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前往终南山
青铜大门,我能穿越诸天万界 作者:佚名
第27章 前往终南山
石洼村的晨雾还没散尽,李建国就已收拾好行囊。老王头的老婆子连夜烙了十张麦饼,用油纸包得严实,塞进他的背包;村长拄著拐杖,颤巍巍地递来一张泛黄的羊皮纸:“建国啊,这是去终南山的路引,上面画了村落和山道,你按著走,少走冤枉路。终南山大得很,孙老神仙住在南麓的『药庐谷』,到了山下再找樵夫问,准没错。”
村民们都聚在村口的老槐树下,小石头拉著他的衣角,眼圈红红的:“李大哥,你还会回来吗?” 李建国摸了摸他的头,从背包里拿出一本手抄的《千字文》—— 是他在现代列印后手抄的,上面还標了拼音:“等你把这上面的字都认全了,我就回来。好好读书,將来做个有用的人。”
“一定!” 小石头用力点头,把《千字文》抱在怀里。
李建国跟村民们一一告別,转身踏上向西的路。晨雾中的石洼村渐渐变小,村口的老槐树、土坯房、村民们的身影,都成了模糊的剪影。他回头望了一眼,心里满是暖意 —— 这个时代的淳朴与善良,总能让他在穿越时空的奔波中,找到安稳的力量。
走了约莫半天,日头渐渐升高,路边的麦田却越来越荒凉。原本该是金黄的麦穗,此刻却只剩下光禿禿的麦秆,地上、田埂上,甚至树枝上,都爬满了黑乎乎的蝗虫,密密麻麻的,啃食著仅存的绿叶,发出 “沙沙” 的声响,让人头皮发麻。
“造孽啊!这蝗灾都闹了半个月了,地里的庄稼全被啃光了,再这么下去,咱们都得饿死!” 田埂上,几个穿著破衣的村民蹲在地上,看著眼前的景象,抹著眼泪。为首的汉子约莫四十岁,脸上满是愁苦,是这个村子的里正,叫赵大牛。
李建国心里一紧 —— 蝗灾是贞观年间常见的灾害,一旦爆发,往往颗粒无收。他走过去,蹲在田埂上,仔细观察蝗虫:体型不大,翅膀还没完全长硬,应该是刚孵化不久的若虫,还没具备长途飞行能力,这时候消灭,事半功倍。
“赵里正,別愁,这蝗虫能治。” 李建国站起身,语气坚定。
赵大牛抬头看他,眼里满是怀疑:“你?你有办法?官府派来的人都没辙,你一个外乡人……”
“试试就知道了。” 李建国没多解释,指著田里的蝗虫说,“这些都是幼蝗,没长翅膀,跑不远。咱们分三步走:第一,找些竹筐,里面铺上麻布,撒上草木灰,两个人一组,在田里来回扫,草木灰能粘住蝗虫,还能呛死它们;第二,把村里的鸡、鸭都赶出来,幼蝗是它们的口粮,既能灭蝗,又能让家禽长肉;第三,傍晚的时候,在田埂上挖浅沟,放上乾草,点火熏烧,幼蝗怕火,会往沟里跑,一把火就能烧死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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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方法是他在现代学的 “生態灭蝗法”,不用农药,適合贞观的环境。赵大牛將信將疑,却也没別的办法,立刻召集村民,按李建国说的准备。村民们有的编竹筐,有的收集草木灰,有的去赶鸡鸭,原本死气沉沉的村子,瞬间忙碌起来。
李建国也没閒著,他跟著村民们一起扫蝗虫。竹筐里的麻布沾了草木灰,一扫就能粘住十几只蝗虫,很快就装满了一筐。他又教村民们把粘住的蝗虫倒进开水里烫死,晒乾后磨成粉,能当饲料餵猪 —— 这是末世里常用的 “资源循环” 法子,没想到在贞观也能用。
傍晚时分,田埂上的浅沟里堆满了乾草。李建国让村民们同时点火,火光瞬间照亮了田野,浓烟滚滚。幼蝗果然怕火,纷纷往沟里跑,被火焰吞噬,发出 “噼啪” 的声响。火光中,村民们的脸上终於露出了笑容,赵大牛握著李建国的手,激动得说不出话:“恩人!你真是我们的恩人!再晚几天,咱们村就真的没活路了!”
