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修缘给的理由很充分,看上去也非常合理,现在的局面下,无论选择杀或者是不杀都是没问题的。
    每个人的道德观不尽相同,所以每个人的选择也会截然不同,但王修缘內心绝对希望安德鲁·史密斯做出斩草除根的选择。
    安德鲁·史密斯和王修缘来之前找的那些人拥有相同的背景,全都是来自於各个特种部队的精锐退役士兵。
    这些精锐退伍兵遭遇了同样的困境,有的是孩子重病,有的是妻子重病,有的是父母重病,只是家里生病的人不一样罢了。
    但无一例外,他们所有人都没有钱,无法及时带自己的家人去医院进行治疗,只能眼睁睁看著自己的家人慢慢死去。
    如果王修缘只是需要一些尽职尽责的保鏢,那么他直接去安保公司僱佣一批人就可以了,而且还是训练好的,这是最省钱也最省心的做法。
    但他要的是能为自己挡子弹的铁桿心腹,所以必须花费更多时间、更多精力、更多金钱去笼络人心。
    单纯给高薪、高福利笼络人的確有些用,但王修缘个人认为这样培养出来的人忠诚度还不够。
    所以他决定用华夏古代世家大族养死士的那一套培养一队保鏢,能隨时愿意为自己去死的人才能保证绝对的忠诚。
    他需要的是对自己有超高道德底线,对自己绝对忠诚,对自己无条件支持服从的死士。
    至於外人?那最好是没有不可杀之人。
    再说了,他的系统有罪孽值和功德值两种指標,其中罪孽值需要他干坏事才能拿到相应积分,如果身边的贴身保鏢忠诚度不够把自己卖了怎么办?
    像安德鲁·史密斯这些人,他们正处於人生中最黑暗、最绝望的时刻,王修缘如同天神下凡一般劈开笼罩在他们头顶的黑暗,拯救他们一家人於水深火热之中。
    然后给他以及他的家人提供一份高薪工作,还让他们一家人过上体面的生活。
    这种天大的恩情这些人拿什么还?
    这辈子都別想还清王修缘的恩情,用自己的命去还?那是因为他们只有这一条命能让王修缘看得上。
    没有经歷过重大挫败的人,不可能体会到那种心如死灰,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
    被这种绝望情绪包围的人,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值得他留恋的人或者事情的话,他真的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去死。
    以安德鲁·史密斯为代表的这些美利坚退伍军人就是如此,如果不是他们的家人还在,如果不是为了想办法给家人治病,绝望的情绪早就把他们拖垮了。
    现在王修缘从天而降拯救了他们一家人,这种被人硬生生从绝境中拽出来的感动是没法用言语来形容的。
    总之一句话,老板王修缘的恩情还不完,这辈子都还不完。
    王修缘的问题让安德鲁·史密斯纠结了很久,但最终还是情感占据上风。
    “老板,换做以前正常情况下我肯定不会做任何违法犯罪、违背道德良知的事情。
    但你救了我女儿的命,拯救了我的家庭,还愿意给我一份工作养活她们,我欠你的人情太多了。
    像这种你能给我一个合理解释的事情,即便违背法律我也会坚决执行。
    我心里很清楚,一个看向孩子的眼神中充满善意和同情心的人绝对不可能是一个坏人,如果你做出这种决定一定有不得不这样做的理由。”
    安德鲁·史密斯的答案和其他人一模一样,全都选择相信王修缘的为人,选择执行王修缘下达的命令。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答案高度统一的结果,是因为本质上这些人全都是同一类人。
    早在王修缘决定帮助这些人之前,他通过諮询公司从退役军人事务部以及各个城市老兵协会搜集过大量退役特种兵的个人信息、家庭信息以及服役记录。
    只有那些在役期间恪守军人职责,家庭幸福美满,且没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退役军人才能纳入他的选择范围。
    在家人重病的时候会拼尽全力赚钱给家人治病,但仍然坚守法律道德底线的退役士兵基本就可以直接入选了。
    现在看到的满意结果,只不过是前期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精心准备的结果的一种呈现形式。
    骆驼之所以会被最后一根稻草压死,是因为在这最后一根稻草压上去之前,这只骆驼身上已经被掛上大量的负重,这最后一根稻草只不过是给了骆驼致命一击而已。
    但很多人不知道是眼光不行还是脑子不好使,偏偏忽略了不断给骆驼身上增加负重的过程,只看到骆驼被最后一根稻草压倒的画面。
    当他手里握著一根稻草的时候,他就敢朝牵著骆驼的人叫囂,你的骆驼没有我手中这根稻草厉害,因为我手中这根稻草能压死你的骆驼。
    “我知道了,你明天到公司报到吧,和其他人的工资一样,每个月工资一万美元,出任务奖金另算。
    明天会有人来你家中接你女儿去医院治疗,治病的事情你不用操心,交给你妻子处理就行了。”
    说完王修缘起身带著手下们走出安德鲁·史密斯的房子,前往下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家里。
    站在门前的安德鲁·史密斯內心久久不能平静,他完全不敢相信刚才发生的事情竟然是真的。
    昨天之前,他和他的老婆还在为给女儿治病的事情发愁,控制女儿病情稳定的药物他们现在都只能断断续续的供应。
    没想到一夜过后,女儿治病的事情瞬间就被一个好心人解决掉,同时这个好心人还给他提供了一份高薪工作。
    一万美元的月薪,这可是一万美元啊。
    就算时间过去四十年以后,一万美元的月薪也绝对是妥妥的高薪工作。
    在1980年这个时间点,美利坚大城市的白领工作,一个月的月薪也才一千三四百美元。
    如果是中部小城市,同样的工作內容八九百美元就能雇一个人。
    现在这位愿意出钱帮他女儿治病的好心人竟然给他开了一份月薪一万美元的工作,仅仅是这一份工作的收入就能瞬间让他的家庭成为高收入群体。
    注意,不是中產收入家庭,是高收入家庭。
    王修缘的奔驰450sel轿车起售价也才四万多美元,就算选装一些配件也才六万美元,这可是现在仅次於劳斯莱斯银影的顶级豪车。
    不吃不喝安德鲁·史密斯干半年就能买一辆,如果放在2026年,干半年的薪资就能买一辆宾利慕尚是什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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