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美英:唯有美食不可辜负 作者:佚名
    第44章 他化自在:藏尸
    冰冷的停尸间內,萨姆站在那里愣神地看著迪恩那早已失去血色的面孔。
    多日来的不眠不休让他变得形容枯槁,眼窝深陷发黑、头髮杂乱油腻、嘴唇乾裂出血、参差不齐的鬍子爬满了脸,曾经那个认真、理智的萨姆已经不在了,现在这具躯体中只有一个愤怒、悲伤到极致的灵魂。
    迪恩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亲人,更是他最重要、最亲密、最敬重的兄长。
    但是他失去了迪恩,曾经有不知道多少人都想方设法让自己接受迪恩必死的结局,但他不接受,他就是要救迪恩,正如迪恩会为了他接受只剩一年寿命的交易一样,他也愿意为迪恩做这一切。
    可是……
    可是!他们居然连这个机会都不给他!
    无论他如何威逼、无论他如何祈求、无论他如何努力,即便他提出立刻用自己的灵魂换迪恩……所有的交易都不成立,没有一个恶魔接受。
    他只能一边避开鲍比和强尼,一边带著迪恩的尸体东躲西藏,不能烧掉迪恩的尸体,他要復活迪恩,绝不能烧。
    “太自私了,太自私了。”
    “迪恩,你太自私了,你就这样对我吗?”
    “你答应过我的,你说你会活下来的,你说你不会放弃的,你他妈就这样死了,你他妈就这样输给了该死的命运!”
    “这不是我们说好的样子,这不是!”
    “我不接受!我绝不接受!你给我起来,起来啊!不就是挨了恶魔婊子几下揍吗,你是无敌的迪恩·温彻斯特,你怎么可以死在你最看不起的恶魔手里!”
    “迪恩……我求你……不要死好不好……”
    空旷的停尸房只有他自己的回声,死人是无法回应任何人的。
    仇恨就像是最深刻的毒药,会一点一点渗透骨髓直达灵魂,阴冷、又烧灼,最后蚕食人的一切。
    “我会找到復活你的办法的,我会找到的。”
    “给我点时间,我能做到的。”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神秘存在,一定有能復活你的方法。”
    也许是拾回了一些信心,萨姆將存放迪恩尸体的藏尸柜隔间门关上离开了这里。
    他要去找个更安全的地方,这里没法存放迪恩太久,即便不被鲍比和强尼发现,时间久了万一被別人发现也会產生不必要的麻烦。
    悲痛欲绝的猎魔人离开了,没过几分钟,一道黑影来到了这里。
    刀锋推门而入,左右巡视,很好,这里没有人。
    径直走到藏尸柜前,目不斜视,伸手拉开一格最近的柜子,隨即扭头一看,这是一个老妇人的尸体。
    刀锋微微皱眉,他不想把一个老人开膛剖肚去挖心臟,尊老是一种美德。
    刀锋说服了自己,关上柜子前进三步,拉开下一个。
    这次是一个小男孩的尸体,看起来才不过十岁左右,这让刀锋本就皱起的眉头锁得更紧了几分。
    思考几秒后,他摇头关上柜子,他不想把一个孩子开膛剖肚去挖心臟,爱幼是一种美德。
    下一个柜子。
    这次是一位年轻的黑人姑娘,刀锋眉头舒展满意点头,不是老人不是小孩,那就没问题。
    於是他抽出匕首打算给这位黑人姑娘的尸体来个胸襟大开,就在锋利的匕首即將触及对方身体的时候,刀锋停手了,他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他发现这深更半夜里,一个人在停尸房对著一名年轻女孩的尸体做这种那种奇怪的事情,这就很不好,要是传出去岂不是会让人以为他刀锋是个变態吗?
    个人形象管理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他跟那些穿著法兰绒的蠢货猎魔人可不一样,他是一个有品位有格调的猎魔人,绝不能败坏名声。
    刀锋又关上了柜子,再次前进,犹豫几秒后选定了一个柜子,用力一拉。
    刀锋眼前一亮,就是他了,年轻强壮的男人。
    正当他要下手之时,却听到外面传来一丝动静,刀锋心头一凛,立刻关上柜子,一个闪身躲到了验尸官的办公室里。
    他捏了捏拳头,希望对方不要走进来,否则他只能打晕对方再办事了。
    大约过了足足有一分钟左右,停尸房的门被推开,鬼鬼祟祟的殭尸小姐把脑袋探了进来,左右一看——
    “真幸运!”