第二天一早,田里的蝗虫少了大半,剩下的也都躲在角落里,不敢出来。赵大牛非要留李建国再住一天,杀了家里唯一的鸡,燉了一锅鸡汤。吃饭时,赵大牛拿出一吊铜钱,非要塞给李建国,被他推辞了:“我不是为了钱,能帮到你们就好。对了,你们知道去终南山药庐谷的路吗?”
“知道!从咱们村往西走,过了两座山,有个『清风镇』,镇上有去终南山的樵夫,他们常去药庐谷给孙老神仙送柴,你找他们带路准没错。” 赵大牛还特意给李建国装了一袋晒乾的蝗虫粉,“这东西虽然不好看,却是好口粮,饿的时候能填肚子。”
李建国谢过赵大牛,继续赶路。走了约莫两天,路过一片树林时,听到林子里传来微弱的哭声。循声走去,只见一棵大树下,一个妇人抱著个约莫五岁的孩子,哭得撕心裂肺。孩子面色潮红,嘴唇乾裂,呼吸急促,已经陷入了昏迷。
“大嫂,別慌,我是大夫,让我看看孩子。” 李建国快步走过去。
妇人抬起头,眼里满是绝望,却还是抱著一丝希望,把孩子递给李建国。李建国摸了摸孩子的额头,滚烫得嚇人,又號了號脉,脉象浮数 —— 是风寒入里,引发了高热,再拖下去,恐怕会烧坏脑子。
他从背包里拿出隨身携带的针灸针 —— 是在现代定做的纯银针,一直带在身上。他快速针刺孩子的合谷、曲池、大椎三个穴位,每个穴位捻转半分钟,又从背包里拿出之前在路上採收的紫苏、生薑,还有野生的葱白,让妇人找些枯枝,煮一碗热汤。
“这汤要趁热喝,喝完盖被子捂汗,汗出透了,烧就退了。” 李建国一边煮药,一边安慰妇人,“孩子只是风寒,没事的,別担心。”
妇人哽咽著点头,按照李建国说的,餵孩子喝了药。半个时辰后,孩子果然开始出汗,额头的温度也降了下来,慢慢睁开了眼睛,虚弱地喊了声 “娘”。妇人激动得跪在地上,给李建国磕头:“恩人!谢谢您救了我的孩子!我男人早死了,就这一个孩子,要是他没了,我也活不成了!”
李建国赶紧扶起她:“快起来,这是我应该做的。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要去清风镇投奔我娘家,路上孩子突然就病了,幸好遇到了你。” 妇人说著,从怀里掏出一个银鐲子,“这是我唯一的值钱东西,您收下,不然我心里过意不去。”
李建国推辞了半天,最后还是没收,只是让妇人指了指去清风镇的路。妇人感激不尽,给李建国指了条近路,又叮嘱他:“恩人,前面的『黑风口』有山匪,你一个人走要小心,最好等镇上的商队一起走。”
李建国谢过妇人,心里多了几分警惕。他加快脚步,朝著黑风口走去。黑风口是两座山之间的狭窄通道,两边是陡峭的山崖,只有中间一条小路,確实是山匪埋伏的好地方。
刚走进通道,就听到一声大喝:“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財!” 三个拿著刀的汉子从山崖上跳下来,拦住了去路。为首的汉子满脸横肉,脸上有一道刀疤,手里的刀锈跡斑斑,却透著凶光。
李建国心里不慌 —— 练了这么久的五禽戏,他的身手早已不是当年的退伍兵可比。他把背包放在地上,活动了一下手腕,摆出 “虎戏” 的姿势:“我身上没什么钱,要是你们非要拦我,就別怪我不客气。”
“哟呵!还敢嘴硬!” 刀疤脸冷笑一声,挥刀朝著李建国砍来。李建国侧身避开,动作像猿猴般敏捷,同时伸出右手,抓住刀疤脸的手腕,借著 “熊戏” 的力气,轻轻一拧。刀疤脸疼得惨叫一声,手里的刀 “噹啷” 一声掉在地上。
另外两个山匪见状,一起冲了上来。李建国不慌不忙,左腿一扫,绊倒一个,又一拳打在另一个的胸口,动作乾净利落。没几分钟,三个山匪就被打得鼻青脸肿,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滚!以后別再在这里拦路抢劫,不然下次就没这么好运了!” 李建国冷声道。
三个山匪连滚带爬地跑了,连刀都忘了拿。李建国捡起背包,刚要走,就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兄台好身手!”
