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开局被凌迟,老朱求我別死 作者:佚名
    第328章 草原上的斯德哥尔摩:只有主人能赐予我呼吸
    “很好。”
    李景隆把玩著手里马鞭,那张沾著几点血梅花的俊脸上,笑意正如妖孽。
    “从这会儿起,你们算是大明的人,不再是孤魂野鬼。”
    他手腕隨性一挥。
    身后,輜重兵推著大车上前。
    没废话,箱子直接踹开。
    “哗啦!”
    白花花的银子,混著发黄的炒麵,就这么劈头盖脸地倒在这一地血泊里。
    红的血,白的银,黄的面,搅和在一起,看著噁心,闻著却香。
    “吃吧。”
    李景隆嗓音平直,不起波澜,正如在餵圈里的牲口:“吃饱了,把刀磨快点。”
    “前面还有四十万蒙古人。”
    “记住了,那不仅是敌人,那是你们下一顿的饭票。”
    那一万个浑身浴血的“倖存者”,死死盯著地上的银子和粮食。
    迟疑不过半息。
    紧接著,心底那层封印彻底崩碎。
    “嗷!!”
    他们扑了上去。
    抓起银子死命往怀里塞,抓起炒麵拼命往嘴里填,哪怕那面里混著刚才拜把子兄弟的血,也连嚼都不嚼,硬生生往下咽。
    噎得翻白眼,也没人停手。
    远处坡顶。
    朱雄英单手勒韁,冷眼看著这一幕“饿鬼扑食”。
    这支名为“疯狗”的军队,成了。
    这把最脏、最快、最不讲道理的刀,终於在人心和欲望的磨刀石上,磨出来了。
    ……
    草原日头毒辣,晒得地皮滋滋冒油。
    空气里全是那种黏糊糊、甜腻腻的血腥味,招来一层又一层绿头苍蝇,嗡嗡声吵得人心烦。
    一百里外的苏尼特部落旧址。
    如今,这里成了这帮“疯狗”的狂欢自助餐。
    “给老子按死了!敢动弹一下,老子把你眼珠子扣出来当泡踩!”
    曾经的野女真流浪汉、现在的“王大拿”千户,正瞪著一双满是血丝的牛眼。
    他那只跛脚,死死踩在一个蒙古壮汉胸口上。
    脚下这人,曾是苏尼特部的第一勇士,能开三石弓,现在如同一条上岸的死鱼,在泥地里徒劳扑腾。
    王大拿手里拎著个玩意儿,那是被磨得包浆的木车轮。
    这东西,现在是这支军队的“圣经”,是阎王爷手里的生死簿。
    脚下的蒙古壮汉还在咆哮,嘴里喷著最脏的蒙语,那是对叛徒最恶毒的咒骂。
    “聒噪。”
    王大拿掏了掏耳朵,隨手把小指上的耳屎弹到那壮汉脸上。
    另一只手里的厚背砍刀,在那壮汉满是冷汗的脖子上比划两下,似在找下刀的口子,琢磨著从哪切手感最好。
    “来,按规矩办。”
    王大拿回头,衝著身后那群刚从辽东深山里钻出来的索伦部新兵吼道:“大帅说了,车轮要放平!贴著地皮的那种平!”
    “懂不懂啥叫贴地皮?啊?”
    几个索伦兵虽听不太懂汉话,但只要提到杀人,这帮生吃野猪肉的傢伙比谁都机灵。
    他们麻利地把那个只有三寸厚的木车轮,“啪”的一声拍在地上。
    高不过脚踝。
    王大拿低头,瞅了瞅地上那薄薄的车轮,又看了看那壮汉粗得如树桩的脖子。
    “嘖嘖,可惜了。”
    王大拿咧开大嘴。
    那是吃饱了油水、有人撑腰后的猖狂,是小人得志的极致嘴脸。
    “兄弟,你这超標严重啊,下辈子记得长矮点。”
    “噗嗤!”
    没半句废话,全是力气活。
    刀锋硬生生砍断颈骨,热血跟喷泉似的,滋了王大拿一头一脸。
    他连眼皮都没眨,伸出猩红舌头,在嘴唇上贪婪地舔一圈。
    咸的,热的,带劲!
    “第十个!”
    王大拿高高举起那颗还没闭眼的脑袋,衝著四周正在忙碌的“同类”们嘶吼:
    “看见没?老子今天又换了一斤盐!这波血赚!!”
    “嗷呜!!”
