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艇仔粥
综美英:唯有美食不可辜负 作者:佚名
第11章 艇仔粥
粥是一种有著源远流长歷史的食物,尤其在中国,粥的起源很早,经过歷史的风霜考验直至今日,衍生出了独属於粥这种食物的粥文化。
在封建社会时期,食粥不仅仅是百姓的充飢手段,同时也是统治阶级的养生之举,在古代社会,粥就已经在果腹和养生这两条道路上並行发展且完美地融入了中国的歷史与文化。
最早关於粥的记载可以追溯到炎黄时代,周朝有文字记载:“黄帝始烹谷为粥。”
4000年前粥是食物,2500年前粥开始进入药用领域,在宋朝时,粥已经发展出了多种多样的流派。
罗森今天要做的是艇仔粥,一种非常受欢迎的广式粥点。
斯內普是一个颇为传统的西方人,他並不习惯东方饮食,像昨晚的迷踪蟹他能接受是因为重口味饮食和海鲜本就在他的食谱上,但粥……
“我不喜欢那种清淡的食物。”
相比之下康斯坦丁对食物的包容度更高一些,因为其流浪魔法师的身份康斯坦丁去过很多地方,再加上他荤素不忌的性格,只要不是那些太过分的食物他基本都能接受。
“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挑挑拣拣,你要不要照照镜子,你看上去比她更像殭尸,这就是营养不良。”
“癮君子也懂养生?”
“嘖,懒得跟你扯。”
既然只是简简单单做一锅粥,那就不需要准备太多东西了。
虾仁、魷鱼、叉烧、海蜇、猪皮、蛋皮、生鱼片、油条、葱花、花生,准备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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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罗森依旧有些不满意:“早知道提前买点排骨了。”
做艇仔粥最重要的达到米和水融为一体的感觉,十斤水煮一斤米,35分钟的熬製,煲出绵滑喷香的粥就算是成功了。
想要做到这一点,就得选对厨具,不能用铁锅炒锅这些东西,必须得选择一口砂锅。
砂锅由陶土烧制而成,材质多孔,加热时能均匀传导热量,避免局部过热导致糊底,再加上砂锅有著厚实的锅壁和盖子,能形成良好的保温层,锁住水分和香气,使米粒在慢煮中充分吸水膨胀,最终就能达到“水米融合”的柔腻口感。
粥煮成了,就可以转小火,因为如果继续使用猛火只会让接下来要放入的配料过快熟透,会极大地破坏原有的口感。
猪皮事先用葱姜水煮过一遍,能够去除猪皮上残留的猪骚味。
叉烧选用半肥半瘦的,能够同时满足两种不同的风味和口感需求。
虾仁是新鲜虾剥出来的虾肉,只留下尾部一小节虾壳,只有新鲜的虾肉才能在粥里最大化地展现鲜香,冰冻虾仁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
魷鱼是乾的魷鱼块,经过泡发处理后使用,和新鲜魷鱼不同,乾货魷鱼没有海鲜的原始鲜甜,但乾货魷鱼风味更浓郁,有著特殊的香气,並且口感比新鲜魷鱼更有嚼劲。
选海蜇头而不是海蜇皮的理由也是为了嚼劲,大部分情况下海蜇都是凉拌食用的,但在艇仔粥中海蜇会有与眾不同的脆爽。
之前的配料都是点缀,这锅粥最重要的主角登场了——
要鲜、要嫩、要滑、要脆,生鱼片必不可少,正常做法中这里会选择用草鱼或鯪鱼,但纽约很难买到这类淡水鱼,所以罗森退而求其次,选择了本土有著“淡水龙肉”之称的盲曹鱼。
盲曹鱼肉质细腻滑嫩,没有小刺也没有土腥味,是完美的替代品,甚至能让这锅粥有著和传统艇仔粥不同的风味。
把加完食材的粥煮到差不多的阶段就可以放盐和白胡椒粉进行调味了,最后撒入蛋皮丝、油条片、去壳花生、葱花,滴入几滴芝麻油——
“荔湾艇仔粥,请慢用。”
当砂锅放到他们面前时,滚烫的白气裹挟著香味扑面而来,让三人都忍不住战术性后仰,用力猛吸空气中散发的味道。
斯內普凑近一看,那张波澜不惊的扑克脸上出现了错愕之色:“你说这是粥?”