回头一看,只见一个穿著青布长衫的书生,背著一个书箱,站在通道口,眼里满是敬佩。书生约莫二十岁,面容清秀,手里拿著一把摺扇,虽然风尘僕僕,却难掩文雅之气。
“多谢兄台出手,不然我今天恐怕要遭殃了。” 书生走上前,拱手行礼,“在下柳文轩,要去长安赶考,路过此地,没想到遇到山匪,幸好有兄台相救。”
“举手之劳,不用客气。” 李建国也拱了拱手,“我叫李建国,要去终南山找一位故人。”
“终南山?” 柳文轩眼睛一亮,“我去长安,正好要经过终南山脚下,不如咱们结伴同行?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李建国正想找个人问问终南山的详细情况,立刻答应:“好啊,那就麻烦柳兄了。”
两人结伴上路,柳文轩是个健谈的人,一路上聊起了贞观的朝政、文坛趣事。他说现在贞观盛世,李世民重视人才,科举制度越来越完善,他这次去长安,就是想考取功名,將来做个好官,兴农桑、办教育,造福百姓。
“柳兄的志向,令人敬佩。” 李建国心里佩服 ——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大多有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的理想,比现代很多浮躁的人强多了。
走到傍晚,两人在路边的客栈住下。客栈的院子里有一棵桂树,香气扑鼻。柳文轩一时兴起,拿出摺扇,吟诵起自己写的诗:“秋风送桂香,古道向长安。此去功名路,不负少年郎。”
诗写得不错,却少了几分意境。李建国想起王维写的《终南別业》,很符合现在的心境,忍不住吟诵起来:“中岁颇好道,晚家南山陲。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
柳文轩听到这首诗,瞬间愣住了,手里的摺扇都掉在了地上。他快步走到李建国面前,激动地说:“兄台!这首诗…… 这首诗是谁写的?意境之高,用词之妙,堪称千古绝唱!我从未听过如此好的诗!”
李建国心里咯噔一下,才想起王维是盛唐诗人,现在是贞观年间,王维还没出生。他赶紧打哈哈:“这是我以前在一本古书上看到的,具体是谁写的,我也忘了。只是觉得符合终南山的意境,就隨口吟诵了出来。”
“古书上的?” 柳文轩虽然有些疑惑,却也没追问,只是感慨道,“能写出这样的诗,定是位隱士高人。兄台能记住如此好诗,可见才学不浅,文轩自愧不如。” 他看著李建国的眼神,多了几分敬重,再也不敢把他当成普通的外乡人。
接下来的几天,两人一路同行,柳文轩对李建国更加恭敬,遇到事情也总先问他的意见。李建国也从柳文轩口中,了解到更多关於终南山的情况:药庐谷在终南山南麓,地势偏僻,只有樵夫和採药人才知道路,孙思邈在那里隱居多年,医术高超,附近的村民有疑难杂症,都会去药庐谷求医,孙思邈从不推辞。
这天中午,两人终於走到了终南山脚下。抬头望去,终南山连绵起伏,青山被云雾环绕,松涛阵阵,清泉潺潺,像一幅水墨丹青画。山脚下有个小村庄,炊烟裊裊,几个樵夫背著柴火,正从山上下来。
“前面就是『樵夫村』,咱们去村里问问药庐谷的路吧。” 柳文轩指著村庄说,“我要从这里往长安走了,不能陪兄台上山了。”
李建国点点头,跟柳文轩告別:“柳兄,祝你一路顺风,金榜题名。”
“借兄台吉言!” 柳文轩拱手行礼,“要是將来我能做官,定不会忘了兄台的教诲,做个为民做主的好官。”
