能做任何的阻拦,这些勇武的骑士们就是不能做任何的阻拦,打退他们並不比宰杀牛羊猪狗更复杂。
之转眼间,阿普勒斯就冲开了他们。
但这点时间也就足够了。
听著耳后渐渐微小下去的廝杀声,温斯顿子爵不由得回头望了一眼,就在这片刻的功夫,他似乎就从那混乱一片的战场中脱离而出。
他不由得鬆了一口气,但紧跟著就又感到一阵耻辱。
公爵之子的第一场战爭,就落得仓皇逃跑的地步,这无论如何都不是让人愉快的事情。
他既为自己失败感到羞耻,又对自己的胆怯而愤怒。
“可恶,可恶,可恶,可恶可恶可恶!”他在心中咒骂著。
他发誓他一定要洗刷自己的耻辱!
温斯顿子爵领士气如山而颓,军队的崩溃、领主的败逃几乎只在一瞬之间,他们几乎是以想像不到的迅速而溃败了。
这样的速度,让另一边的卡特兰纳领的军队之中都陷入到了沉默之中。
“这是幻觉吗?”有人喃喃道。
“神话史诗的英雄也不过如此吧。”也有人这样感嘆。
一种仿若走入史诗中的震撼情绪久久地在眾人心中盘旋著。
恍惚间,仿佛他们此刻並不是处在战场之上,而是回到了上古的神话中一般。
对阿普勒斯单人发起的衝锋,眾人先是惊讶,到有些许的讥讽,再到此刻的恍然不知所言。
他们的心绪如海潮起伏,波涛荡漾,此刻情绪变化成巨浪衝击的他们心旌神摇。
“差一点点,子爵大人,就差一点点!”有人大喝道。
他们此刻的心绪已经完全投入到了那战场之上,投入到了阿普勒斯对於温斯顿子爵的追击之中。
每个卡特兰纳领地的骑士此刻都难以自持。
阿普勒斯冲开了最后一道的阻拦,他看著即將逃远的温斯顿子爵一眼。
距离已远,天空有万里无云,好时,好地!
“此时当取弓射箭!”
他取下了佩掛於马身之上的强弓硬箭,侧身弯弓搭箭,肩背手臂用力,肌肉似虬龙滚动。
弓如满月!
倏!
时间仿佛在此刻放缓,隨著阿普勒斯的手指鬆开,弓身猛地快速回弹,一瞬间绷拉弓弦,力道之猛扯出闸刀一般的恐怖感。
箭矢就顺著这样恐怖的力道,慢慢的,慢慢的,飞射而去!
铁色的箭头,划破了苍蓝的天空,扯断了轻轻的微风,剎那间就来到了温斯顿子爵身后。
噗呲!
箭头入肉的声音轻微的响起,因为这一箭实在是太快了。
战马仍旧以狂奔的姿势向前跑去,但转眼间,仿佛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力量般,战马扑倒在了地上。
温斯顿子爵也紧跟著滚落下马。
“万胜!”
“子爵大人,万胜!”
“子爵大人万胜!”
眾人癲狂的喊了起来。
他们仿佛做了一个梦,一个无比癲狂的梦,但他们却知道这不是梦。因为这样的事情,即便是在梦中他们也从未想到过。
他们狂吼著,兴奋著,为著自己的领主,衷心的欢呼雀跃。
现在这里已经没有了什么本地骑士或是外来骑士之分。
他们狂呼著跑动,爭相来到了阿普勒斯的身前。
阿普勒斯停了下来,但已经有人已经快马赶到了温斯顿子爵身边把他绑了起来。
“子爵大人,他还活著!”小凯南德挥舞著温斯顿子爵掉落的头盔,高兴的喊了一声。
温斯顿子爵已经昏了过去,此刻被小凯南德架到了马上。
另一边,谢利拜尔拔出了穿透整个马身,业已钉入到地面之中的箭矢,恭敬的將之交还给了阿普勒斯。
“好!现在诸君,回到我们的领地去吧!”
