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 章 霍词再好,他也不是我的男人
穿成反派恶毒亲妈,儿砸你別黑化 作者:佚名
第138 章 霍词再好,他也不是我的男人
“说来听听?”戚悦坐直身子,有点好奇,她不明白蓝灵一个从来不认识她的人怎么会知道关於她的秘密。
蓝灵表示,自然是何志高无意间透露出来的。
有一天,何志高去参加了同学聚会,醉醺醺的回了家,梦游一样从杂物间翻出一个纸箱,里面藏著一本粉蓝色封皮的日记本。
一看就是女孩子的。
何志高醉的太厉害,蓝灵还以为这是他精神出轨了,心里慪气,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翻开了。
看了之后才发现,那是“戚悦”的。日记里充斥著对戚大姑和戚大伯的不满和怨恨,对何志高和戚丽丽的羡慕嫉妒,到后面,还有一些同学之间的矛盾。
从日记本里,蓝灵看到了一个浑身长满硬刺的女孩。她学坏了,但她很仗义。就比如,有人骂她的“好姐妹”,她就会跟著一群“姐妹”一起去堵那个人。
出了酒吧那件事,她认清了塑料姐妹们,愤怒的和她们不再来往,几乎每天都更新的日记本也被她尘封起来。
在最后一篇日记的背后,夹著一张泛黄的照片——那是一对情侣,並肩站在一棵盛开的樱树下,两人手指上的对戒在阳光下像是在闪著光。
其中的女孩,就是“戚悦”。
戚悦对日记本有记忆,但对蓝灵说的照片,毫无印象。
蓝灵说:“何志高偷走了你的日记本,他说,是你小小年纪不学好,和照片上的男人私奔了,坏了他的大计。”
“酒吧的那件事,是他算计的你,他想把你送给他的一个同学,他喊那个人海哥,只是后来被你侥倖跑了。”
“他这些年一直在找你和那个男人的下落,还打著把你送给別人的打算。你难道不想对付他吗?”蓝灵瞳孔颤抖,她难得一次性说这么多话,额角都冒了一层薄汗。
但凡能找到其他人,蓝灵都不会冒险来找戚悦。
“行,我帮你。”
戚悦拿起一支笔,在桌面上无意识的点了两下,“你把日记本拿给我,他,我来解决。”
“……”
日记本还没到,武术决赛到了。
戚悦周五就到了赛事主办方安排的酒店,提前了一天。戚晏和霍词周六上午才到。
戚晏不想和霍词一起来,確切来说,他不想让霍词来。
霍词不乐意,开始无理取闹:“你不让我去,那你也別去了,我抱著你的腿不让你走。”
戚晏从小到大还没见过这样的大人,最后因为赶时间,他们的恩怨暂且存档,先去看完比赛再说。
全国决赛,贏了就能拿到国家级大奖,含金量很高,这会是一种业內人士的证明。
戚悦一直以为,她的亲朋好友不算多,一双手都能数的过来。
然而,真到了这一天,她惊讶的发现,为她来的人真不算少,她的吃瓜搭子们都来了。
爱和戚悦一起吃瓜的太太们平日里对这种不优雅的运动不感兴趣,可为了支持戚悦,一个个枝招展的来到了现场,甚至大价钱买了前排的好位置。
虽然只是吃瓜搭子,但她们都明白了和戚悦交好的好处,最明显,也是让她们最在意的,就是戚悦总能第一时间知道谁谁谁又包养了谁,或者是谁谁谁假借谈生意之名去会所泡妞了。
戚悦爱吃瓜,男女老少的瓜她都冲在第一线,比记者消息还灵通。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不仅如此,她还爱去拍卖会,爱喝茶,爱打麻將,爱……一切老太太们热爱的事情。
总之,和她一起玩,不会吃亏。
尤其是看到戚悦像是毫无压力的在决赛上斩获头筹,所有人心里不约而同飘出一句:她是真厉害。
有这种想法的,包括偷偷来看比赛的沈妍和林晓。
林晓是请假来的,到了地方她才知道,原来沈妍想带她来看戚悦的比赛。
心不在焉看完整场比赛,她跟著沈妍去了后台。
在某些时候,沈妍的运气很好,就比如现在,她们成功躲过了工作人员,潜入进去“偷窥”。
霍词和戚晏都在后台,林晓和大多数人一样,都以为霍词是在追求戚悦。
里面的一家三口很幸福。
林晓心情复杂,“妍妍,傅司景是不是喜欢上戚悦了?”
