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60:睁眼躺在寡妇炕上 作者:佚名
    第234章 这酒是人喝的吗?
    “可是这也太.......”
    孟野话刚说出口男人便摆了摆手笑道:“嗨!没事的,我这挑的是头受伤的老鹿,估计好了以后也活不了多久,到时候也得处理掉。”
    见男人这么说,孟野也就没再多说什么,点了点头:“行!那我几句不做別的菜了,晚上大锅燉肉!好好解解馋!”
    说罢,孟野朝著屋中喊道:“老三!!来活了!!出来剁排骨!!”
    老三听到吆喝声,从屋里探出了头,当看到壮汉肩膀上那硕壮的驯鹿时,顿时眼睛瞪得老大。
    “我去!!这.....这么大的一头鹿!!叔,你这......”
    “行啦,剁了吧,晚上咱们燉肉吃,不过你得快点,这是头老鹿,肉硬,得多燉一会儿。”
    老三点了点头,隨即从男人手中接下驯鹿,放在厨房的桌子上,从腰间抽出那把祖传的杀猪刀。
    刀口抬起,泛著阴森的寒芒,直直的劈在驯鹿的肋骨中间。
    “咔”的一声脆响,驯鹿脊柱上顿时豁出了一个大口子。
    伴隨著一道道寒芒落下,一整只驯鹿被快速的分割著,动作一气呵成,丝毫不拖泥带水。
    看到老三的动作,男人眼角微缩。
    原本他以为兄弟三人中,只有孟野比较特殊,没想到这个老三也不是一般人物。
    就这套庖丁解牛的本事,一般东西还真进不了他的身。
    在老三的精湛刀工下,一整只驯鹿很快便被肢解成拳头大小的排骨。
    孟野取来一大半,丟进锅中焯水,另外一半则是暂时丟进了菜窖里,等著明天白天再接著吃。
    “叔,你也进屋休息会儿吧,我在这看著就行。”孟野朝男人说道。
    “对,走吧叔,我二哥自己弄就行,我刚才刚泡了茶叶,进屋喝点。”
    两人进屋后,孟野自己开始忙活了起来。
    很快,排骨就被燉进了锅。
    由於是老鹿,最少也得燉上一个小时,孟野带著无聊,也准备进屋喝点茶水。
    这时,孟野的余光扫到了卓脚下,那里码放著一小摞老三刚刚剃下来的驯鹿骨头。
    孟野蹲下身,刚想將那些骨头抱起丟出去,突然脑中出现一个想法。
    “这骨头丟了有点白瞎了,不如给追风还有踏雪寻梅做点狗粮!!”
    孟野越想越觉得可行,前世他们特种大队的军犬,因为怕买来的狗粮掺杂一些不乾净的东西,一直都是自己做狗粮。
    这样做不仅乾净卫生,而且营养更丰富,最主要的是,做起来並不复杂。
    想到这,孟野找来一块破布,將大骨头盖了上,防止招苍蝇。
    此时,伴隨著大火的不断燉煮,一股股浓郁的香气顺著锅沿飘了出来,很快便瀰漫了整个厨房,隨即顺著门缝钻进了屋內。
    此时屋內的几人正聊著天,突然莽子的鼻头耸了耸。
    “啊~~这味可真香啊!要说做饭还得是老二,真香啊!”
    “那可不咋地!我二哥做饭的水平绝对一流,比大城市那些饭店做的都好吃!!”
    喜子父子二人闻到这股香气,也是狠狠的吸了口气,紧接著肚子就跟著叫了起来。
    平日里他们也经常吃肉,但大多是清水煮熟了直接沾盐面吃。
    像孟野这种放了各种香料的做法,他们还真没做过,更没吃过。
    这不禁让他们有些期待。
    半个小时后,在眾人期待的目光中,孟野端著满满一大盆的鹿肉进了屋,放在了桌子上。
    看到那热气腾腾,冒著香气的鹿肉,眾人不禁咽了口唾沫,眼睛直勾勾的盯著盆中的鹿肉。
    他们可是早早就闻到鹿肉的香味了,要不是觉得丟人,早就跑到厨房,掀开锅盖捞出一块尝尝了。
    见眾人一脸期待的模样,孟野咧嘴一笑:“都別愣著了!趁热吃!都多吃点!锅里还有不少呢!”
    听到孟野的话,眾人也就不再客气,各自抓起一块排骨,大口大口啃了起来。
    刚入口,蒸腾的热气裹挟著一股野趣十足的香气瞬间填满了整个口腔。
    首先感受到的是鹿骨燉透后的醇厚,像把山林里的晨露与松脂都熬进了肉丝里,生出些温润的暖意。
    葱段的清甜和薑片的辛烈在浓香里钻缝,恰好压下了鹿肉可能带有的一丝腥气,反倒衬得那肉香愈发纯粹 。
    那是一种比猪肉更紧实、比牛肉更清透、比羊肉更鲜美的绝美味道。
    一口咬进肉里,能感觉到肌理间的弹嫩,瘦肉纤维里裹著点点脂香,嚼起来不柴不硬,像含著块浸足了蜜的海绵,每一口都渗出清甜的肉汁。
    贴骨的筋膜最是勾人,软糯得能在齿间化开,却又带著点韧劲儿,把汤汁的浓鲜锁得死死的,咽下去时喉头都跟著发润。
    感受到鹿肉带来的绝美享受,眾人的眼睛全都微眯了起来,一脸的满足之色。
    “我去......二哥,这鹿肉让你燉的也太好吃了吧!!”
    “老二,咱们別打猎了,去城里开家饭店吧.....保证门槛子都踩烂了!”
    “我这辈子不知道吃了多少鹿肉,但是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鹿肉!简直是太香了!!”
    “爸....要不咱们別走了,就在这定居得了.....要是能天天吃到孟哥做的鹿肉,那简直太美了......”
    听到眾人讚赏,孟野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笑道。
    “哪有你们说的那么邪乎,我就是多放了点酱油罢了。”
    孟野还真没撒谎,他做饭还真没啥技巧,无非就是比正常人多放了些调味料。
    要知道在这个食不果腹的饥荒年代,家家户户连饭都吃不饱,哪里还捨得放调味料,就连炒菜时的油都不捨得放,都是用油毡子,粘上一点点油,在锅里薄薄刷上一圈就算是放过油了。
    这时孟野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睛顿时一亮。
    “你看我这脑袋!咋把好东西忘了呢!!这吃肉不喝酒哪能行!”
    说罢,孟野便衝进厨房,拎了两瓶从金丝猴夫妇那换来的猴儿酒进屋。
    看到孟野拿酒回来,莽子和老三顿时眼睛一亮。
    “嗨!你不说我都快忘了,这好东西肯定不能少,老二,快快快,给我整一碗。”
    “我也要我也要,二哥给我多倒点!”
    见莽子和老三这么一反常態的激动,喜子父子二人不禁露出疑惑之色,看向瓶中的猴儿酒。
    只见那猴儿酒通体呈黄色,略微有些浑浊,里面还带著不少的果渣,仔细看去,甚至还能在里面看到小飞虫。
    看到这,男人嘴角狠狠抽动了两下。
    依照他的认知,这酒应该是一玉米酿造的白酒,从里面浑浊的液体能看出,应该是酒缸最下面那层混合著玉米渣子的那部分。
    他以前也喝过这种酒,味道实在是不敢恭维,不仅扎口,而且还带著浓郁的酸涩味,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酒劲够大,两碗下去,驴都能放倒。
    男人看向孟野兄弟三人,不禁轻轻嘆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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