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后,我打猎捕鱼养活一家七口 作者:佚名
    第333章 建造酿酒坊
    王长乐在每个村子各挑了八十人,当天便开始动工,由於选址是旱田,第一日便需要清除杂草,夯土,从大清早忙活到日落天黑,八十人用石碾和大木头,总算是將將地夯压实,地基平整。
    而王长乐自然也没有亏待两村村民们,特意请了两村的妇人来做饭,肉粥不再是一人一碗,管饱,只要有肚子,隨便吃,白面窝窝大口大口炫,真给两村村民吃爽了,一个个离开酿酒坊地基时,乐的合不拢嘴。
    王长乐晚上要回家住,怕有人捣乱,特意买了细犬看守在地基处,让两村村正见到了,当即拍著胸脯表示请小王大人放心,他们就守在这儿看著,绝不让人来捣乱。
    王长乐点了点头,回家吃饭,小倩已经完全好了,早早投身於自己的事业当中,王长乐一眼便在皮子加工坊里见到了小倩,忙忙碌碌,动作飞快。
    早就跟小倩说过,以后不用忙活,和小勇俩人在家读书识字就好,可毕竟从小在贫困家庭长大,閒不住,白天干活,晚上识字,一样没落下。
    母亲看在眼里,美在心里,女儿重新活过来,天知道有多开心,而且...总感觉小倩更加漂亮了,身段儿,脸蛋儿都比以前俊,皮肤也白嫩细腻了,是错觉么...
    见大儿子回来,母亲连忙上前拉著说小倩最近的变化,王长乐一怔,最近忙活著,还真没注意小倩,定睛一看,確实便漂亮了啊,原先头髮枯黄分叉,如今乌黑髮亮,脖颈修长白皙。
    脸上也不见风吹日晒的粗糙,玉瓷般光润,从前腰肢瘦得跟豆芽菜似的,如今曲线玲瓏,挽起袖口的手臂嫩藕般匀称,从前指节处冻疮留下的疤痕消失无踪。
    变化確实大!
    王长乐念头微微一动,或许是因为蛇涎草王的缘故吧,那是一整条成了精的大白蟒血肉浇灌孕育而成,精华之所在,有此变化,想来不甚奇怪。
    咦?
    江映雪这妮子也服用了蛇涎草王,应该会变得更漂亮,从前就已经很美了,下次再见到要成为大美女咯。
    “长乐?”见大儿子发呆,母亲唤了声。
    “哦,娘,女大十八变嘛,很正常,小倩隨您,自然漂亮。”王长乐隨口笑道。
    “去,乱说。”母亲很开心。
    转念一想,確实是这样啊,长乐个子高,模样俊俏,小倩现在也便漂亮了,说不定真的是隨了自己...
    想著想著,母亲把小勇叫了过去,捏了捏小儿子的脸蛋,可可爱爱,將来又是一个俊朗的小將军,不,是状元!
    吃过饭食,王长乐亲自教铁蛋栓柱秦草儿三人骑马,餵马饲料,与马相处,並且练习了一会儿骑马作战的招式。
    马刀之术確实凌厉霸道,但长枪也不能不练,骑马本就有优势,再加上两米多长的长枪,定能无往不利。
    比如项羽,赵云都是马上用枪的好手,王长乐以前最爱看三国演义,记得汉水之战时,赵云大喝一声,挺枪骤马,杀入重围,左衝右突,如入无人之境。那枪浑身上下,若舞梨花;遍体纷纷,如飘瑞雪。张郃、徐晃心惊胆战,不敢迎敌。
    自己要是能有赵云一样的枪法就好了,可惜郑狼大哥不教啊,只从青州卫所军那里学了点皮毛。
    青州卫所军常用的长枪主要有两种制式,一种是鉤镰枪,长约两米三,枪头带倒鉤,既能直刺破甲,又可鉤拽马腿,是克制骑兵的利器,青州卫所军操练的荡寇枪法讲究『拿、拦、扎』三诀,动作简练,专攻咽喉、心窝等要害。
    另一种便是素木长枪,通体白蜡杆制,长两米六,枪头细长如柳叶,配套的『冲阵二十四式』脱胎於名家枪法,以『崩、挑、圈』为主,適合马战衝锋,骑兵需练至『人马合一』,方能使出amp;quot;一枪穿三甲amp;quot;的杀招。
    王长乐喜欢第二种素木长枪枪法,直来直去,威势难挡,只是五斤木头枪太轻,王长乐用著不过癮,准备过两天请郑狼大哥帮忙打造一把好枪!
    操练半天,洗澡睡觉,一夜无话。
    翌日王长乐大清早便去了两个村子,將八十个干活的人,分为了伐木组十五人,进山砍伐、运输木材,採石组十人,开採毛石、青石板,制坯组15人,製作土坯,建筑组三十人,分砌墙、架梁、铺顶三小队,同步施工,最后是后勤组五人人,送水、工具维修。
    一亩地做酿酒坊,一亩地做酒窖,以此五组同步施工,王长乐预计工期在半个月左右,另外找来十个妇人熬製肉粥,蒸窝窝,工钱一日一结。
    全部安排好之后,王长乐便动身去了怀安乡上,找郑狼大哥打造长枪。
    郑狼倒是不意外,骑马之人少有不练枪的,便让王长乐抱之前的三百多斤的大石墩子,测试下力气,王长乐试了试,一如既往的艰难,郑狼沉默不语,前两天的惊讶还没消退呢,你又给我送惊讶来了是吧。
    眼瞅著比上次抱大石头墩子要轻鬆,真是个怪物,力气怎的增长如此之快!如此神力,挥枪横扫,可击飞普通士兵的盾牌,若是马战,藉助战马衝力,一枪挑落披甲骑兵,霸道绝伦。
    沉吟片刻,郑狼开口道:“我观你之气力,两倍於精壮士卒,最適合十斤重枪,能发挥力量优势,不影响灵活性。”
    “才十斤?”
    郑狼冷笑一声:“绝大多数士兵只能拿得动四斤木枪,挥舞百下便会力竭,十斤重枪莫说舞动,便是拿也拿不起来!”
    “镇北將军萧破虏力战匈奴,常年带头衝锋,单手持枪,能轻鬆刺穿匈奴双层皮甲,所用的也不过是八斤重枪,你还想要几斤?”
    王长乐若有所思,果然话本小说里的什么七十二斤青龙偃月刀有点扯淡了,都快赶上一头狼了,哪里能挥舞的动,只是自己的力量每天都在增长,十斤確实有点不合適。
    “郑狼大哥,有没有更沉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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