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让你教太子,没让你套麻袋 作者:佚名
    第17章 程咬金闻著味儿就来了:给俺老程留一口!
    程咬金这一嗓子,把树上的乌鸦都震飞了两只。
    李承乾手一抖,差点把肉串餵进鼻子里。李泰更是嚇得一缩脖子,那身肥肉跟著颤了三颤,本能地往李恪身后躲。
    在大唐,能止小儿夜啼的,除了那个不知道存不存在的鬼,就属眼前这位混世魔王了。
    程咬金大步流星地走过来,那一身腱子肉把朝服撑得鼓鼓囊囊,像是一头直立行走的黑熊。他根本不管什么太子不太子,亲王不亲王,那双铜铃大眼,直勾勾地盯著李泰——手里的肉串。
    “哎呀!这不是魏王殿下吗?”
    程咬金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看著格外渗人,“殿下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这么油腻的东西不好,容易积食。来来来,俺老程是个粗人,皮糙肉厚,不怕积食,替殿下分担分担!”
    话音未落,他那只蒲扇般的大手已经探了过来。
    快如闪电。
    李泰只觉得眼前一花,手里那一串刚烤好、还在滋滋冒油、撒满了孜然辣椒的极品羊肉串,就易主了。
    “哎!我的肉!”
    李泰悲愤地叫了一声,下意识想抢回来。
    可看著程咬金那张凶神恶煞的脸,还有那一胳膊能跑马的肌肉,他伸出去的小胖手又默默缩了回来,委屈得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
    这就是明抢啊!
    还有没有王法了?还有没有天理了?
    程咬金才不管李泰委不委屈,他拿著肉串,先是凑到鼻子底下狠狠吸了一口。
    “嘶——!真香!”
    那股子辛辣霸道的味道,直衝脑门,让他浑身的毛孔都舒坦得想唱歌。
    他再也忍不住,张开血盆大口,都不带细嚼慢咽的,直接擼了一串。
    “咔嚓!”
    竹籤子都差点被他咬断。
    滚烫的油脂在嘴里爆开,辣椒的痛感刺激著味蕾,孜然的异香横衝直撞。程咬金的眼睛猛地瞪圆了,脸上的表情从惊讶变成了狂喜,最后定格在一种极其享受的狰狞上。
    “唔!好!好东西!”
    程咬金含糊不清地吼道,三两口就把肉咽了下去,连嘴角的油渍都捨不得擦,舌头一卷,舔了个乾乾净净。
    “痛快!真他娘的痛快!”
    他一拍大腿,震得地面都抖了一下,“俺老程活了半辈子,吃了无数山珍海味,原本以为那也就是个吃饱。没想到啊,今天在这冷宫墙角,竟然吃到了这等绝味!这叫什么?这就叫缘分啊!”
    说著,那双绿油油的眼睛又瞄向了烤架上剩下的几串肉。
    李承乾和李泰瞬间警惕起来,像是护食的小狗一样,死死挡在烤架前。
    李恪却笑了。
    他看著程咬金那副馋猫样,非但没生气,反而像是看到了失散多年的亲人。
    这才是大唐的顶级武將啊!
    豪爽,直接,不拘小节,最重要的是——是个滚刀肉。
    跟这种人打交道,不需要那些弯弯绕绕,只要脾气对路,那就能成生死之交。而且,有了程咬金这尊大佛罩著,以后在长安城横著走,谁敢说个不字?
    “宿国公若是喜欢,儘管吃便是。”
    李恪笑著走上前,主动拿起几串刚烤好的腰子,递到了程咬金面前,“这可是好东西,大补!程伯伯为了大唐南征北战,劳苦功高,这腰子非您莫属。”
    程咬金一听“大补”,眼睛更亮了。
    “哈哈哈!还是吴王殿下懂俺!”
    他也不客气,接过腰子就是一口,“嗯!够味!这味道,绝了!比那御赐的蒸鹿尾巴强了一万倍!”
    程咬金一边吃,一边用那油乎乎的大手拍著李恪的肩膀,力道之大,拍得李恪齜牙咧嘴:
    “殿下,你这手艺,神了!若是去西市开个铺子,那帮胡商都得把底裤赔给你!”
    “程伯伯过奖了。”
    李恪揉了揉发麻的肩膀,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光有肉怎么行?俗话说得好,饺子就酒,越喝越有;烧烤配酒,天长地久。程伯伯,不想来两口?”
    “酒?”