    四周响起了狼群爭食般的嚎叫。
    这支队伍,早已不是当初那两万衣衫襤褸的流民。
    这是一次滚雪球式的“物种变异”。
    从泰寧卫一路向西,他们如蝗虫过境,扫荡了七个中型部落。
    这五万大军里,有辽东的野女真、有大兴安岭的索伦人、赫哲人,还有那些被北元欺压的小部落牧民。
    每攻破一个部落,就进行一次残酷的“服从性测试”。
    车轮放平。
    想活命?跪下。
    想吃肉?拿刀去砍你曾经的主子。
    一旦这群被压迫惯了的奴隶尝到“当主子”的甜头,那种反噬的疯狂,比什么神兵利器都好使。
    ……
    不远处土坡上。
    李景隆坐在行军马扎上,手里端著一只从部落族长那抢来的鎏金银杯,里面是用硝石冰镇过的葡萄酿,杯壁上掛著诱人的水珠。
    他优雅地翘著二郎腿,一身银甲在阳光下晃瞎人眼,跟底下那宛如修罗场的屠宰流水线格格不入。
    “殿下,您瞧那孙子。”
    李景隆拿马鞭指了指远处一个杀红了眼的矮个子。
    那傢伙是鄂伦春人,以前见了蒙古人得磕头,现在正红著眼,把自己曾经的主子按在车轮旁处决,手法比谁都利索。
    “这才几天?半个月不到吧?”
    李景隆晃了晃酒杯:“这帮蛮子,连自己祖宗是谁都忘乾净了,杀起自己人来,比咱们还狠。”
    朱雄英负手而立,站在坡顶,背影如苍鬆劲柏。
    他冷眼看著底下那五万多人的大军。
    这就是大明手里的一把脏刀。
    “因为他们怕。”
    朱雄英语调不起波澜:“他们怕回到以前当猪狗的日子,更怕失去现在这种『只要当大明的狗,就能骑在蒙古人头上』的错觉。”
    “人啊,有时候就是这么贱。”
    李景隆抿了一口冰酒,舒服地嘆了口气:
    “当你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他恨不得咬死你。可你要是把刀递给他,告诉他只要去砍別人,他就能吃肉,还能睡主子的女人……”
    李景隆指了指王大拿脚边。
    一个刚入伙的蒙古少年,正跪在地上,用舌头去舔舐王大拿靴子上的血跡。
    那眼底不见半分屈辱,只有一种想要討好新主人的狂热。
    “看,这就是殿下您说的那什么……斯德哥尔摩?”
    李景隆仰头大笑,满脸皆是佩服:“殿下,这词儿造得绝了,把这帮奴才的心理拿捏得死死的。这不就是『贱皮子综合症』么!”
    这就是朱雄英要的效果。
    在这茫茫草原,面对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蒙古主力,讲仁义道德?
    那是嫌命长。
    他要的是病毒。
    是一支没有底线、没有信仰,脑子里只有“杀人换盐”的疯狗军团。
    “那个瘸腿的,叫王大拿?”朱雄英突然开口。
    “是,原本是个辽东采参的野人,现在提拔成千户了,手底下管著三千多號杂碎。”李景隆放下酒杯:
    “杀人最狠,抢东西最快,对咱们……也是跪得最標准的。”
    “赏他。”
    朱雄英转身,目光越过草原,投向南方的地平线,那里是朵顏三部的方向。
    “把刚才那个部落族长的女儿赏给他。告诉他,这是孤给他的骨头。”
    “只要他咬得够狠,以后大明的侯爵里,孤给他留个位置。”
    李景隆一愣,隨即哈哈大笑,那是发自內心的讚嘆:“殿下,您这是在养蛊啊!还是那种剧毒的蛊王!”
    “养蛊怎么了?”
    朱雄英利索地翻身上马,动作乾脆利落。
    胯下乌騅马亦感受到主人杀意,不安地刨著地,喷著响鼻。
    “只要最后活下来的那只蛊王听话,它就是护国神兽。要是不听话……”
    朱雄英面色冷硬:“那就再换一锅熬,反正这草原上,最不缺的就是烂肉。”
    “传令!”
    朱雄英抽出马鞭,在空中甩出一记爆响,正如霹雳落地。
    “全军集结!带上那五万条疯狗,目標,朵顏三卫草原!”
    “给那些叛徒的大后方,来点小小的震撼!”
    ……
    大寧卫,北门。
    城墙早就塌半边。
    寧王朱权靠在半截断裂的箭垛上,手里那把平日里爱惜得跟命一样的宝刀,这会儿卷刃捲成锯条。
    他那身標誌性的金锁甲,护心镜早不知飞哪去,里头锦衣被血浆子糊住,贴在肉上,干了又湿,湿了又干。
    “王爷……没箭了。”
    身边的亲卫统领老赵,半张脸都没了皮,说话漏风。
    他手里攥著把断枪,枪桿子上全是滑腻腻的脑浆子。
    朱权没吭声,只是用手背蹭了蹭眼睛,想把糊住视线的血块子蹭掉。
    城下,只有两百步。
    那面绣著苍狼白鹿的大旗迎风招展,旗杆下,那个骑著高头大马的蒙古汉子,正指著城头笑得前仰后合。
    那是脱儿火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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