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突厥人疯了:剪羊毛比抢劫赚钱啊!
大唐:让你教太子,没让你套麻袋 作者:佚名
第94章 突厥人疯了:剪羊毛比抢劫赚钱啊!
草原上的风,依旧凛冽。
但往年这个时候,空气中瀰漫的总是磨刀石的酸味和战马的腥臊,那是战爭的前奏。
可今年,风里全是羊膻味,还有……一股子令人上头的二锅头酒香。
阿史那·虎(之前那个被打败的千夫长,如今是第一批“卖毛致富”带头人)正蹲在帐篷门口,手里拿著一块磨刀石。但他磨的不是那把饮血的弯刀,而是一把特大號的、寒光闪闪的——剪刀。
“头儿,刀磨好了吗?”
一个小兵凑过来,身上穿著那件从凉州换回来的白色羊绒衫,暖和得脸蛋红扑扑的,手里还抓著个白面馒头啃得正香。
“磨好了!今晚再干一票大的!”
阿史那·虎试了试剪刀的锋刃,眼里闪烁著比看见裸体美女还要狂热的光芒。
“头儿,咱们这是要去哪?隔壁那个部落的羊不是都被咱们剪禿了吗?”小兵疑惑地问道。
“羊剪完了,那不是还有牛吗?还有骆驼吗?”
阿史那·虎一巴掌拍在小兵脑门上,恨铁不成钢地骂道,“那个大唐的掌柜说了,只要是毛,他都收!骆驼毛价格更高!我听说西边那个部落有一群野骆驼……”
“抢?”小兵眼睛一亮,下意识地去摸腰间的刀柄。
“抢个屁!”
阿史那·虎一脚踹过去,“咱们现在是生意人!是文明人!懂不懂?带上剪刀,带上绳子,咱们去给那些骆驼『理髮』!”
“可是头儿……”小兵有些犹豫,看了一眼被扔在角落里生锈的弯刀,“咱们都两个月没练兵了,大汗要是怪罪下来,说咱们丧失了狼性怎么办?”
“狼性?”
阿史那·虎嗤笑一声,抓起旁边的酒罈子灌了一口,辛辣的酒液让他舒服得打了个哆嗦。
“狼性那玩意儿能当饭吃吗?能换来这一身暖和的衣裳吗?能换来这白花花的大米吗?”
他指著帐篷外那些膘肥体壮、却懒洋洋不想动的族人,声音里充满了看透世事的沧桑:
“以前咱们去打草谷,那是把脑袋別在裤腰带上。遇到大唐的那个黑脸煞神(程咬金),一斧子下来人就没了。运气好抢点粮食,运气不好全家吃席。”
“现在呢?”
阿史那·虎挥舞著手里的大剪刀,咔嚓咔嚓作响:
“只要动动这玩意儿,把羊身上那点没用的毛剪下来,就能换来咱们以前拼了命都抢不到的东西!而且还不用死人!不用流血!”
“你说,你是愿意去跟唐军那个会爆炸的铁疙瘩拼命,还是愿意在这儿剪羊毛?”
小兵愣了一下,看了看手里的馒头,又看了看身上柔软的羊绒衫,最后目光落在角落里那把生锈的弯刀上。
他毫不犹豫地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剪刀:
“头儿,我觉得还是剪毛比较有前途。那骆驼毛……真的比羊毛还贵?”
“那是自然!走!动作快点,別让隔壁部落抢了先!”
这一幕,在整个草原上疯狂上演。
曾经凶悍的突厥骑兵,如今全都变成了专业的“理髮师”。
他们放下了弯刀,拿起了剪刀;他们不再磨练骑射,而是研究怎么剪毛既快又好,还能不伤著羊皮。
那些曾经被视为战友、视若性命的战马,现在的命运更是悽惨。
因为要运送大量的羊毛去凉州,战马被套上了韁绳,拉起了勒勒车。有的战马因为换不到羊毛,甚至被主人直接牵到了凉州城,换成了十坛美酒和一车粮食。
“好马啊!这可是千里马!”
凉州城的马贩子看著那一匹匹膘肥体壮的战马,笑得合不拢嘴。
“换了换了!这马也就是跑得快点,又不能產毛,留著还得餵草料,太亏了!”
突厥牧民一脸的嫌弃,仿佛这曾经的战场伙伴现在成了只会消耗粮食的赔钱货。
短短几个月,整个草原的风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以前大家见面打招呼是:“今天你抢了多少?”
现在大家见面是:“兄弟,你家羊禿了吗?没禿借我剪两刀?”
甚至,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一些部落长老开始模仿大唐的生活方式。他们不再睡帐篷,而是用换来的砖石(李恪低价倾销的次品)盖起了房子;他们不再穿皮袍,而是穿上了五顏六色的羊绒衫,甚至还学著汉人的样子,手里盘著两块从河边捡来的鹅卵石。
一种名为“安逸”的毒药,伴隨著羊毛生意的火爆,悄无声息地渗入了突厥人的骨髓。
杀气?