    程咬金动作一顿,隨即一脸嫌弃地摆了摆手,“宫里的酒就算了吧。那玩意儿淡得跟鸟水似的,喝一缸都不带晕的,没劲!俺老程家里藏的那几坛三勒浆还凑合,可惜没带进宫来。”
    大唐此时的酒,大多是发酵酒,度数低,浑浊,喝起来確实有一股酸涩味。对於程咬金这种无酒不欢的猛人来说,確实跟喝水差不多。
    “程伯伯,话別说得太满。”
    李恪神秘一笑,反手又摸出了那个陶罐。
    “宫里的酒是鸟水,但我这酒,可是琼浆玉液。就怕程伯伯您……遭不住。”
    “遭不住?”
    程咬金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把胸脯拍得震天响,“殿下,你出去打听打听,俺老程號称千杯不醉!这长安城里,就没有能把俺喝趴下的酒!”
    “是吗?”
    李恪也不废话,直接拔开陶罐的塞子。
    啵。
    一股浓烈至极的酒香,如同出笼的猛兽,瞬间席捲了四周。
    那不是发酵酒那种酸腐的酒气,而是纯净、凛冽、带著一股子烧刀子般锐利的高纯度酒精味。
    程咬金的鼻子猛地抽动了两下。
    下一秒,他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这……这是什么味儿?”
    他一把抢过陶罐,像是捧著绝世珍宝一样凑到鼻子底下,深吸了一口气。
    那股酒气直衝脑门,熏得他居然有了那么一丝丝眩晕感。
    “好烈的酒!”
    程咬金惊嘆道,喉结疯狂滚动,“光闻著这味儿,俺肚子里的酒虫就要造反了!”
    “这叫『二锅头』,也叫『闷倒驴』。”李恪笑眯眯地解释道,“程伯伯,慢点喝,这酒……”
    话还没说完,程咬金已经仰起脖子,咕咚一大口灌了下去。
    “別……”
    李恪阻拦的手停在半空。
    这可是五十六度的二锅头啊!不是你们那个十几度的米酒!这么喝会死人的!
    下一刻。
    程咬金整个人僵住了。
    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不是喝了一口酒,而是吞下了一团火球,或者是吞了一把烧红的刀子。
    那液体顺著喉咙流下去,所过之处,如烈火燎原。
    “咳!咳咳咳!”
    程咬金猛地剧烈咳嗽起来,脸瞬间涨成了紫红色,额头上的青筋暴起,眼泪都被呛出来了。
    “哎呀!程伯伯!”
    李泰和李承乾嚇坏了,以为程咬金中毒了,连忙要上来拍背。
    “別……別动!”
    程咬金伸出一只手制止了他们。
    他闭著眼,死死憋著那口气。
    过了好一会儿,那种火辣辣的痛感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是一股从未体验过的、从丹田升起的暖意,迅速流遍四肢百骸。
    整个人像是飘在了云端,轻飘飘的,又像是泡在热水澡里,每一个毛孔都在欢呼。
    “呼——”
    程咬金长长地吐出一口带著酒气的浊气,猛地睁开眼,那双铜铃大眼里,爆发出一阵精光。
    “爽!!!”
    这一声吼,比刚才抢肉时还要响亮。
    “这特么才叫酒!这才是爷们儿喝的酒!”
    程咬金看著手里的陶罐,眼神狂热得像是看著初恋情人,“跟这一比,俺以前喝的那些,简直就是马尿!殿下,这酒……还有吗?”
    “管够!”
    李恪很大方地一挥手,“只要程伯伯喜欢,以后您府上的酒,我包了!”
    “好小子!痛快!”
    程咬金大喜过望,又灌了一口,这次学乖了,小口抿著,闭著眼细细回味。
    几口烈酒下肚,再加上那霸道的羊肉串,程咬金那张黑脸已经变得红扑扑的,眼神也开始有点迷离了。
    但他脑子还是清醒的,甚至比平时转得更快。
    眼前这个吴王李恪,不仅能搞出这种绝世美味,手里还有这种惊天动地的烈酒,更关键的是,这小子身上的那股子劲儿,对他胃口!
    不扭捏,不造作,有啥好东西真拿出来分享。
    这哪是皇子啊,这就是天生的绿林好汉!
    “殿下!”
    程咬金借著酒劲,那只蒲扇大手再次重重地拍在了李恪的肩膀上,这一次,带上了几分真心实意的亲近。
    他打了个酒嗝,大著舌头,拍著胸脯保证道:
    “俺老程是个粗人,不会说漂亮话。但今天吃了你的肉,喝了你的酒,这份情,俺记下了!”
    “以后在这长安城,谁要是敢欺负你,你就报俺老程的名字!”
    “哪怕是长孙无忌那只老狐狸,俺也敢去薅他的鬍子!俺老程,罩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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