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 章 他是禽兽
穿成反派恶毒亲妈,儿砸你別黑化 作者:佚名
第140 章 他是禽兽
“不知道。”
戚悦是真不知道。
如果按照霍词的推测,两个原主是恩爱的情侣,即便失忆了还在潜意识里爱著对方。霍词那边的確是这样,一直在寻找。
可她这边不一样,在她的记忆里,原主就是一个惨惨的,被亲戚夺走家產,而且被养坏,最后意外失身,决定自暴自弃,在繁华大都市混日子,日常打孩子,最后想傍大款,侥倖的傍成功……
总之,並没有想去找“某个男人”的念头。
也不对,原主总觉得傅司景配不上她,她配得上更好的。这……算吗?
戚悦不懂了,如果这是一本书,可剧情早就歪得没眼看了,现在这是怎么回事,她也搞不清楚。
武力值再牛掰,终究也是会老会死,会疼会饿的人类,也会有疑惑,不懂,烦闷的问题。
在霍词视角里,此刻的戚悦和一般的小姑娘没什么不同,微微拧起的眉,就像是上学时候遇到了不会做的题目。一缕长发悄悄落在耳边,发梢弯出俏皮的弧度。
其实,他印象里的戚悦,是个小孩。
他和她,只是一面之缘。
那年,他十七岁,戚悦才七岁。
后来,他二十多岁就英年早逝,那时候戚悦大概还在上中学,他到死都没有再见过,或许戚悦早就把他这个不重要的路人甲忘记了。
事实证明,戚悦就是把他忘了。
来到这里做了十年的植物人,脑子里有两段不同的记忆,渐渐的,他也把曾经的事和人遗忘了。
他上辈子坟头的草都要长成半人高了,戚悦也长大了,长成了成熟的大姑娘,来到了这个世界。
重新遇到了他。
唤醒了他埋藏在心底的回忆。
霍词用一只手撑著脑袋,安安静静看著她,等著她想事情。
视线不由自主的落到她脸上,天生的狐狸眼在低垂的时候更显嫵媚,眼睫毛像黑色的软毛细刷,弯弯的,扫的他心尖发痒。
耳朵热乎乎的,他狐疑的用手搓了搓,突然意识到什么,后背一僵。
“啪——!”他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
败类!
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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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
他的一巴掌並没有收住力道,戚悦被嚇了一跳,瞪他:“你在发什么神经?”
霍词笑得僵硬,眼神飘忽:“有一只蚊子在吸我血。”他打蚊子呢。
戚悦也没有刨根问底,把日记本,和他手边的“情侣照”收起来,“想再多也没用,走一步看一步吧。”
“不过我想去见见蓝灵说的那个海哥,不管怎么说,都该给他一个教训。”
“还有何志高,我答应蓝灵帮她赶走渣男,她给的消息很有用。”
“雨晴请我去看珠宝展,毕竟我也是股东之一,也该去看看。”
“公司的新剧开拍了,新签的那几个艺人还不知道爭不爭气……”越说越觉得自己很忙,脚步也略微沉重起来。
霍词正襟危坐,看似在认真的听,实际上心思早就飘远了。
当晚,他做梦了。
比城堡还漂亮房间,精致復古的欧式大床。
能打死一头牛的女孩红了脸,软倒在他怀里。
窗外的星星在眨眼,月牙藏进了云层里。
他抓住了盈盈一握的细腰。
丝绸一样柔软。
髮丝从他的指尖溜走,像一尾小鱼,俏皮又狡猾,白皙的雪肩若隱若现。
他低头,咬了下去。
房间寂静,床上的人忽然梦游一样坐了起来。
半醒不醒的狭长眼睛眨了眨,黑眸深处闪著茫然的光。
意识逐渐回笼,逐渐清醒。
他神色怪异,像石头一样坐在那里,好久好久,又狠狠的给了自己一巴掌。
最后抬起手臂挡在眼睛上,幽幽的嘆息,掀开被子去浴室。
“……”
霍词出差了,很远,大概要好些天才能回来,因为他出国了。
没了他的话嘮,戚晏还有点不习惯,最不习惯的就是被养刁的胃,家里请的阿姨做饭很好吃,可比起霍词的厨艺,还是逊色多了。