他理解中的粥就是用米或麦等穀物加水熬製而成的流质食品,味道寡淡不说,给他的感觉这种食物就只適合给没牙的婴孩或老人吃。
可现在罗森端出来的这锅粥,非但味道浓郁,而且加料丰富,除了里面確实有粥之外,已经和他印象中的那种食物完全不在一个维度上了。
康斯坦丁在吸了一口香气后,猛然打了个激灵,表情就跟飞叶子上头似的:“得劲,我就知道你不会简简单单煮个粥。”
丽芙看著锅里的美食,眼里满是羡慕之色,苦笑著自嘲:“我甚至可以想像到这有多美味,可惜我已经尝不出味道来了。”
罗森只是拿起勺子给她盛了一碗粥,並把一瓶白胡椒放到她面前。
“辣本质上是一种痛觉,但殭尸是不会痛的,所以你能感受到的辣味实际上並不是辣味,只是刺激神经后產生的感觉。既然如此,胡椒一样能做到,白胡椒在刺激性上不仅仅只有辛辣,还有其独特的香料衝击力。”
丽芙將信將疑撒了一层白胡椒上去,搅拌均匀后舀起一勺,轻轻送入口中。
正常情况下,罗森的粥已经调味完成,不需要再加入额外的作料,但丽芙的味觉受损严重,重口味反而对於她来说是一种享受。
这锅粥本身其实並没有多少调味料,只用了盐和白胡椒,目的在於最大化地保留其他食材的原汁原味。
所以,即便是丽芙这种味觉受损的殭尸,她依旧可以从食材本身上得到满足。
q弹软嫩的猪皮在齿间破裂,混合著米香,一点一点渗透口腔,白胡椒刺激了她死去的味蕾,赋予了新生般的口感。
包容、幸福,还有温暖,虽失去了味觉,但品尝出了更多的味道。
一行清泪划过白皙的脸颊,滴落在碗中,融入粥里。
“谢谢你,店长。我、我有种活著的感觉……谢谢……”
康斯坦丁满是玩味的看向罗森:“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斯內普则静静地注视著罗森,没有说任何话,只是眼神中多了几分疑惑,他回想起了之前罗森对他说的话——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可以自己做决定的,我只是厌倦了那种生活。
所以这就是你选择的生活吗?放弃巫师的身份、拋开保管人的宿命,隱居在麻瓜中间,却又踏足魔法的世界,以一个厨师的身份?
丽芙揉了揉眼睛,心中那份暖意未消,再次舀起一勺粥,目光落在其中一块饱满的魷鱼上。
可不知为何,看著这块魷鱼,让她的胃里升起一丝冰冷、陌生的悸动。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送入口中……
异象就这样发生了,她的瞳孔猛然扩散,仿佛有一道电流贯穿了她的神经从虚空外连接到她的大脑,陌生的记忆在眼前浮现,朦朧恍惚却又让她记忆深刻,就像是与生俱来的——
“这是你的最后一顿,好好享用吧。”
“我要的魷鱼呢?”
“蠢货,你不会自己打开看吗?你要的是海鲜炒麵,当然已经在面里了!”
“该死,我要的是海鲜和炒麵,不是海鲜炒麵!”
康斯坦丁率先注意到了丽芙的异常,伸手在她面前打了个响指:“嘿,美人,你刚才飞哪儿去了?拉斯维加斯吗?”
丽芙猛然回神,轻轻晃动脑袋,难以置信的看向眾人:“你们不会相信我看到了什么……”
斯內普冷笑一声:“肤浅的麻瓜,你根本就不明白我们见识过什么。你看到了什么幻象?”
丽芙有些不知道如何形容这种感觉:“是监狱,这不是我的记忆,他行刑前的最后一餐,他要了一些海鲜和炒麵,但厨师弄错了,他很生气……为什么我会看到別人的记忆?等会儿,你说那个脑子是死刑犯的,难道这是他的记忆?”
罗森把探寻的目光落在斯內普身上,斯內普的声音异常冰冷:“这不是殭尸该有的能力,通过吞食死者来吸收记忆,即便是黑魔法也很少会做的如此邪恶。”
康斯坦丁吹了声口哨,只是眼中没了先前的戏謔:“哇哦,这可比通灵术强多了,现在你比我更適合叫地狱神探。”
丽芙惊恐的看著面前三位身怀绝技的男士,六神无主、不知如何是好:“我到底变成了什么?”