沈妍瞪大眼睛,呆呆的看著她,想否认,却张不开嘴。
林晓了解她,在她心里,傅司景永远在第一位,今天能悄悄来看戚悦比赛,一定是傅司景又做什么了。
多年闺蜜,林晓心疼她,不愿意眼睁睁看著她跳进深坑,“妍妍,你该清醒了,傅司景那种烂人,配不上你。”
沈妍垂下眼,囁嚅著反驳:“晓晓,我们不能这样,阿景有钱的时候,我们就贴上去,他没钱了,我们就远离,这样……和戚悦有什么不同?”
“我们没错,图钱怎么了,有选择的情况下,谁都不愿意跟一个穷光蛋!”
林晓急促的呼吸,压低声音指著那像一幅画一样精致的一家三口,“你看戚悦,她图钱,过得风生水起,她是对的,妍妍。”
林晓面带激动,双手掰著她的肩膀,直视她的眼睛:“现在,我问你,打个比方,如果让你选,你是选傅司景,还是选霍词?”
沈妍失神的望著戚悦身边的男人,在他身上看到了曾经那个贵气逼人的傅司景的影子。
不,是比傅司景更吸引人。
傅司景红顏无数,换过的女人比衣服还多,可霍词……早就听说,在成为植物人之前,他身边连一只母蚊子都没有。
牧秀芝那么优雅漂亮的女人,多年金钱滋养出来的气质压人,沈妍在她面前会自卑,可就是这么一个女神一样的贵妇,被从植物人状態醒过来的霍词无情揭开真面目,赶出家门,毫不怜香惜玉。
就连沈妍,都听人打趣过,霍词是根不解风情的木头。
可现在……
在戚悦面前的男人却像没了傲气,摇著尾巴期待戚悦的目光停留。
沈妍心里控制不住的酸涩。
戚悦比她聪明。
当年,她付出一切都高攀不上的男人,被戚悦轻而易举勾走、利用,现在,戚悦不屑一顾的男人,又被她捧到手心当成宝。
虽然並不想承认,但在这一刻,她无比清楚的意识到,是她,捡了戚悦丟下的破烂货。
男人似乎察觉到什么,抬眸往这边看过来,沈妍猛地低下脑袋,脸蛋泛起了可疑的红晕。
林晓纳闷:“妍妍,你不舒服吗?是不是这里太热太闷了?”
“我没事。”沈妍含糊的隨口应了一声,轻轻的拍拍脸,“晓晓,阿景是阿景,霍词是霍词,霍词再好,他也不是我的男人。”
第138 章 霍词再好,他也不是我的男人
“说来听听?”戚悦坐直身子,有点好奇,她不明白蓝灵一个从来不认识她的人怎么会知道关於她的秘密。
蓝灵表示,自然是何志高无意间透露出来的。
有一天,何志高去参加了同学聚会,醉醺醺的回了家,梦游一样从杂物间翻出一个纸箱,里面藏著一本粉蓝色封皮的日记本。
一看就是女孩子的。
何志高醉的太厉害,蓝灵还以为这是他精神出轨了,心里慪气,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翻开了。
看了之后才发现,那是“戚悦”的。日记里充斥著对戚大姑和戚大伯的不满和怨恨,对何志高和戚丽丽的羡慕嫉妒,到后面,还有一些同学之间的矛盾。
从日记本里,蓝灵看到了一个浑身长满硬刺的女孩。她学坏了,但她很仗义。就比如,有人骂她的“好姐妹”,她就会跟著一群“姐妹”一起去堵那个人。
出了酒吧那件事,她认清了塑料姐妹们,愤怒的和她们不再来往,几乎每天都更新的日记本也被她尘封起来。
在最后一篇日记的背后,夹著一张泛黄的照片——那是一对情侣,並肩站在一棵盛开的樱树下,两人手指上的对戒在阳光下像是在闪著光。
其中的女孩,就是“戚悦”。
戚悦对日记本有记忆,但对蓝灵说的照片,毫无印象。
蓝灵说:“何志高偷走了你的日记本,他说,是你小小年纪不学好,和照片上的男人私奔了,坏了他的大计。”
“酒吧的那件事,是他算计的你,他想把你送给他的一个同学,他喊那个人海哥,只是后来被你侥倖跑了。”
“他这些年一直在找你和那个男人的下落,还打著把你送给別人的打算。你难道不想对付他吗?”蓝灵瞳孔颤抖,她难得一次性说这么多话,额角都冒了一层薄汗。
但凡能找到其他人,蓝灵都不会冒险来找戚悦。
“行,我帮你。”
戚悦拿起一支笔,在桌面上无意识的点了两下,“你把日记本拿给我,他,我来解决。”
“……”
日记本还没到,武术决赛到了。