不只是他,就连戚悦也嘀咕:“他居然给我们做了那么久的饭……”
不想不知道,一想嚇一跳。霍词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了他们家的厨师了,还是不收费的那种。
现在饭桌上的早餐也是色香味俱全,甜甜的养胃粥,戚晏喝的很快,吃饱了,穿著校服背上书包准备出门,“妈,我去上学了。”
“去吧去吧,路上小心。”
戚悦在网购,抬起头看了一眼,真心讚美:“我儿砸可真帅。”
绝对不是亲妈滤镜。
少年又往上躥了小半头,愈发显得身形挺拔。大长腿又长又直,因为一直有锻链,身板很是硬朗,宽鬆的校服也不难看,反而衬得他浑身都透著蓬勃的青春气。
年轻真好啊。
戚悦在心里感慨,目送著他离开,然后继续低下头网购。
蓝灵有心和她交好,投其所好的送来了几双很不错的运动鞋,也有戚晏的,穿著很舒適。
戚悦准备回礼给她衣服首饰之类的,挑来挑去都不怎么满意,索性收起手机,决定去温雨晴店里瞧瞧有没有合適的。
而另一边,傅司景和沈妍爆发了激烈的爭吵。
沈妍想去工作,她其实还会设计服装,可现在脑子里却一片空白,生疏不可怕,可怕的是她没了心气,开始下意识否定自己。
她怀了孕,原本的工作没了,找不到新的,傅司景也不支持她出去工作,一个人待在家,她空虚又寂寞。
傅司景想把沈妍接到大房子里住,但沈妍似乎在跟什么较劲,非要在出租屋住,不要傅司景养著,仿佛这样就能证明她是个有志气的人,是个不拜金的人。
傅司景烦了。
他曾经是痴迷她身上的这点清高,不然也不会心痒的照著她的性子去找一个替身。
可现在,傅司景只觉得麻烦。
给她,她就收著,哪有那么多莫名其妙的骨气。
沈妍惨白了脸,失望透顶,“我们分手吧。”
“你说什么?”傅司景在抽菸,一口烟雾喷到她脸上,捏断了菸蒂,目眥欲裂的问:“沈妍,这就是你想要的吗?!”
沈妍嘴里发苦,心口更是像被什么东西堵住,酸涩得发疼。她定定望著他,眼眶泛红,水汽模糊了视线,哽咽著:“傅司景!是你不爱我了!你爱上戚悦了对不对?!”
第140 章 他是禽兽
“不知道。”
戚悦是真不知道。
如果按照霍词的推测,两个原主是恩爱的情侣,即便失忆了还在潜意识里爱著对方。霍词那边的確是这样,一直在寻找。
可她这边不一样,在她的记忆里,原主就是一个惨惨的,被亲戚夺走家產,而且被养坏,最后意外失身,决定自暴自弃,在繁华大都市混日子,日常打孩子,最后想傍大款,侥倖的傍成功……
总之,並没有想去找“某个男人”的念头。
也不对,原主总觉得傅司景配不上她,她配得上更好的。这……算吗?
戚悦不懂了,如果这是一本书,可剧情早就歪得没眼看了,现在这是怎么回事,她也搞不清楚。
武力值再牛掰,终究也是会老会死,会疼会饿的人类,也会有疑惑,不懂,烦闷的问题。
在霍词视角里,此刻的戚悦和一般的小姑娘没什么不同,微微拧起的眉,就像是上学时候遇到了不会做的题目。一缕长发悄悄落在耳边,发梢弯出俏皮的弧度。
其实,他印象里的戚悦,是个小孩。
他和她,只是一面之缘。
那年,他十七岁,戚悦才七岁。
后来,他二十多岁就英年早逝,那时候戚悦大概还在上中学,他到死都没有再见过,或许戚悦早就把他这个不重要的路人甲忘记了。
事实证明,戚悦就是把他忘了。
来到这里做了十年的植物人,脑子里有两段不同的记忆,渐渐的,他也把曾经的事和人遗忘了。
他上辈子坟头的草都要长成半人高了,戚悦也长大了,长成了成熟的大姑娘,来到了这个世界。
重新遇到了他。
唤醒了他埋藏在心底的回忆。
霍词用一只手撑著脑袋,安安静静看著她,等著她想事情。
视线不由自主的落到她脸上,天生的狐狸眼在低垂的时候更显嫵媚,眼睫毛像黑色的软毛细刷,弯弯的,扫的他心尖发痒。
耳朵热乎乎的,他狐疑的用手搓了搓,突然意识到什么,后背一僵。
“啪——!”他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
败类!
禽兽!
