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求你別升了,咱家真是奸臣! 作者:佚名
    第106章 俗不可耐
    与此同时,在谢府的藏书楼里。
    这里的窗户终年关著,透著一股陈年纸张和芸香草混合的味道,谢云婉推开门的时候没有刻意放轻脚步。
    她是谢家这一代最骄傲的人,三岁识字五岁能诗,十二岁时写的江左论连翰林院的掌院学士都拍案叫绝。
    在她的世界里,没有即使,只有必须。
    楼內很暗,只有角落里点著一盏油灯。
    她的长兄谢云舟正伏在案前,手里握著一支禿了毛的笔,在一张宣纸上反覆描摹著什么。
    谢云婉走近两步,看清了纸上的字,是蝴蝶。
    那两个字写得歪歪扭扭,毫无谢家祖传的风骨,反而透著一股绝望的疯劲。
    旁边还摊开著让整个江寧城都疯魔的《梁祝》。
    谢云婉伸出手,指尖在蝶字上点了点,指甲上的丹蔻有些刺眼。
    “大哥,这便是你在国子监修来的道?”
    谢云舟的手抖了一下,墨汁在纸上晕开一个墨团。
    他抬起头,眼下的乌青显得很颓丧,看到是自家小妹,他没了平日的威严,反而下意识想去遮挡那张纸。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谢云舟的声音很沙哑。
    “刚到。”
    谢云婉收回手,从怀里掏出一块帕子,慢条斯理的擦著指尖,好像上面沾了什么脏东西。
    她把帕子隨手扔在地上,盖住了那个墨团。
    “一本市井杜撰的话本,五个铜板都嫌贵的破烂,竟然能让谢家的长孙魂都丟了?”
    “你不懂。”
    谢云舟深吸了一口气,小心的把梁祝合上,动作十分爱惜。
    “这里面有大道,有我们这些在云端上的人,一辈子都看不见的血肉。”
    “云端?”
    谢云婉轻笑了一声,走到书架旁隨手抽出一本诗经,翻了两页又塞了回去。
    “大哥,只有站不稳的人才会觉得云端冷,这世道本来就是分层的。泥里的猪狗就该在泥里打滚,我们只要看著他们別把泥点子溅上来就行。”
    “至於血肉。”
    她转过身,冷冷的盯著谢云舟。
    “那是软弱的人给自己找的藉口,许清欢那个女人,不过是抓住了你们这点软弱,才敢在江寧城兴风作浪。”
    谢云舟猛的站起身,椅子在地上划出刺耳的声音。
    “云婉!不可轻敌!”
    他往前走了一步,盯著妹妹那张傲气的脸。
    “许清欢深不可测,她能把人心算计到这种地步,不是一般的商人。你这次回来,千万別去招惹她。”
    “深不可测?”
    谢云婉的嘴角动了动,脸上却没有笑意。
    “一个靠开青楼敛財,靠写艷情话本博眼球的女人,也配这两个字?”
    “大哥,你在书斋里待太久了,连什么是真正的手段都忘了。”
    “三日后的锦绣宴,我会让你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读书人,什么才是不可逾越的规矩。”
    说完,她没再看谢云舟一眼,转身走出了藏书楼。
    木门在她身后重新合上,隔绝了屋內的腐朽气味。
    ……
    江寧城的夜晚,总是比白天更热闹。
    秦淮河畔的玉楼春,今夜灯火通明。
    为了这场锦绣宴,赵家这次是下了血本。
    他们不仅包下了全江寧最贵的酒楼,还请动了四大书院的首席学子前来坐镇。
    消息一早就放出去了,这是要正本清源,用圣贤书来压一压百花楼的风头。
    河面上泊满了画舫,丝竹声顺著水波荡漾开来,空气中瀰漫著脂粉和酒的甜腻味道。
    各式各样的马车堵在玉楼春的门口。
    下来的都是锦衣华服的公子哥,手里摇著摺扇,哪怕在初冬的冷风里,也要维持那份风度。
    小姐夫人们更是爭奇斗艳,头上的珠翠压得脖子都直不起来,身上的织锦在灯光下闪的人眼晕。
    在这片金迷纸醉中,一顶青布小轿停在了侧门。
    轿帘掀开,一只手伸了出来,腕上没戴任何鐲子,乾乾净净的。
    谢云婉走了下来。
    她今晚没有穿谢家为她准备的百鸟朝凤裙,而是穿了一件洗得很软的青布长衫。
    那布料是最普通的棉麻,甚至不是丝绸。
    头髮只用一根木簪挽了个髻,脸上未施粉黛,连唇脂都没点。
    在这满堂的珠光宝气中,她这身打扮显得格格不入。
    极其突兀,又极其刺眼。
    但这正是她要的效果。
    “那是……谢家大小姐?”