第11章 艇仔粥
粥是一种有著源远流长歷史的食物,尤其在中国,粥的起源很早,经过歷史的风霜考验直至今日,衍生出了独属於粥这种食物的粥文化。
在封建社会时期,食粥不仅仅是百姓的充飢手段,同时也是统治阶级的养生之举,在古代社会,粥就已经在果腹和养生这两条道路上並行发展且完美地融入了中国的歷史与文化。
最早关於粥的记载可以追溯到炎黄时代,周朝有文字记载:“黄帝始烹谷为粥。”
4000年前粥是食物,2500年前粥开始进入药用领域,在宋朝时,粥已经发展出了多种多样的流派。
罗森今天要做的是艇仔粥,一种非常受欢迎的广式粥点。
斯內普是一个颇为传统的西方人,他並不习惯东方饮食,像昨晚的迷踪蟹他能接受是因为重口味饮食和海鲜本就在他的食谱上,但粥……
“我不喜欢那种清淡的食物。”
相比之下康斯坦丁对食物的包容度更高一些,因为其流浪魔法师的身份康斯坦丁去过很多地方,再加上他荤素不忌的性格,只要不是那些太过分的食物他基本都能接受。
“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挑挑拣拣,你要不要照照镜子,你看上去比她更像殭尸,这就是营养不良。”
“癮君子也懂养生?”
“嘖,懒得跟你扯。”
既然只是简简单单做一锅粥,那就不需要准备太多东西了。
虾仁、魷鱼、叉烧、海蜇、猪皮、蛋皮、生鱼片、油条、葱花、花生,准备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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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罗森依旧有些不满意:“早知道提前买点排骨了。”
做艇仔粥最重要的达到米和水融为一体的感觉,十斤水煮一斤米,35分钟的熬製,煲出绵滑喷香的粥就算是成功了。
想要做到这一点,就得选对厨具,不能用铁锅炒锅这些东西,必须得选择一口砂锅。
砂锅由陶土烧制而成,材质多孔,加热时能均匀传导热量,避免局部过热导致糊底,再加上砂锅有著厚实的锅壁和盖子,能形成良好的保温层,锁住水分和香气,使米粒在慢煮中充分吸水膨胀,最终就能达到“水米融合”的柔腻口感。
粥煮成了,就可以转小火,因为如果继续使用猛火只会让接下来要放入的配料过快熟透,会极大地破坏原有的口感。
猪皮事先用葱姜水煮过一遍,能够去除猪皮上残留的猪骚味。
叉烧选用半肥半瘦的,能够同时满足两种不同的风味和口感需求。
虾仁是新鲜虾剥出来的虾肉,只留下尾部一小节虾壳,只有新鲜的虾肉才能在粥里最大化地展现鲜香,冰冻虾仁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
魷鱼是乾的魷鱼块,经过泡发处理后使用,和新鲜魷鱼不同,乾货魷鱼没有海鲜的原始鲜甜,但乾货魷鱼风味更浓郁,有著特殊的香气,並且口感比新鲜魷鱼更有嚼劲。
选海蜇头而不是海蜇皮的理由也是为了嚼劲,大部分情况下海蜇都是凉拌食用的,但在艇仔粥中海蜇会有与眾不同的脆爽。
之前的配料都是点缀,这锅粥最重要的主角登场了——
要鲜、要嫩、要滑、要脆,生鱼片必不可少,正常做法中这里会选择用草鱼或鯪鱼,但纽约很难买到这类淡水鱼,所以罗森退而求其次,选择了本土有著“淡水龙肉”之称的盲曹鱼。
盲曹鱼肉质细腻滑嫩,没有小刺也没有土腥味,是完美的替代品,甚至能让这锅粥有著和传统艇仔粥不同的风味。
把加完食材的粥煮到差不多的阶段就可以放盐和白胡椒粉进行调味了,最后撒入蛋皮丝、油条片、去壳花生、葱花,滴入几滴芝麻油——
“荔湾艇仔粥,请慢用。”
当砂锅放到他们面前时,滚烫的白气裹挟著香味扑面而来,让三人都忍不住战术性后仰,用力猛吸空气中散发的味道。
斯內普凑近一看,那张波澜不惊的扑克脸上出现了错愕之色:“你说这是粥?”
