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地下40米深处,芬格尔来到学院的中央系统,此刻的他身穿一身黑色礼服,一改往日邋遢的模样。
    “你怎么来了?”
    诺玛那冰冷的声音不带任何一丝感情,在机械般僵硬地提问倒是让芬格尔感到稍许不適。
    “来见见老朋友,不可以吗?”芬格尔笑了,他本次来不为別的,专程为了路明非的事来的。
    “开启eva人格激活程序。”
    芬格尔的权限非常高,和校长属於同一级別。在这里,他拥有绝对的操控权和话语权。
    巨大的屏幕暗了下去,海量的数据疯狂涌入这台超级计算机,都快把他的cpu给干烧了。
    无数的指示灯和仪錶盘开始疯狂地跳动,这台卡塞尔学院的最强大脑开始激活他不为人知的一面。
    一道蓝色的萤光从四面八方打了下来,將原本漆黑一片的地下室给照映得通明。
    一个女孩的身影开始隨著这些萤光的碎片重新拼凑而成。
    那少女身穿丝绸长裙,一双玉足暴露在外面,她露出恬静的笑容,直直地望著芬格尔。
    不同於寻常的3d全息投影技术,投影出的eva具有芬格尔前女友的人格。
    能够通过对方的表情微变化思考反馈,从而与对方沟通自如。
    芬格尔深深凝望著eva,並將手伸了出去,像是想握住那女孩的手。
    “你总是这样,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总是握著我的手。鬆开的时候又满是汗水。”eva说。
    “呵呵,那些事情都过去了,而我现在却永远握不到你的手了。”
    芬格尔脸上仿佛像是在自嘲,又极度的痛苦。
    “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的你意气风发,现在倒是像个邋遢的酒鬼。”eva说。
    “当我发现你们正处危难,而我却无能为力的时候。我就已经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在你们永远沉睡在那数千公里的格陵兰冰海之下,就我一个人苟延残喘地回来,原来那个芬格尔就已经死了。”
    芬格尔说完后,两人都沉默了。
    时间过了许久,eva才打破寧静。
    “你今天来找我,不会就是想说这些话的吧?”
    芬格尔想了想,“你还是这么的冰雪聪明。”
    在芬格尔的记忆中。eva虽然像个天真无邪的小姑娘,但是她的心思极其縝密。
    自己平时遇到什么烦恼时,她都会化为开心果,第一时间帮自己排忧解难。
    “是刚来的s级新生路明非了,我看那小子挺来事的,倒希望那小子留下来,多陪陪我。”
    芬格尔这么多年来,自从10年前,eva六人组他们永远地被锁在那些冰冷的金属潜水服里。
    他就极少结交朋友,平常基本上不出现在公眾视野里,
    像新一代的愷撒楚子航对他这个曾经昂热手下的王牌精英却无半点熟悉。
    可想而知,芬格尔这些年来是多么的低调。
    而芬格尔之所以喜欢路明非的原因,是因为他觉得他们沟通起来没有太大障碍。
    愷撒这个人总是喜欢將自己放在更高的位置上面,你说他有领袖气质也好,很强的控制欲也罢。和这种人沟通。不轻鬆!
    而楚子航表面上是杀胚脸,一副生人勿近的冷漠形象,虽说楚子航会给予你相同的尊重。
    但是你和他在一起,却无法真正做到畅所欲言,仿佛有一堵墙堵在你二人之间。
    其实这正是楚子航將自己的內心真正的想法给封闭了起来,不过这也不怪他。
    那个人,那辆迈巴赫,是他楚子航心中永远的痛,需要他用一生来治癒。
    “如果他不是龙族血裔、是个普通人的话,要是让他通过3e考试,还有可能会导致泄密哦。”
    “不用担心,路明非是校长亲自点名要的学生,费了这么大的排场,可见他的重要性。”
    芬格尔想到叶胜和酒德亚纪为路明非举行內定招聘面试,同时还派了他的私人飞机湾流g550为路明非保驾护航。
    甚至还要派出他芬格尔来亲自接待,自从那件事以后,他和校长之间就很少联繫。只有重大的机密任务才会主动联繫上他。
    这种空降封疆大吏的排场,如果校长没有提前调查好路明非的血统和背景,是绝不会將接待规格提升到这种程度的。
    “我太了解他了,没有利益的事情,他是不会做的。”
    芬格尔这话仿佛显得他好像是昂热肚子里的蛔虫一样,对方想什么他都知道。
    “来一瓶啤酒吧,刚才在宿舍吃了一大堆山珍海味,渴死我了。”
    “你还是没有改掉爱喝酒的毛病啊!这么多年,你的性子变了许多。这一点倒从未变动。”
    在eva眼里,芬格尔以前就好像愷撒和楚子航二人的结合体。
    他既有著愷撒的贵族气质和领导才能,同样也具备楚子航的冷静判断和那高效的执行力。
    现在他倒是和路明非这个废柴一样,整天说著一些烂话,游手好閒,无所事事,简称混日子过。
    一个浑身都是金属球棍的小人,拖著一瓶冻过的塞繆尔?亚当斯品牌的啤酒。
    刚察觉到这玩意的时候,芬格尔手背青筋暴露,差点一掌拍了下去,就要將这些由磁力吸附成的零件给打散架了。
    那小玩意就像马戏团里面的小丑一样,脸上带有无比諂媚的笑容。
    芬格尔抓起酒瓶,一饮而尽。
    “难怪古人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这玩意真是赞。”
    芬格尔用手指敲了敲酒瓶,一副喝酒老行家的语气。
    “哦,对了,我还想知道执行部那帮傢伙最近的计划。”
    eva说:“这才是你来这里的真正目的吧!”
    芬格尔笑了笑,“被你发现了,哈哈。”
    “执行部在长江展开夔门计划。以曼斯教授为主导。叶胜和酒德雅纪两位执行部年轻人充当行动小组。”
    “具体內容是什么呢?”
    “具体的任务细节我不太清楚,因为这是校长亲自製定的,我只知道他们的目標是青铜与火之王诺顿。”
    芬格尔好像是想起了往事,“初代种吗?仅仅只派两个人去,能行吗?”
    当初去格陵兰冰海的时候,自己的行动小组可是有足足七人。
    可是面对强大的初代种,自己的小组还不是落了个全军覆没的下场?
    初代种和混血种之间的实力可以说是天差地別,就连破坏力和防御力都不是同一个等级的。
    说白了,根本就没有能对初代种足以构成死亡威胁的大规模杀伤力武器。
    就算他们有炼金武器,面对言灵和身体素质的绝对上位碾压,又有谁能够保证存活率呢?
    eva摇了摇头说:“不清楚,不过校长的安排,应该不会出错。”
    芬格尔幽幽地说:“他老人家也不是没有出过错。”
    芬格尔一直对十年前的事件耿耿於怀,不过依照当时的情形,自己哪怕没有提前喝醉,也无济於事。
    自己当时也跟著去了,无非是多了一个陪葬的罢了。
    这十年来,他在修行上没有丝毫懈怠,对於『太子』的仇恨,隨著日积月累、愈发的浓烈了起来。
    他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亲手砍下对方的头颅,替自己的兄弟们报仇雪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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