看著柳文轩远去的背影,李建国心里满是感慨 —— 这段路,他灭蝗灾、治病人、退山匪、识知音,经歷了太多,也收穫了太多。他整理了一下背包,朝著樵夫村走去。村里的樵夫听说他要去药庐谷找孙思邈,都很热情,给他指了条上山的小路:“沿著这条小路走,约莫三个时辰就能到药庐谷,路上有標记,不会迷路。”
李建国谢过樵夫,踏上了上山的路。小路两旁是茂密的树林,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斑驳的光影。清泉从石缝中流出,叮咚作响,空气中满是草木的清香。他走得很慢,一边走,一边欣赏著终南山的美景,心里满是期待 —— 终於要见到孙思邈了,他有太多的医术问题想请教,也有太多的话想跟这位古代的医学泰斗说。
走了约莫两个时辰,前面出现了一片竹林。竹林深处,隱约能看到一间茅草屋,屋前有个小院,院里种满了草药,一个穿著粗布长衫的老人,正坐在院中的石桌旁,手里拿著一本医书,仔细研读。
李建国的心跳瞬间加快 —— 那个老人,正是孙思邈!
他快步走进竹林,朝著茅草屋走去。孙思邈似乎察觉到了动静,抬起头,看到李建国时,眼睛瞬间亮了起来,放下医书,站起身,笑著说:“建国,你终於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李建国走上前,恭敬地行礼:“孙先生,弟子来看您了。”
阳光透过竹林,洒在两人身上,温暖而柔和。终南山的风,带著草药的清香,吹拂著茅草屋的屋檐,像是在欢迎久別重逢的故人。李建国知道,他在贞观的又一段旅程,即將开始,而这段旅程,或许会让他对医术、对青铜门、对自己的人生,有更深刻的理解。
第27章 前往终南山
石洼村的晨雾还没散尽,李建国就已收拾好行囊。老王头的老婆子连夜烙了十张麦饼,用油纸包得严实,塞进他的背包;村长拄著拐杖,颤巍巍地递来一张泛黄的羊皮纸:“建国啊,这是去终南山的路引,上面画了村落和山道,你按著走,少走冤枉路。终南山大得很,孙老神仙住在南麓的『药庐谷』,到了山下再找樵夫问,准没错。”
村民们都聚在村口的老槐树下,小石头拉著他的衣角,眼圈红红的:“李大哥,你还会回来吗?” 李建国摸了摸他的头,从背包里拿出一本手抄的《千字文》—— 是他在现代列印后手抄的,上面还標了拼音:“等你把这上面的字都认全了,我就回来。好好读书,將来做个有用的人。”
“一定!” 小石头用力点头,把《千字文》抱在怀里。
李建国跟村民们一一告別,转身踏上向西的路。晨雾中的石洼村渐渐变小,村口的老槐树、土坯房、村民们的身影,都成了模糊的剪影。他回头望了一眼,心里满是暖意 —— 这个时代的淳朴与善良,总能让他在穿越时空的奔波中,找到安稳的力量。
走了约莫半天,日头渐渐升高,路边的麦田却越来越荒凉。原本该是金黄的麦穗,此刻却只剩下光禿禿的麦秆,地上、田埂上,甚至树枝上,都爬满了黑乎乎的蝗虫,密密麻麻的,啃食著仅存的绿叶,发出 “沙沙” 的声响,让人头皮发麻。
“造孽啊!这蝗灾都闹了半个月了,地里的庄稼全被啃光了,再这么下去,咱们都得饿死!” 田埂上,几个穿著破衣的村民蹲在地上,看著眼前的景象,抹著眼泪。为首的汉子约莫四十岁,脸上满是愁苦,是这个村子的里正,叫赵大牛。
李建国心里一紧 —— 蝗灾是贞观年间常见的灾害,一旦爆发,往往颗粒无收。他走过去,蹲在田埂上,仔细观察蝗虫:体型不大,翅膀还没完全长硬,应该是刚孵化不久的若虫,还没具备长途飞行能力,这时候消灭,事半功倍。
