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后,我打猎捕鱼养活一家七口 作者:佚名
    第13章 进入大芒山打猎
    “在呢,长乐你要用么?”姑姑问道。
    “我想给箭矢装上箭羽。”
    “只剩一部分了,在后院呢,长乐你找找看。”姑姑手指柴火堆方向。
    王长乐点点头,跟他想的一样,在后院翻找一会儿,果然找到半篮子鸡羽毛。
    在农村,杀鸡后的鸡羽是不会被隨意丟弃掉的,一般会依据羽毛部位和质量进行精细分类利用。
    翅羽、尾羽很硬,是猎户的简易箭矢主要来源,家里刚好有鱼,用鱼鰾胶固定在箭尾,箭羽就做好了。
    而颈部、腹部的羽毛很软,用作填充冬被、枕头,在冬天甚至比破棉絮更保暖呢,姑姑家盖的就是这种羽毛被子。
    至於剩下的短小杂羽残羽会攒著,大量收集起来草木灰混合发酵,用於菜地追肥或者用於引燃柴火。
    反正一只鸡身上全是宝贝,要么吃了,要么用了,在云溪村別想安然无恙。
    王长乐给三只木箭尾巴都固定上硬硬的尾羽,对进山信心大增。
    当然了,硬羽只是相对鸡身上其他羽毛而言,和军队中所用的鵰翎雁翎比起来差多了,又软又薄,受风力影响大,十五米外准头大幅度下降不说,在下雪下雨天气还会潮湿变形。
    可王长乐对此不在乎,他不在乎准头,有百发百中在,二十米外范围內必中,他要的是箭速,越快越好。
    “哥,吃饭啦。”
    “嗯,你们先吃,我这就来。”
    又翻了翻,从柴火堆后面翻出个废弃的背篓,刚好装箭矢和猎物,再后院捡了些竹片备用,去灶房装了以小包袱的草木灰,这些都在山上有大用呢。
    早饭非常丰盛,满满一大碗大米浓粥,一个鸭蛋,一个鸡蛋,一桌子窝窝头摆在面前,少说也有七八个,望著母亲那渴求的眼神,王长乐嘴角一抽,不吃完母亲不会放他进山。
    “娘,我不去大青山,就在大芒山山腰下边,没什么危险,好多人还进去採药材呢。”
    “长乐,听话,吃饱了有力气。”姑姑和母亲统一战线,这桌风声早餐也有她的一份成果。
    王长乐看向父亲,父亲沉默著代表他的立场。
    “行...吧!”
    天知道他是怎么吃完满满一桌子,强烈怀疑母亲做一桌子窝窝头的目的,是让他直不起腰,进不了大芒山。
    “长乐哥,我要和你一起进山。”
    “不行!”
    “不行!”
    “不行!”
    王长乐,母亲,姑姑异口同声,严词拒绝。
    铁蛋顿时蔫了,嘀咕道:“不是说没危险么...”
    “你长乐哥手上有弓,你有啥?想给野猪送口粮啊。”姑姑一巴掌扇过去,铁蛋好似想通了一般钻进后院,出来时高举一把大锤子。
    全家人无语。
    铁蛋铁了心说要进山保护长乐哥,姑姑拿他没办法,哀求看向王长乐。
    姑姑姑父只有铁蛋一个孩子,王长乐自然不会让他犯险,让大家都进院子里,拿起一只鱼,抠出鱼眼掛在碎石垒砌而成的夯土围墙上。
    一家七口人站在屋门口,不知道王长乐要干嘛,铁蛋一脸疑惑,小勇瞪大了眼睛,小倩猜到哥哥要射箭,兴奋的直拍手。
    “从东屋门口到院墙有二十米,铁蛋,看见鯽鱼眼睛了吗?”
    (背景设定:大秦皇朝使用米制单位,丈尺换算太麻烦,见谅)
    铁蛋点头。
    “如果你能射中鱼眼,我就答应你一起进山。”
    嘶——
    倒吸凉气声。
    全家人除了小勇,全都震惊望著王长乐,小倩都不拍手了,一脸傻样,哥哥这是在为难铁蛋哥吗?
    铁蛋吞咽一口唾沫,说道:“长乐哥,射中眼睛?不...不可能。”
    王长乐淡淡一笑,右手从背后一抹,弯弓搭箭,瞬间射出。
    整个过程不超过两秒钟,一气呵成。
    “小倩,去取回来。”
    小倩费了好大的劲儿才从夯土墙上拔下来箭矢,手捧著鱼眼珠子回来时,父亲张大了嘴巴,姑姑母亲捂嘴惊呼。
    只见箭矢赫然从鯽鱼的一对鱼眼穿刺而过。
    铁蛋人傻眼了,长乐哥什么时候练的箭法?居然这么厉害!
    “哥哥好厉害...”小勇流著哈喇子说出眾人心声。
    二十米距离,射中鱼眼睛,就是县衙里神射手也不过如此吧...
    母亲悬著的心总算放下来了一半,长乐有这等本事,她放心多了,父亲骄傲的拍了拍长乐肩膀,孩子学的一手好箭法,他很欣慰,將来不种庄稼也能养活自己,比他强啊。
    王长乐最终还是一个人进山,一身猎户打扮,袄子,背篓,绳子,弓箭,菜刀,手套,皮囊,腰间掛著一个葫芦,是临出门前姑姑给掛上的,里面有邻居赵寡妇酿的米酒,防寒暖身子。
    大芒山山脚下,依稀能见到几个人影进入山中,那是云溪村和周围几个村子的村民。
    冬天进山之人除了猎户还有药农,他们同样身穿羊皮袄,背个背篓,手里却拿著破冻土的铁钎。
    很多药材只有冬季大山里才能找到,比如冬茯苓,天麻,忍冬藤,还有能治妇科病的五灵脂,也就是蝙蝠粪。
    不远处,几个樵夫正在砍树。
    望著这一幕,王长乐內心颇多感慨,如果不是生计所迫,又有谁会在零下二十多度的大冷天进入皑皑雪山呢。
    不伤春悲秋了,自己家条件没好哪儿去,先填饱自己和家人肚子再说。
    大芒山很高,很深,王长乐走一步看三步,格外谨慎,冬季还在外面乱窜的动物最冻得隱藏自己,再加上大雪覆盖,更难以捕捉踪跡。
    大致走了有一百米高,回头一望,村子变成个小黑块,王长乐裹紧袄子继续深入,怎么就没个猎物呢,心里著急啊。
    走来走去,周围景色都一个样,白的让人反感,树上光禿禿的,好在太阳够大,也没风雪,让大芒山多了些暖色,王长乐耐著性子走下去。
    作为一个猎人,耐心和经验甚至比手里的弓更重要。
    又过去一个时辰,王长乐眼尖发现一处异常,轻手轻脚挪到一片灌木丛下,半跪下定睛一看,果然是动物脚印。
    是什么动物呢,前爪印像婴儿拳头,后爪印拖出十厘米的雪痕。
    这是野兔特有的跳跃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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