101看书 101 看书网解无聊,?0?????????????.??????超方便 全手打无错站
无耻!
他的一巴掌並没有收住力道,戚悦被嚇了一跳,瞪他:“你在发什么神经?”
霍词笑得僵硬,眼神飘忽:“有一只蚊子在吸我血。”他打蚊子呢。
戚悦也没有刨根问底,把日记本,和他手边的“情侣照”收起来,“想再多也没用,走一步看一步吧。”
“不过我想去见见蓝灵说的那个海哥,不管怎么说,都该给他一个教训。”
“还有何志高,我答应蓝灵帮她赶走渣男,她给的消息很有用。”
“雨晴请我去看珠宝展,毕竟我也是股东之一,也该去看看。”
“公司的新剧开拍了,新签的那几个艺人还不知道爭不爭气……”越说越觉得自己很忙,脚步也略微沉重起来。
霍词正襟危坐,看似在认真的听,实际上心思早就飘远了。
当晚,他做梦了。
比城堡还漂亮房间,精致復古的欧式大床。
能打死一头牛的女孩红了脸,软倒在他怀里。
窗外的星星在眨眼,月牙藏进了云层里。
他抓住了盈盈一握的细腰。
丝绸一样柔软。
髮丝从他的指尖溜走,像一尾小鱼,俏皮又狡猾,白皙的雪肩若隱若现。
他低头,咬了下去。
房间寂静,床上的人忽然梦游一样坐了起来。
半醒不醒的狭长眼睛眨了眨,黑眸深处闪著茫然的光。
意识逐渐回笼,逐渐清醒。
他神色怪异,像石头一样坐在那里,好久好久,又狠狠的给了自己一巴掌。
最后抬起手臂挡在眼睛上,幽幽的嘆息,掀开被子去浴室。
“……”
霍词出差了,很远,大概要好些天才能回来,因为他出国了。
没了他的话嘮,戚晏还有点不习惯,最不习惯的就是被养刁的胃,家里请的阿姨做饭很好吃,可比起霍词的厨艺,还是逊色多了。
不只是他,就连戚悦也嘀咕:“他居然给我们做了那么久的饭……”
不想不知道,一想嚇一跳。霍词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了他们家的厨师了,还是不收费的那种。
现在饭桌上的早餐也是色香味俱全,甜甜的养胃粥,戚晏喝的很快,吃饱了,穿著校服背上书包准备出门,“妈,我去上学了。”
“去吧去吧,路上小心。”
戚悦在网购,抬起头看了一眼,真心讚美:“我儿砸可真帅。”
绝对不是亲妈滤镜。
少年又往上躥了小半头,愈发显得身形挺拔。大长腿又长又直,因为一直有锻链,身板很是硬朗,宽鬆的校服也不难看,反而衬得他浑身都透著蓬勃的青春气。
年轻真好啊。
戚悦在心里感慨,目送著他离开,然后继续低下头网购。
蓝灵有心和她交好,投其所好的送来了几双很不错的运动鞋,也有戚晏的,穿著很舒適。
戚悦准备回礼给她衣服首饰之类的,挑来挑去都不怎么满意,索性收起手机,决定去温雨晴店里瞧瞧有没有合適的。
而另一边,傅司景和沈妍爆发了激烈的爭吵。
沈妍想去工作,她其实还会设计服装,可现在脑子里却一片空白,生疏不可怕,可怕的是她没了心气,开始下意识否定自己。
她怀了孕,原本的工作没了,找不到新的,傅司景也不支持她出去工作,一个人待在家,她空虚又寂寞。
傅司景想把沈妍接到大房子里住,但沈妍似乎在跟什么较劲,非要在出租屋住,不要傅司景养著,仿佛这样就能证明她是个有志气的人,是个不拜金的人。
傅司景烦了。
他曾经是痴迷她身上的这点清高,不然也不会心痒的照著她的性子去找一个替身。
可现在,傅司景只觉得麻烦。
给她,她就收著,哪有那么多莫名其妙的骨气。
沈妍惨白了脸,失望透顶,“我们分手吧。”
“你说什么?”傅司景在抽菸,一口烟雾喷到她脸上,捏断了菸蒂,目眥欲裂的问:“沈妍,这就是你想要的吗?!”
沈妍嘴里发苦,心口更是像被什么东西堵住,酸涩得发疼。她定定望著他,眼眶泛红,水汽模糊了视线,哽咽著:“傅司景!是你不爱我了!你爱上戚悦了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