那是什么东西?能换二锅头吗?
……
时光飞逝,转眼入冬。
按照往年的惯例,这是突厥人最难熬的日子,也是他们南下“打草谷”最频繁的时候。
頡利可汗坐在王庭的金帐里,看著外面飘落的雪花,心里涌起一股豪情。
这几个月他一直在闭关修炼(其实是养伤),对外面的情况了解不多。但他相信,他的勇士们一定已经被这寒风磨礪得更加嗜血,更加渴望战爭。
“传令下去!”
頡利可汗猛地站起身,抽出腰间的金刀,眼中杀气腾腾:
“吹响集结號角!让各部落首领点齐兵马,隨本汗南下!”
“这一次,我们要洗刷耻辱!我们要踏平凉州!把那个该死的吴王李恪抓回来点天灯!”
“呜——呜——”
苍凉而低沉的號角声,穿透了风雪,传遍了四方。
頡利可汗披著厚重的熊皮大氅,大步走出金帐,登上了点將台。他期待著看到万马奔腾、刀枪林立的壮观场面,期待著听到勇士们震天的怒吼。
然而。
一刻钟过去了。
半个时辰过去了。
寒风呼啸,卷著雪花打在頡利可汗僵硬的脸上。
点將台下,稀稀拉拉地站著几千號人。
这也就罢了,关键是这几千人的画风……实在是太诡异了。
他们没穿盔甲,也没骑战马。
一个个穿著花花绿绿、看起来软绵绵的衣服(羊绒衫),手里没拿长矛弯刀,反而大部分人手里都揣著个酒壶,还有人手里拿著两根木棍和一团毛线,正在那儿……
织毛衣?
“这……这是什么?”
頡利可汗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练功走火入魔出现了幻觉。
他指著最前面一个正在低头专心致志“打毛线”的千夫长,颤抖著声音问道:
“你的刀呢?你的马呢?你在干什么?!”
那千夫长抬起头,一脸的茫然,手里还比划著名针法:
“回稟大汗,刀……生锈了,扔了。马……换酒了。我这是在给刚出生的小崽子织个帽子,大唐那边说了,这种花纹最流行,能卖个好价钱……”
“噗——!”
頡利可汗只觉得胸口一甜,一口老血直接喷在了雪地上。
“造孽啊!!”
第94章 突厥人疯了:剪羊毛比抢劫赚钱啊!
草原上的风,依旧凛冽。
但往年这个时候,空气中瀰漫的总是磨刀石的酸味和战马的腥臊,那是战爭的前奏。
可今年,风里全是羊膻味,还有……一股子令人上头的二锅头酒香。
阿史那·虎(之前那个被打败的千夫长,如今是第一批“卖毛致富”带头人)正蹲在帐篷门口,手里拿著一块磨刀石。但他磨的不是那把饮血的弯刀,而是一把特大號的、寒光闪闪的——剪刀。
“头儿,刀磨好了吗?”
一个小兵凑过来,身上穿著那件从凉州换回来的白色羊绒衫,暖和得脸蛋红扑扑的,手里还抓著个白面馒头啃得正香。
“磨好了!今晚再干一票大的!”
阿史那·虎试了试剪刀的锋刃,眼里闪烁著比看见裸体美女还要狂热的光芒。
“头儿,咱们这是要去哪?隔壁那个部落的羊不是都被咱们剪禿了吗?”小兵疑惑地问道。
“羊剪完了,那不是还有牛吗?还有骆驼吗?”
阿史那·虎一巴掌拍在小兵脑门上,恨铁不成钢地骂道,“那个大唐的掌柜说了,只要是毛,他都收!骆驼毛价格更高!我听说西边那个部落有一群野骆驼……”
“抢?”小兵眼睛一亮,下意识地去摸腰间的刀柄。
“抢个屁!”
阿史那·虎一脚踹过去,“咱们现在是生意人!是文明人!懂不懂?带上剪刀,带上绳子,咱们去给那些骆驼『理髮』!”
“可是头儿……”小兵有些犹豫,看了一眼被扔在角落里生锈的弯刀,“咱们都两个月没练兵了,大汗要是怪罪下来,说咱们丧失了狼性怎么办?”
“狼性?”
阿史那·虎嗤笑一声,抓起旁边的酒罈子灌了一口,辛辣的酒液让他舒服得打了个哆嗦。
“狼性那玩意儿能当饭吃吗?能换来这一身暖和的衣裳吗?能换来这白花花的大米吗?”