    有人认出了她,声音里带著不敢置信。
    “天吶,这气度,这才是真正的清流啊。”
    “跟她一比,咱们身上这些金啊玉的,简直俗得没法看。”
    周围的议论声很快传开。
    原本还在互相攀比首饰的贵女们,此刻都有些侷促的捂住了手腕上的金鐲子,觉得自己很俗气。
    谢云婉面色平静,目不斜视的穿过人群,直接上了二楼的主位。
    那里早就坐满了人。
    除了几大世家的家主,就是那几位从书院请来的大才子。
    坐在首位的是岳麓书院的彭泽,他素有江南第一笔之称,平日里眼高於顶。
    此刻见到谢云婉,却是第一时间站了起来,恭敬的行了个平辈礼。
    “云婉师妹,许久不见,风采更胜往昔。”
    彭泽看著谢云婉这身素衣,眼里的欣赏毫不掩饰。
    “在这污浊尘世,师妹这身青衣,当真是洗涤人心。”
    谢云婉微微点头算是回礼,然后自然的在主位坐下。
    “彭师兄谬讚了,不过是嫌那些东西累赘,穿得自在些罢了。”
    这话说的轻巧,却让在场所有盛装打扮的人脸上都掛不住。
    宴席开始。
    酒过三巡,话题自然转到了诗词歌赋上。
    这是世家的保留节目,也是他们展示文化霸权的地方。
    一个穿紫衣的赵家子弟站了起来,有些得意的展开摺扇,吟诵了一首刚作的咏雪。
    “琼楼玉宇锁寒烟,万点飞花落枕边。疑是嫦娥失粉黛,散落人间作丰年。”
    诗一念完,周围响起一片叫好声。
    “好诗,意境优美辞藻华丽。”
    “不愧是赵兄,这失粉黛三字,用得极妙啊。”
    赵家子弟满脸红光,拱手向四周致意,眼神还特意往谢云婉那边瞟,等著她的夸奖。
    谢云婉手里端著一杯清茶,吹了吹浮沫。
    大厅里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在等她开口。
    “平仄尚可。”
    谢云婉喝了一口茶,声音不大,清清冷冷的,却传遍了每个角落。
    “只是这意境,未免太小家子气了。”
    赵家子弟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这……还请大小姐赐教。”
    谢云婉放下茶盏,指尖在桌面上点了点。
    “雪乃天地之精,降於人间是为润泽万物。你却只看得到枕边那点飞花,只联想得到女人的粉黛。”
    她抬起眼皮,目光直直的刺向那个赵家子弟。
    “格局太小,若是只会在脂粉堆里打转,还是回去多读两年圣贤书吧,別在这里丟人现眼。”
    全场死寂。
    那个赵家子弟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彭泽在一旁抚掌大笑。
    “痛快!师妹点评一针见血!现在的读书人,就是少了这份风骨,整日里无病呻吟,確实该骂!”
    有了这一出,接下来的气氛就变了。
    这哪里是宴会,分明成了谢云婉一个人的批斗会。
    凡是上去献诗的,没一个能完好无损的下来。
    要么被批得体无完肤,要么被指出用典错误,甚至有几个心理素质差的,当场就被说哭了。
    谢云婉就坐在那里,一身青衣,手里捏著那盏茶。
    她不需要大声说话,甚至不需要站起来。
    她只是用那双冷淡的眼睛扫视一圈,就能让这帮平日里自詡风流的才子低下头。
    这就是谢家的底蕴。
    这就是她谢云婉的统治力。
    “今夜这锦绣宴,也无趣得很。”
    谢云婉有些意兴阑珊的站起身,走到二楼的栏杆旁,居高临下的看著楼下的人群。
    “说是匯聚了江南才俊,看来看去,也不过是一群庸人。”
    彭泽跟在她身后,也嘆了口气。
    “谁说不是呢。如今这世道,人心浮躁,都被那些旁门左道给带偏了。”
    就在这时,玉楼春的大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喧譁声。
    那声音很大,盖过了河上的丝竹,也打破了楼內的沉闷。
    紧接著,是一阵刺眼的金光。
    那不是形容词,是真的金光。
    只见许清欢在一群家丁的簇拥下,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她今天穿了一身金线满绣的大红罗裙,裙摆上缀满了珍珠,走起路来哗啦作响。
    头上插著八支金步摇,脖子上掛著一块大红宝石瓔珞。
    整个人浑身都是金银珠宝。
    生怕別人不知道她有钱。
    在她身后,李胜指挥著伙计,抬著两个大箱子,砰的一声放在了大厅正中央。
    “哟,这么热闹呢?”
    许清欢摇著手里的镶金团扇,声音清脆,透著一股漫不经心的囂张。
    “听说今晚这儿有什么才子大会,本县主也来凑凑热闹。这两个箱子里是十万两现银,今晚谁要是能作出让我满意的诗,这钱就是他的!”
    全场譁然。
    那些原本被谢云婉骂得灰头土脸的才子,眼睛瞬间直了。
    十万两!
    那可是他们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啊!
    二楼栏杆处。
    谢云婉看著底下那个金光闪闪的身影,眼里闪过一丝毫不掩饰的厌恶。
    她转过身,对身边的彭泽说了一句,声音很轻,却足以让周围的人都听见。
    “青楼做派。”
    “俗不可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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