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晨晨端著做好的菜从厨房走出来,王柳芳刚好慌乱地站起身,捂著脸快步往卫生间走。
    “妈,你怎么了?”
    胡晨晨看著母亲捂著脸,诧异地问。
    王柳芳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背对著女儿摆了摆手,脚步匆匆。
    陈浩坐在沙发上,慢条斯理地整理了一下衣服,语气平淡:
    “没什么,你妈刚才喝水不小心呛到了。”
    “噢。”胡晨晨没有多想,把菜端到餐桌上,“来吧陈昊,快来吃饭吧。”
    陈浩走过去看了一眼,几个家常小炒,卖相还算过得去。
    过了一会儿,王柳芳才从主臥里走出来。
    她不仅洗了把脸,还换了一身乾净的居家服。
    没办法,刚才那身真丝睡裙实在没法见人了,上面沾满了牙膏。
    胡晨晨站起身去开冰箱:“妈,你喝牛奶吗?我给你倒一杯。”
    王柳芳脸色一红,连连摆手:“不了不了,我刚才……喝过了。”
    说完,她还嗔怪地横了陈浩一眼。
    陈浩面带微笑,坦然受之。
    这顿饭吃下来,餐桌上的气氛微。
    胡晨晨只顾著招呼陈浩多吃菜,完全没注意到自己母亲,那双快要拉丝的眼睛,一直若有若无地往陈浩身上瞟。
    好不容易熬到吃完饭,陈浩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母女俩在厨房里收拾碗筷。
    王柳芳一边洗碗,一边试探著问:“晨晨,你老实跟妈说,你是不是对那个陈昊有意思啊?”
    胡晨晨冷哼一声,撅起嘴:“妈,你想多了吧!我怎么可能会对他有意思?”
    “他那种人怎么说呢……”胡晨晨一边擦桌子一边吐槽,“就是仗著家里亲戚有钱,花钱大手大脚。
    今天班里组织野炊,他居然充大款,一个人掏了一千块钱,把全班人的份子钱都给垫了!”
    “你想想,那一千块钱,又不是他自己辛辛苦苦挣的,全是他乾妈的钱。
    他天天这么挥霍,他家亲戚知道了会怎么想?我最討厌这种不务正业的败家子了!”
    听到女儿叭叭叭的抱怨,王柳芳悬著的心才彻底放了下来。
    要是女儿也喜欢上陈浩,那就真的乱套了。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確认女儿不喜欢陈浩后,王柳芳脑海里竟然不受控制地浮现出一个荒唐的画面,
    自己和胡晨晨……
    “呸呸呸!”
    王柳芳脸颊滚烫,赶紧在心里暗骂自己:
    王柳芳,你疯了吧!你自己为了还债下贱就算了,还想那些乱七八糟的!
    ……
    第二天上午,陈浩依旧开著那辆二手桑塔纳,载著胡晨晨去学校。
    反正都是顺路,带个人也无所谓。
    陈浩敏锐地发现,这个平时脾气火爆、嘴上不饶人的胡晨晨,今天坐在副驾驶上竟然安静了许多。
    甚至偶尔看向他的眼神里,还带著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娇羞。
    这小丫头片子的態度转变,让陈浩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某些韩漫出现的那种画面。
    两人来到学校操场时,胖子班长和几个男生,已经把大包小包的烧烤食材採购齐了,正坐在台阶上等著。
    人到齐后,大家便拎著东西,浩浩荡荡地朝著学校后山的森林公园走去。
    这片森林公园是免费对外开放的,半山腰有一大块平坦的空地,周末经常有学生或者市民在那儿搞野炊烧烤。
    来到营地,大家都忙开了。
    男生们负责搬石头、生火、搭架子等体力活,女生们则嘰嘰喳喳地聚在一起洗菜、串肉。
    唯独没人敢指使陈浩干活。
    大家都记得,他昨天隨手甩出一千块钱,现在全班男生都把他当財神爷,当义父一样供著,生怕怠慢了他。
    陈浩乐得清閒,靠在一棵大树下抽菸。
    就在这时,班里一个长得颇有几分姿色的女生,端著两杯纸杯装的果粒橙,笑嫣然地走到陈浩面前。
    “陈昊,昨天真是谢谢你啊。你出手真大方,来,这杯是我敬你的。”
    女生將其中一杯果粒橙递给陈浩,隨后举起自己手里那杯,主动和陈浩碰了一下杯。
    陈浩淡淡一笑,仰头喝了一口。
    等那个女生前脚刚走,正在不远处烤串的胡晨晨,立刻拿著一把肉串走了过来,语气阴阳怪气:
    “哟,『陈昊,你真大方,这杯是我敬你的~』”
    胡晨晨捏著嗓子,惟妙惟肖地学著刚才那个女生的夹子音。
    陈浩蹲下身,看著她被炭火熏得红扑扑的脸蛋,轻笑一声:
    “怎么?胡大小姐吃醋了?”
    “我吃个屁的醋!”胡晨晨像被踩了尾巴的猫,瞬间炸毛,死鸭子嘴硬道,“我只是看不惯她们那种虚荣的人,占了点便宜就跑来卖乖!”
    整个班级聚会的气氛非常融洽。
    毕竟,班上原本最囂张的那三个人,昨天已经被陈浩物理劝退,连夜退学跑路了。
    陈浩看著这群无忧无虑,为了二十块钱斤斤计较,却又容易满足的大学生,心里突然生出一丝感慨。
    他从穷乡僻壤走出来,这一路刀光剑影、尔虞我诈,手上沾满了鲜血。
    此刻坐在这里,他突然觉得,这种平平淡淡、没心没肺的小日子,其实挺好的。
    有时候陈浩也会想,如果他不是出生在农村家庭。
    如果他生活在城市里,一个条件还不错的家庭,会不会他这一生,也就是考个大学、找个工作,平平淡淡地度过了?
    虽然不会像现在这样,坐拥几十亿的商业帝国,但日子应该也过得很安稳吧。
    如果有得选,谁又天生喜欢去过那种刀口舔血、打打杀杀的日子呢?
    酒足饭饱后,大家围成一圈,一边吃著烤串一边聊天。
    有人提议活跃气氛,让大家轮流表演才艺。
    几个胆大的女生合唱了流行歌曲,两个会跳街舞的男生,也在空地上秀了一段,引来阵阵掌声。
    很快,起鬨的矛头指向了陈浩:“义父!该你了!给大家露一手唄!”
    陈浩靠在树干上,皱著眉头想了想。
    他从小打架斗殴,除了砍人、玩女人和赚钱,他还真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才艺。
    突然,他脑子里灵光一闪。
    陈浩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走到人群中央。
    在眾人期待的目光中,他反手摸向后腰,直接掏出了一把通体漆黑的格洛克17手枪!
    “各位,那我就给大家表演一个……蒙眼快速组枪吧。”
    陈浩刚把枪掏出来的那一瞬间,全场鸦雀无声。
    原本嘰嘰喳喳的同学们,瞬间安静得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所有人都用一种惊恐,诡异的眼神死死盯著陈浩。
    谁好人上课带把枪啊?
    陈浩这才反应过来!
    他赶忙咳嗽两声,神色自然地解释道:“各位別紧张,这是我朋友从国外给我带回来的高仿模型,玩具枪,不能击发的,平时用来练练手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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