    丽芙见这里没人便大著胆子走了进来,哼著小曲来到藏尸柜前,手指在一个个金属握把上划过,最后凭感觉停了下来。
    “要选哪个呢?好,就决定是你的了!皮卡——唉?我不可想要一个老太太的人格。”
    丽芙在吃完脑子后就会获得对方的人格特质,也会临时掌握对方的某些技能,偶尔还会闪回对方的某些记忆。
    这其实挺困扰她的,记忆倒无所谓,多一项技能也挺不错,可是人格特质覆盖让她苦不堪言。
    她在吃脑子前又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样的人,而有些人的人格实在是让她难以接受。
    之前就吃过一个游泳教练的脑子,结果吃了后她才发现对方居然是一个狂热的裸奔爱好者,定期都会半夜里跑出去裸奔。
    这就要了她的命了,脑海中充斥著只想脱光了上街全力奔跑,让自己的每一寸肌肤都享受风和阳光的衝动。
    最后她请了三天假,把自己锁死在房间里,反正在家里的话裸不裸也无所谓了,就算被合租的好姐妹当成神经错乱也比去街上撒欢来的强。
    自此之后,她挑脑子就比较谨慎了,老太太的不要,天知道她这漫长的一辈子养成了多少奇奇怪怪的爱好。
    下一个,是小男孩,丽芙遗憾地放弃了。
    倒不是有什么丽某人不吃老幼的原则,仅仅是小朋友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还没成型,人格普遍单纯幼稚,丽芙可不想被这样的人格拖累。
    下一个,年轻姑娘,丽芙有点动心,但依旧还是关上了柜子。
    “唉,现在的社会太浮躁了,大部分的女孩都越来越碧池,我可不想当个碧池。”
    再下一个,当里面尸体的脸暴露到灯光下时,丽芙愣了一瞬。
    “哇哦,帅哥!不,这应该叫美人!”
    她伸出舌头舔了一圈嘴唇,这具尸体不管是审美还是其他审美都很符合她的標准:“那就选你了,美人。”
    转身拿上切割锯,对准尸体的头部就要按下时,一把冰冷的银刃从身后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我还以为是验尸官,没想到居然是个殭尸,现在的殭尸都喜欢来这种地方吃自助餐了吗?”
    与此同时,酒店里的罗森突然想到了什么,看著窗外的风景自语:“忘记跟她说了要当心猎魔人,布鲁克斯先生好像就在洛杉磯活动……唔,应该不要紧,布鲁克斯先生或许正在哪里狩猎吸血鬼,怎么可能去停尸房?难不成家里养了狼人?呵呵……”
    “呵呵呵……”丽芙笑得很苦涩,“我觉得我们有些误会,我跟你想像中的殭尸是有区別的,你听我狡辩……不,是解释。”
    刀锋其实也在犹豫,一个明显智力完善的殭尸,这也太罕见了,而且还专门来偷死人脑子,这么挑食的吗?
    最尷尬的是,刀锋手头上並没有带可以杀死殭尸的东西。
    正常来说想要杀死一个殭尸,你需要把殭尸用桃木桩或银桩钉死在棺材里,然后打爆殭尸的脑子,撒上盐倒上油,一把火烧了。
    但现在很尷尬,刀锋出来的很急,他没有带任何能对付殭尸的工具,手里的银质武器对殭尸根本没多少威慑力。
    “你只要一颗脑子?”
    丽芙老实巴交的点头:“嗯,我只要一颗脑子,我从不袭击人的,其实我是纽约的法医。”
    “法医?”
    刀锋愕然,隨即便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看向丽芙的眼神也不一样了:“法医还真適合你。”
    刀锋收回了剑,既然干不掉对方,而且这个殭尸看上去也不是那种邪恶的异类,那么不如放她一马,今天大家各取所需,你拿脑子,我要心臟,双贏。
    丽芙比划了一下手里的切割锯:“那我要开始咯?”
    “快点,弄完后我还要他的心臟。”
    “ok,我可是老手,很快就能搞定。”
    就在丽芙將要下锯那一瞬——
    砰!
    停尸间的大门被人用力踹开,一头愤怒的巨汉在黑暗的走廊中亮起了他嗜血的红眸。
    “你们想对迪恩做什么……该死的怪物,给我离他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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