在確认好温斯顿子爵的状態后,阿普勒斯环顾眾人,发布了自己的命令。
而此刻眾人齐声响应,这两只小队再没有半点拼凑起来的感觉。
显然在见识过阿普勒斯的实力后,眾人均已被折服。
没有人再对於阿普勒斯这个领主大人的命令,有半点表面上的抗拒。
这也是阿普勒斯想要的。
他在得到温斯顿子爵这个最为贵重的战利品后,也就没什么心思去追杀溃兵了。
无他,那群由没接受过半点军事训练的农民、农奴拼凑的部队,实在是没什么价值。
阿普勒斯也不是真的太喜欢杀人,至少他不喜欢杀掉这些对他毫无威胁的人。
真要大开杀戒,那就太浪费精力了。
在这方面他还算是相对擬人一点的。
至於那群骑士?抱歉,早就跑没影了。
和大夏古代不同,这个世界的骑士都比较惜命,只要不面对绝对无法忍受的局面,他们能投降的大都会投降,绝不存在死硬一说。
毕竟骑士既是贵族,又属於超凡个体,培养起来可不像地里的农奴那样。可以说每一个骑士都是稀缺的人才。
而且贵族之间打烂仗,他们这群人拼什么命啊!
反正大概率不会死人,该跑就跑。对他们而言,逃跑还不如偷情来的心理压力大。
就这样,阿普勒斯这一行人,毫无阻碍的带著温斯顿子爵回到了卡特兰纳领地。
第66章 活捉
“快,再快一点!”
温斯顿子爵听著背后隆隆作响的马蹄声,並且可见的,这声响越来越大,越来越不可忽视,如同闷雷、如同战鼓,每一声都敲打在他的心里。
他从未如此的狼狈过。
当温斯顿子爵真正面对他的第一场战爭时,他就遇到了这样的一个男人,这样一个势不可挡的男人。
这个男人仿佛是从神话战爭中走出的英雄,是正在行走在大地上的活著的史诗。
恐惧,只有恐惧,这是当温斯顿子爵真正直面阿普勒斯之后的唯一的感觉,之前的一切犹豫、愤怒乃至於不甘都化作了恐惧。
战马在大地之上狂奔著,如同想要飞逃过命运的利箭一般。
但能逃得掉吗?
温斯顿子爵这样问著自己。
“哪里逃!”
如同炸雷一般的咆哮声,裹挟著狂风一般的煞气。
死亡的呼吸声仿佛近在耳畔,教堂中仿佛也已经响起了丧钟!
温斯顿子爵没有回头,“快,挡住他!”
护卫著子爵的骑士们试图拦住住阿普勒斯。
长矛和刀斧向他挥来,但他的动作更快。
手中的骑枪被他舞成了银色的霹雳!
卡啦,哗嚓,鏗鏘!
不能做任何的阻拦,这些勇武的骑士们就是不能做任何的阻拦,打退他们並不比宰杀牛羊猪狗更复杂。
之转眼间,阿普勒斯就冲开了他们。
但这点时间也就足够了。
听著耳后渐渐微小下去的廝杀声,温斯顿子爵不由得回头望了一眼,就在这片刻的功夫,他似乎就从那混乱一片的战场中脱离而出。
他不由得鬆了一口气,但紧跟著就又感到一阵耻辱。
公爵之子的第一场战爭,就落得仓皇逃跑的地步,这无论如何都不是让人愉快的事情。
他既为自己失败感到羞耻,又对自己的胆怯而愤怒。
“可恶,可恶,可恶,可恶可恶可恶!”他在心中咒骂著。
他发誓他一定要洗刷自己的耻辱!