戚悦周五就到了赛事主办方安排的酒店,提前了一天。戚晏和霍词周六上午才到。
戚晏不想和霍词一起来,確切来说,他不想让霍词来。
霍词不乐意,开始无理取闹:“你不让我去,那你也別去了,我抱著你的腿不让你走。”
戚晏从小到大还没见过这样的大人,最后因为赶时间,他们的恩怨暂且存档,先去看完比赛再说。
全国决赛,贏了就能拿到国家级大奖,含金量很高,这会是一种业內人士的证明。
戚悦一直以为,她的亲朋好友不算多,一双手都能数的过来。
然而,真到了这一天,她惊讶的发现,为她来的人真不算少,她的吃瓜搭子们都来了。
爱和戚悦一起吃瓜的太太们平日里对这种不优雅的运动不感兴趣,可为了支持戚悦,一个个枝招展的来到了现场,甚至大价钱买了前排的好位置。
虽然只是吃瓜搭子,但她们都明白了和戚悦交好的好处,最明显,也是让她们最在意的,就是戚悦总能第一时间知道谁谁谁又包养了谁,或者是谁谁谁假借谈生意之名去会所泡妞了。
戚悦爱吃瓜,男女老少的瓜她都冲在第一线,比记者消息还灵通。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不仅如此,她还爱去拍卖会,爱喝茶,爱打麻將,爱……一切老太太们热爱的事情。
总之,和她一起玩,不会吃亏。
尤其是看到戚悦像是毫无压力的在决赛上斩获头筹,所有人心里不约而同飘出一句:她是真厉害。
有这种想法的,包括偷偷来看比赛的沈妍和林晓。
林晓是请假来的,到了地方她才知道,原来沈妍想带她来看戚悦的比赛。
心不在焉看完整场比赛,她跟著沈妍去了后台。
在某些时候,沈妍的运气很好,就比如现在,她们成功躲过了工作人员,潜入进去“偷窥”。
霍词和戚晏都在后台,林晓和大多数人一样,都以为霍词是在追求戚悦。
里面的一家三口很幸福。
林晓心情复杂,“妍妍,傅司景是不是喜欢上戚悦了?”
沈妍瞪大眼睛,呆呆的看著她,想否认,却张不开嘴。
林晓了解她,在她心里,傅司景永远在第一位,今天能悄悄来看戚悦比赛,一定是傅司景又做什么了。
多年闺蜜,林晓心疼她,不愿意眼睁睁看著她跳进深坑,“妍妍,你该清醒了,傅司景那种烂人,配不上你。”
沈妍垂下眼,囁嚅著反驳:“晓晓,我们不能这样,阿景有钱的时候,我们就贴上去,他没钱了,我们就远离,这样……和戚悦有什么不同?”
“我们没错,图钱怎么了,有选择的情况下,谁都不愿意跟一个穷光蛋!”
林晓急促的呼吸,压低声音指著那像一幅画一样精致的一家三口,“你看戚悦,她图钱,过得风生水起,她是对的,妍妍。”
林晓面带激动,双手掰著她的肩膀,直视她的眼睛:“现在,我问你,打个比方,如果让你选,你是选傅司景,还是选霍词?”
沈妍失神的望著戚悦身边的男人,在他身上看到了曾经那个贵气逼人的傅司景的影子。
不,是比傅司景更吸引人。
傅司景红顏无数,换过的女人比衣服还多,可霍词……早就听说,在成为植物人之前,他身边连一只母蚊子都没有。
牧秀芝那么优雅漂亮的女人,多年金钱滋养出来的气质压人,沈妍在她面前会自卑,可就是这么一个女神一样的贵妇,被从植物人状態醒过来的霍词无情揭开真面目,赶出家门,毫不怜香惜玉。
就连沈妍,都听人打趣过,霍词是根不解风情的木头。
可现在……
在戚悦面前的男人却像没了傲气,摇著尾巴期待戚悦的目光停留。
沈妍心里控制不住的酸涩。
戚悦比她聪明。
当年,她付出一切都高攀不上的男人,被戚悦轻而易举勾走、利用,现在,戚悦不屑一顾的男人,又被她捧到手心当成宝。
虽然並不想承认,但在这一刻,她无比清楚的意识到,是她,捡了戚悦丟下的破烂货。
男人似乎察觉到什么,抬眸往这边看过来,沈妍猛地低下脑袋,脸蛋泛起了可疑的红晕。
林晓纳闷:“妍妍,你不舒服吗?是不是这里太热太闷了?”
“我没事。”沈妍含糊的隨口应了一声,轻轻的拍拍脸,“晓晓,阿景是阿景,霍词是霍词,霍词再好,他也不是我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