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饥荒,我用一斤米换两王炸 作者:佚名
    第79章 一窝端!
    “秦先生。”她微微頷首,姿態不卑不亢。
    秦少琅看了她一眼,这个女人的镇定,让他有些意外。
    “你会写字?”他问。
    苏瑾愣了一下,隨即点头:“识得一些。”
    “很好。”秦少琅从怀里掏出一块小小的木炭,又指了指旁边一块相对平整的石壁。
    “从现在开始,你负责记录。记录每个人的名字,每天干了什么活,由我来评定等级。”
    “甲等,可以分到肉食和足量的水。”
    “乙等,只有糊糊和少量的水。”
    “丙等,饿著。”
    “连续三天丙等,或者不服从分配的,驱逐出山谷。”
    苏瑾的心臟猛地一缩。
    她彻底明白了。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管理,这是一种……一种近乎军营化的绩效制度!
    用最严苛的奖惩,来压榨出每一个人的全部价值。
    太可怕了!
    这个男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他脑子里装的,到底都是些什么?
    “有问题吗?”秦少琅见她不说话,问道。
    “……没有。”苏瑾深吸一口气,接过了那块木炭。
    她的手心,一片冰凉。
    她知道,从她接过这块木炭开始,她就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受庇护者了。
    她成了这个男人建立秩序的……一把刀。
    一把用来划分等级,决定別人生死的刀。
    很快,在王铁柱的呼喝下,所有人都被动员了起来。
    山谷里不再是一片死寂和绝望,而是充满了各种嘈杂的声音。
    男人的吼声,孩子的哭声,女人的交谈声……
    乱糟糟的,却充满了活著的生气。
    秦少琅带著挑选出来的二十个最强壮的男人,走到了山谷的另一侧。
    这些人里,有猎户,有樵夫,也有曾经的府兵。他们是这群人里最宝贵的战斗力和生產力。
    “先生,我们这是要去哪?”一个叫李四的猎户问道,他手里还拿著一张破旧的弓。
    秦少琅没有回答,而是指著面前一片茂密的灌木丛。
    “从现在开始,这里是禁区。你们的任务,就是在这里,给我抓到足够一百人吃的猎物。”
    眾人面面相覷。
    “先生……这……这灌木丛里,顶多有些兔子野鸡,哪够一百人吃啊?”李四为难地说道。
    秦少琅冷笑一声。
    “谁告诉你们,猎物一定要是兔子和野鸡?”
    他弯下腰,从地上捻起一撮泥土,放在鼻子下闻了闻。
    然后,他指著地上一个极其不起眼的,几乎被落叶覆盖的脚印。
    “看到这个了吗?”
    眾人凑过去,看了半天,才勉强辨认出一个模糊的印记。
    “这是……狼?”李四有些不確定地说道,他常年打猎,对野兽的踪跡最为敏感。
    “不。”
    秦少琅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眼中闪过一丝猎手般的光芒。
    “是野猪。而且,是一群。”
    一群人。
    二十个男人。
    他们围著一个模糊的脚印,脸上写满了困惑和怀疑。
    “先生,这印记太模糊了。”
    李四作为最有经验的猎户,壮著胆子开口。
    “就算真是野猪,这么一片林子,找一头猪,跟大海捞针一样难。更別说一群了。”
    其他人纷纷点头。
    他们都是在山里討生活的人,打猎的艰难,他们比谁都清楚。
    有时候在山里转悠几天,连个兔子毛都见不到。
    现在要去猎杀足够一百人吃的猎物,简直是天方夜谭。
    秦少琅没有反驳。
    他甚至没有再看那个脚印。
    他只是往前走了几步,蹲下身,指著一截断裂的灌木枝。
    “这是什么?”
    眾人凑过去看。
    就是一截普通的断枝,断口很新。
    “应该是被什么野兽路过时撞断的。”李四回答,依旧不解。
    “高度。”
    秦少琅吐出两个字。
    高度?
    眾人一愣,隨即反应过来。
    那断枝离地面的高度,大概在人的膝盖偏上一些。
    如果是狼或者野狗,身形低矮,不可能撞断这个位置的树枝。
    能在这个高度留下痕跡,体型必然不小。
    “再看这个。”
    秦少琅又指向旁边一棵粗壮些的树干。
    树干的下部,有一片深色的泥痕,上面还沾著几根粗硬的黑色鬃毛。
    李四的脸色变了。
    他走上前,用手捻起一根鬃毛。
    那鬃毛又粗又硬,像钢针一样。
    “是……是野猪蹭的……”他的声音开始发乾。
    野猪有个习性,喜欢在身上裹满泥浆,然后找大树磨蹭,用来清理寄生虫。
    这片泥痕,就是它们留下的標记。
    “还有气味。”
    秦少?琅站起身,走向下风口的位置。
    “仔细闻。”
    男人们深吸一口气。
    空气中,除了泥土和草木的清新,还夹杂著一丝若有若无的腥臊味。
    非常淡。
    如果不是特意去分辨,根本无法察觉。
    但对於李四这样的老猎户,这股味道再熟悉不过。
    那是大型野兽身上特有的体味。
    一个证据,可以说巧合。
    两个证据,可以说偶然。
    当三个证据都指向同一个事实时,那就不是巧合了。
    李四的额头渗出了冷汗。
    他和其他几个有经验的樵夫、猎户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表情里看到了震惊和恐惧。
    他们这么多人,常年在山里打转,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这些蛛丝马跡。
    而这位秦先生,只是隨便走了几步,就將一切都剖析得清清楚楚。
    这份观察力,简直不像人。
    “走。”
    秦少琅没有给他们太多震惊的时间,吐出一个字,便带头向著灌木丛深处走去。
    他的步伐不快,却很稳。
    每一步都落在最省力的地方,身体隨著地形起伏,像一头融入了山林的猎豹。
    二十个男人不敢再有任何质疑,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他们越往里走,周围的痕跡就越明显。
    被啃食过的植物根茎。
    地上大片大片被翻拱过的泥土。
    空气中的腥臊味也越来越浓。
    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他们终於確定,秦少琅说的是真的。
    这里,真的有一群野猪!
    而且,从这些痕跡的密集程度来看,这群野猪的数量,绝对超出了他们的想像。
    这已经不是打猎了。
    这是要去捅一个马蜂窝!
    不知走了多久,秦少琅突然抬起手,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
    所有人立刻停下脚步,连呼吸都放轻了。
    他指了指前方的一处洼地。
    那是一个巨大的泥潭,里面一片狼藉,混合著泥水和野兽的粪便,散发著令人作呕的恶臭。
    泥潭周围,是密密麻麻、纵横交错的蹄印。
    大的,小的,深的,浅的……数不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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