“赵里正,別愁,这蝗虫能治。” 李建国站起身,语气坚定。
赵大牛抬头看他,眼里满是怀疑:“你?你有办法?官府派来的人都没辙,你一个外乡人……”
“试试就知道了。” 李建国没多解释,指著田里的蝗虫说,“这些都是幼蝗,没长翅膀,跑不远。咱们分三步走:第一,找些竹筐,里面铺上麻布,撒上草木灰,两个人一组,在田里来回扫,草木灰能粘住蝗虫,还能呛死它们;第二,把村里的鸡、鸭都赶出来,幼蝗是它们的口粮,既能灭蝗,又能让家禽长肉;第三,傍晚的时候,在田埂上挖浅沟,放上乾草,点火熏烧,幼蝗怕火,会往沟里跑,一把火就能烧死大半。”
101看书 101 看书网藏书全,??????????????????.??????隨时读 全手打无错站
这些方法是他在现代学的 “生態灭蝗法”,不用农药,適合贞观的环境。赵大牛將信將疑,却也没別的办法,立刻召集村民,按李建国说的准备。村民们有的编竹筐,有的收集草木灰,有的去赶鸡鸭,原本死气沉沉的村子,瞬间忙碌起来。
李建国也没閒著,他跟著村民们一起扫蝗虫。竹筐里的麻布沾了草木灰,一扫就能粘住十几只蝗虫,很快就装满了一筐。他又教村民们把粘住的蝗虫倒进开水里烫死,晒乾后磨成粉,能当饲料餵猪 —— 这是末世里常用的 “资源循环” 法子,没想到在贞观也能用。
傍晚时分,田埂上的浅沟里堆满了乾草。李建国让村民们同时点火,火光瞬间照亮了田野,浓烟滚滚。幼蝗果然怕火,纷纷往沟里跑,被火焰吞噬,发出 “噼啪” 的声响。火光中,村民们的脸上终於露出了笑容,赵大牛握著李建国的手,激动得说不出话:“恩人!你真是我们的恩人!再晚几天,咱们村就真的没活路了!”
第二天一早,田里的蝗虫少了大半,剩下的也都躲在角落里,不敢出来。赵大牛非要留李建国再住一天,杀了家里唯一的鸡,燉了一锅鸡汤。吃饭时,赵大牛拿出一吊铜钱,非要塞给李建国,被他推辞了:“我不是为了钱,能帮到你们就好。对了,你们知道去终南山药庐谷的路吗?”
“知道!从咱们村往西走,过了两座山,有个『清风镇』,镇上有去终南山的樵夫,他们常去药庐谷给孙老神仙送柴,你找他们带路准没错。” 赵大牛还特意给李建国装了一袋晒乾的蝗虫粉,“这东西虽然不好看,却是好口粮,饿的时候能填肚子。”
李建国谢过赵大牛,继续赶路。走了约莫两天,路过一片树林时,听到林子里传来微弱的哭声。循声走去,只见一棵大树下,一个妇人抱著个约莫五岁的孩子,哭得撕心裂肺。孩子面色潮红,嘴唇乾裂,呼吸急促,已经陷入了昏迷。
“大嫂,別慌,我是大夫,让我看看孩子。” 李建国快步走过去。
妇人抬起头,眼里满是绝望,却还是抱著一丝希望,把孩子递给李建国。李建国摸了摸孩子的额头,滚烫得嚇人,又號了號脉,脉象浮数 —— 是风寒入里,引发了高热,再拖下去,恐怕会烧坏脑子。
他从背包里拿出隨身携带的针灸针 —— 是在现代定做的纯银针,一直带在身上。他快速针刺孩子的合谷、曲池、大椎三个穴位,每个穴位捻转半分钟,又从背包里拿出之前在路上採收的紫苏、生薑,还有野生的葱白,让妇人找些枯枝,煮一碗热汤。
“这汤要趁热喝,喝完盖被子捂汗,汗出透了,烧就退了。” 李建国一边煮药,一边安慰妇人,“孩子只是风寒,没事的,別担心。”
妇人哽咽著点头,按照李建国说的,餵孩子喝了药。半个时辰后,孩子果然开始出汗,额头的温度也降了下来,慢慢睁开了眼睛,虚弱地喊了声 “娘”。妇人激动得跪在地上,给李建国磕头:“恩人!谢谢您救了我的孩子!我男人早死了,就这一个孩子,要是他没了,我也活不成了!”