他理解中的粥就是用米或麦等穀物加水熬製而成的流质食品,味道寡淡不说,给他的感觉这种食物就只適合给没牙的婴孩或老人吃。
可现在罗森端出来的这锅粥,非但味道浓郁,而且加料丰富,除了里面確实有粥之外,已经和他印象中的那种食物完全不在一个维度上了。
康斯坦丁在吸了一口香气后,猛然打了个激灵,表情就跟飞叶子上头似的:“得劲,我就知道你不会简简单单煮个粥。”
丽芙看著锅里的美食,眼里满是羡慕之色,苦笑著自嘲:“我甚至可以想像到这有多美味,可惜我已经尝不出味道来了。”
罗森只是拿起勺子给她盛了一碗粥,並把一瓶白胡椒放到她面前。
“辣本质上是一种痛觉,但殭尸是不会痛的,所以你能感受到的辣味实际上並不是辣味,只是刺激神经后產生的感觉。既然如此,胡椒一样能做到,白胡椒在刺激性上不仅仅只有辛辣,还有其独特的香料衝击力。”
丽芙將信將疑撒了一层白胡椒上去,搅拌均匀后舀起一勺,轻轻送入口中。
正常情况下,罗森的粥已经调味完成,不需要再加入额外的作料,但丽芙的味觉受损严重,重口味反而对於她来说是一种享受。
这锅粥本身其实並没有多少调味料,只用了盐和白胡椒,目的在於最大化地保留其他食材的原汁原味。
所以,即便是丽芙这种味觉受损的殭尸,她依旧可以从食材本身上得到满足。
q弹软嫩的猪皮在齿间破裂,混合著米香,一点一点渗透口腔,白胡椒刺激了她死去的味蕾,赋予了新生般的口感。
包容、幸福,还有温暖,虽失去了味觉,但品尝出了更多的味道。
一行清泪划过白皙的脸颊,滴落在碗中,融入粥里。
“谢谢你,店长。我、我有种活著的感觉……谢谢……”
康斯坦丁满是玩味的看向罗森:“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斯內普则静静地注视著罗森,没有说任何话,只是眼神中多了几分疑惑,他回想起了之前罗森对他说的话——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可以自己做决定的,我只是厌倦了那种生活。
所以这就是你选择的生活吗?放弃巫师的身份、拋开保管人的宿命,隱居在麻瓜中间,却又踏足魔法的世界,以一个厨师的身份?
丽芙揉了揉眼睛,心中那份暖意未消,再次舀起一勺粥,目光落在其中一块饱满的魷鱼上。
可不知为何,看著这块魷鱼,让她的胃里升起一丝冰冷、陌生的悸动。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送入口中……
异象就这样发生了,她的瞳孔猛然扩散,仿佛有一道电流贯穿了她的神经从虚空外连接到她的大脑,陌生的记忆在眼前浮现,朦朧恍惚却又让她记忆深刻,就像是与生俱来的——
“这是你的最后一顿,好好享用吧。”
“我要的魷鱼呢?”
“蠢货,你不会自己打开看吗?你要的是海鲜炒麵,当然已经在面里了!”
“该死,我要的是海鲜和炒麵,不是海鲜炒麵!”
康斯坦丁率先注意到了丽芙的异常,伸手在她面前打了个响指:“嘿,美人,你刚才飞哪儿去了?拉斯维加斯吗?”
丽芙猛然回神,轻轻晃动脑袋,难以置信的看向眾人:“你们不会相信我看到了什么……”
斯內普冷笑一声:“肤浅的麻瓜,你根本就不明白我们见识过什么。你看到了什么幻象?”
丽芙有些不知道如何形容这种感觉:“是监狱,这不是我的记忆,他行刑前的最后一餐,他要了一些海鲜和炒麵,但厨师弄错了,他很生气……为什么我会看到別人的记忆?等会儿,你说那个脑子是死刑犯的,难道这是他的记忆?”
罗森把探寻的目光落在斯內普身上,斯內普的声音异常冰冷:“这不是殭尸该有的能力,通过吞食死者来吸收记忆,即便是黑魔法也很少会做的如此邪恶。”
康斯坦丁吹了声口哨,只是眼中没了先前的戏謔:“哇哦,这可比通灵术强多了,现在你比我更適合叫地狱神探。”
丽芙惊恐的看著面前三位身怀绝技的男士,六神无主、不知如何是好:“我到底变成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