他指著帐篷外那些膘肥体壮、却懒洋洋不想动的族人,声音里充满了看透世事的沧桑:
“以前咱们去打草谷,那是把脑袋別在裤腰带上。遇到大唐的那个黑脸煞神(程咬金),一斧子下来人就没了。运气好抢点粮食,运气不好全家吃席。”
“现在呢?”
阿史那·虎挥舞著手里的大剪刀,咔嚓咔嚓作响:
“只要动动这玩意儿,把羊身上那点没用的毛剪下来,就能换来咱们以前拼了命都抢不到的东西!而且还不用死人!不用流血!”
“你说,你是愿意去跟唐军那个会爆炸的铁疙瘩拼命,还是愿意在这儿剪羊毛?”
小兵愣了一下,看了看手里的馒头,又看了看身上柔软的羊绒衫,最后目光落在角落里那把生锈的弯刀上。
他毫不犹豫地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剪刀:
“头儿,我觉得还是剪毛比较有前途。那骆驼毛……真的比羊毛还贵?”
“那是自然!走!动作快点,別让隔壁部落抢了先!”
这一幕,在整个草原上疯狂上演。
曾经凶悍的突厥骑兵,如今全都变成了专业的“理髮师”。
他们放下了弯刀,拿起了剪刀;他们不再磨练骑射,而是研究怎么剪毛既快又好,还能不伤著羊皮。
那些曾经被视为战友、视若性命的战马,现在的命运更是悽惨。
因为要运送大量的羊毛去凉州,战马被套上了韁绳,拉起了勒勒车。有的战马因为换不到羊毛,甚至被主人直接牵到了凉州城,换成了十坛美酒和一车粮食。
“好马啊!这可是千里马!”
凉州城的马贩子看著那一匹匹膘肥体壮的战马,笑得合不拢嘴。
“换了换了!这马也就是跑得快点,又不能產毛,留著还得餵草料,太亏了!”
突厥牧民一脸的嫌弃,仿佛这曾经的战场伙伴现在成了只会消耗粮食的赔钱货。
短短几个月,整个草原的风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以前大家见面打招呼是:“今天你抢了多少?”
现在大家见面是:“兄弟,你家羊禿了吗?没禿借我剪两刀?”
甚至,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一些部落长老开始模仿大唐的生活方式。他们不再睡帐篷,而是用换来的砖石(李恪低价倾销的次品)盖起了房子;他们不再穿皮袍,而是穿上了五顏六色的羊绒衫,甚至还学著汉人的样子,手里盘著两块从河边捡来的鹅卵石。
一种名为“安逸”的毒药,伴隨著羊毛生意的火爆,悄无声息地渗入了突厥人的骨髓。
杀气?
那是什么东西?能换二锅头吗?
……
时光飞逝,转眼入冬。
按照往年的惯例,这是突厥人最难熬的日子,也是他们南下“打草谷”最频繁的时候。
頡利可汗坐在王庭的金帐里,看著外面飘落的雪花,心里涌起一股豪情。
这几个月他一直在闭关修炼(其实是养伤),对外面的情况了解不多。但他相信,他的勇士们一定已经被这寒风磨礪得更加嗜血,更加渴望战爭。
“传令下去!”
頡利可汗猛地站起身,抽出腰间的金刀,眼中杀气腾腾:
“吹响集结號角!让各部落首领点齐兵马,隨本汗南下!”
“这一次,我们要洗刷耻辱!我们要踏平凉州!把那个该死的吴王李恪抓回来点天灯!”
“呜——呜——”
苍凉而低沉的號角声,穿透了风雪,传遍了四方。
頡利可汗披著厚重的熊皮大氅,大步走出金帐,登上了点將台。他期待著看到万马奔腾、刀枪林立的壮观场面,期待著听到勇士们震天的怒吼。
然而。
一刻钟过去了。
半个时辰过去了。
寒风呼啸,卷著雪花打在頡利可汗僵硬的脸上。
点將台下,稀稀拉拉地站著几千號人。
这也就罢了,关键是这几千人的画风……实在是太诡异了。
他们没穿盔甲,也没骑战马。
一个个穿著花花绿绿、看起来软绵绵的衣服(羊绒衫),手里没拿长矛弯刀,反而大部分人手里都揣著个酒壶,还有人手里拿著两根木棍和一团毛线,正在那儿……
织毛衣?
“这……这是什么?”
頡利可汗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练功走火入魔出现了幻觉。
他指著最前面一个正在低头专心致志“打毛线”的千夫长,颤抖著声音问道:
“你的刀呢?你的马呢?你在干什么?!”
那千夫长抬起头,一脸的茫然,手里还比划著名针法:
“回稟大汗,刀……生锈了,扔了。马……换酒了。我这是在给刚出生的小崽子织个帽子,大唐那边说了,这种花纹最流行,能卖个好价钱……”
“噗——!”
頡利可汗只觉得胸口一甜,一口老血直接喷在了雪地上。
“造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