李建国赶紧扶起她:“快起来,这是我应该做的。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要去清风镇投奔我娘家,路上孩子突然就病了,幸好遇到了你。” 妇人说著,从怀里掏出一个银鐲子,“这是我唯一的值钱东西,您收下,不然我心里过意不去。”
李建国推辞了半天,最后还是没收,只是让妇人指了指去清风镇的路。妇人感激不尽,给李建国指了条近路,又叮嘱他:“恩人,前面的『黑风口』有山匪,你一个人走要小心,最好等镇上的商队一起走。”
李建国谢过妇人,心里多了几分警惕。他加快脚步,朝著黑风口走去。黑风口是两座山之间的狭窄通道,两边是陡峭的山崖,只有中间一条小路,確实是山匪埋伏的好地方。
刚走进通道,就听到一声大喝:“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財!” 三个拿著刀的汉子从山崖上跳下来,拦住了去路。为首的汉子满脸横肉,脸上有一道刀疤,手里的刀锈跡斑斑,却透著凶光。
李建国心里不慌 —— 练了这么久的五禽戏,他的身手早已不是当年的退伍兵可比。他把背包放在地上,活动了一下手腕,摆出 “虎戏” 的姿势:“我身上没什么钱,要是你们非要拦我,就別怪我不客气。”
“哟呵!还敢嘴硬!” 刀疤脸冷笑一声,挥刀朝著李建国砍来。李建国侧身避开,动作像猿猴般敏捷,同时伸出右手,抓住刀疤脸的手腕,借著 “熊戏” 的力气,轻轻一拧。刀疤脸疼得惨叫一声,手里的刀 “噹啷” 一声掉在地上。
另外两个山匪见状,一起冲了上来。李建国不慌不忙,左腿一扫,绊倒一个,又一拳打在另一个的胸口,动作乾净利落。没几分钟,三个山匪就被打得鼻青脸肿,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滚!以后別再在这里拦路抢劫,不然下次就没这么好运了!” 李建国冷声道。
三个山匪连滚带爬地跑了,连刀都忘了拿。李建国捡起背包,刚要走,就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兄台好身手!”
回头一看,只见一个穿著青布长衫的书生,背著一个书箱,站在通道口,眼里满是敬佩。书生约莫二十岁,面容清秀,手里拿著一把摺扇,虽然风尘僕僕,却难掩文雅之气。
“多谢兄台出手,不然我今天恐怕要遭殃了。” 书生走上前,拱手行礼,“在下柳文轩,要去长安赶考,路过此地,没想到遇到山匪,幸好有兄台相救。”
“举手之劳,不用客气。” 李建国也拱了拱手,“我叫李建国,要去终南山找一位故人。”
“终南山?” 柳文轩眼睛一亮,“我去长安,正好要经过终南山脚下,不如咱们结伴同行?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李建国正想找个人问问终南山的详细情况,立刻答应:“好啊,那就麻烦柳兄了。”
两人结伴上路,柳文轩是个健谈的人,一路上聊起了贞观的朝政、文坛趣事。他说现在贞观盛世,李世民重视人才,科举制度越来越完善,他这次去长安,就是想考取功名,將来做个好官,兴农桑、办教育,造福百姓。
“柳兄的志向,令人敬佩。” 李建国心里佩服 ——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大多有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的理想,比现代很多浮躁的人强多了。
走到傍晚,两人在路边的客栈住下。客栈的院子里有一棵桂树,香气扑鼻。柳文轩一时兴起,拿出摺扇,吟诵起自己写的诗:“秋风送桂香,古道向长安。此去功名路,不负少年郎。”
诗写得不错,却少了几分意境。李建国想起王维写的《终南別业》,很符合现在的心境,忍不住吟诵起来:“中岁颇好道,晚家南山陲。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
柳文轩听到这首诗,瞬间愣住了,手里的摺扇都掉在了地上。他快步走到李建国面前,激动地说:“兄台!这首诗…… 这首诗是谁写的?意境之高,用词之妙,堪称千古绝唱!我从未听过如此好的诗!”