温斯顿子爵领士气如山而颓,军队的崩溃、领主的败逃几乎只在一瞬之间,他们几乎是以想像不到的迅速而溃败了。
这样的速度,让另一边的卡特兰纳领的军队之中都陷入到了沉默之中。
“这是幻觉吗?”有人喃喃道。
“神话史诗的英雄也不过如此吧。”也有人这样感嘆。
一种仿若走入史诗中的震撼情绪久久地在眾人心中盘旋著。
恍惚间,仿佛他们此刻並不是处在战场之上,而是回到了上古的神话中一般。
对阿普勒斯单人发起的衝锋,眾人先是惊讶,到有些许的讥讽,再到此刻的恍然不知所言。
他们的心绪如海潮起伏,波涛荡漾,此刻情绪变化成巨浪衝击的他们心旌神摇。
“差一点点,子爵大人,就差一点点!”有人大喝道。
他们此刻的心绪已经完全投入到了那战场之上,投入到了阿普勒斯对於温斯顿子爵的追击之中。
每个卡特兰纳领地的骑士此刻都难以自持。
阿普勒斯冲开了最后一道的阻拦,他看著即將逃远的温斯顿子爵一眼。
距离已远,天空有万里无云,好时,好地!
“此时当取弓射箭!”
他取下了佩掛於马身之上的强弓硬箭,侧身弯弓搭箭,肩背手臂用力,肌肉似虬龙滚动。
弓如满月!
倏!
时间仿佛在此刻放缓,隨著阿普勒斯的手指鬆开,弓身猛地快速回弹,一瞬间绷拉弓弦,力道之猛扯出闸刀一般的恐怖感。
箭矢就顺著这样恐怖的力道,慢慢的,慢慢的,飞射而去!
铁色的箭头,划破了苍蓝的天空,扯断了轻轻的微风,剎那间就来到了温斯顿子爵身后。
噗呲!
箭头入肉的声音轻微的响起,因为这一箭实在是太快了。
战马仍旧以狂奔的姿势向前跑去,但转眼间,仿佛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力量般,战马扑倒在了地上。
温斯顿子爵也紧跟著滚落下马。
“万胜!”
“子爵大人,万胜!”
“子爵大人万胜!”
眾人癲狂的喊了起来。
他们仿佛做了一个梦,一个无比癲狂的梦,但他们却知道这不是梦。因为这样的事情,即便是在梦中他们也从未想到过。
他们狂吼著,兴奋著,为著自己的领主,衷心的欢呼雀跃。
现在这里已经没有了什么本地骑士或是外来骑士之分。
他们狂呼著跑动,爭相来到了阿普勒斯的身前。
阿普勒斯停了下来,但已经有人已经快马赶到了温斯顿子爵身边把他绑了起来。
“子爵大人,他还活著!”小凯南德挥舞著温斯顿子爵掉落的头盔,高兴的喊了一声。
温斯顿子爵已经昏了过去,此刻被小凯南德架到了马上。
另一边,谢利拜尔拔出了穿透整个马身,业已钉入到地面之中的箭矢,恭敬的將之交还给了阿普勒斯。
“好!现在诸君,回到我们的领地去吧!”
在確认好温斯顿子爵的状態后,阿普勒斯环顾眾人,发布了自己的命令。
而此刻眾人齐声响应,这两只小队再没有半点拼凑起来的感觉。
显然在见识过阿普勒斯的实力后,眾人均已被折服。
没有人再对於阿普勒斯这个领主大人的命令,有半点表面上的抗拒。
这也是阿普勒斯想要的。
他在得到温斯顿子爵这个最为贵重的战利品后,也就没什么心思去追杀溃兵了。
无他,那群由没接受过半点军事训练的农民、农奴拼凑的部队,实在是没什么价值。
阿普勒斯也不是真的太喜欢杀人,至少他不喜欢杀掉这些对他毫无威胁的人。
真要大开杀戒,那就太浪费精力了。
在这方面他还算是相对擬人一点的。
至於那群骑士?抱歉,早就跑没影了。
和大夏古代不同,这个世界的骑士都比较惜命,只要不面对绝对无法忍受的局面,他们能投降的大都会投降,绝不存在死硬一说。
毕竟骑士既是贵族,又属於超凡个体,培养起来可不像地里的农奴那样。可以说每一个骑士都是稀缺的人才。
而且贵族之间打烂仗,他们这群人拼什么命啊!
反正大概率不会死人,该跑就跑。对他们而言,逃跑还不如偷情来的心理压力大。
就这样,阿普勒斯这一行人,毫无阻碍的带著温斯顿子爵回到了卡特兰纳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