李建国心里咯噔一下,才想起王维是盛唐诗人,现在是贞观年间,王维还没出生。他赶紧打哈哈:“这是我以前在一本古书上看到的,具体是谁写的,我也忘了。只是觉得符合终南山的意境,就隨口吟诵了出来。”
“古书上的?” 柳文轩虽然有些疑惑,却也没追问,只是感慨道,“能写出这样的诗,定是位隱士高人。兄台能记住如此好诗,可见才学不浅,文轩自愧不如。” 他看著李建国的眼神,多了几分敬重,再也不敢把他当成普通的外乡人。
接下来的几天,两人一路同行,柳文轩对李建国更加恭敬,遇到事情也总先问他的意见。李建国也从柳文轩口中,了解到更多关於终南山的情况:药庐谷在终南山南麓,地势偏僻,只有樵夫和採药人才知道路,孙思邈在那里隱居多年,医术高超,附近的村民有疑难杂症,都会去药庐谷求医,孙思邈从不推辞。
这天中午,两人终於走到了终南山脚下。抬头望去,终南山连绵起伏,青山被云雾环绕,松涛阵阵,清泉潺潺,像一幅水墨丹青画。山脚下有个小村庄,炊烟裊裊,几个樵夫背著柴火,正从山上下来。
“前面就是『樵夫村』,咱们去村里问问药庐谷的路吧。” 柳文轩指著村庄说,“我要从这里往长安走了,不能陪兄台上山了。”
李建国点点头,跟柳文轩告別:“柳兄,祝你一路顺风,金榜题名。”
“借兄台吉言!” 柳文轩拱手行礼,“要是將来我能做官,定不会忘了兄台的教诲,做个为民做主的好官。”
看著柳文轩远去的背影,李建国心里满是感慨 —— 这段路,他灭蝗灾、治病人、退山匪、识知音,经歷了太多,也收穫了太多。他整理了一下背包,朝著樵夫村走去。村里的樵夫听说他要去药庐谷找孙思邈,都很热情,给他指了条上山的小路:“沿著这条小路走,约莫三个时辰就能到药庐谷,路上有標记,不会迷路。”
李建国谢过樵夫,踏上了上山的路。小路两旁是茂密的树林,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斑驳的光影。清泉从石缝中流出,叮咚作响,空气中满是草木的清香。他走得很慢,一边走,一边欣赏著终南山的美景,心里满是期待 —— 终於要见到孙思邈了,他有太多的医术问题想请教,也有太多的话想跟这位古代的医学泰斗说。
走了约莫两个时辰,前面出现了一片竹林。竹林深处,隱约能看到一间茅草屋,屋前有个小院,院里种满了草药,一个穿著粗布长衫的老人,正坐在院中的石桌旁,手里拿著一本医书,仔细研读。
李建国的心跳瞬间加快 —— 那个老人,正是孙思邈!
他快步走进竹林,朝著茅草屋走去。孙思邈似乎察觉到了动静,抬起头,看到李建国时,眼睛瞬间亮了起来,放下医书,站起身,笑著说:“建国,你终於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李建国走上前,恭敬地行礼:“孙先生,弟子来看您了。”
阳光透过竹林,洒在两人身上,温暖而柔和。终南山的风,带著草药的清香,吹拂著茅草屋的屋檐,像是在欢迎久別重逢的故人。李建国知道,他在贞观的又一段旅程,即將开始,而这段旅程,或许会让他对医术、对青铜门、对自己的人生,有更深刻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