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没办法去了,但我可以给你们资助!”
    景观大石旁,侯志云满脸遗憾。
    要不是家里父母不同意,他也想去陆巢家住,比起镇上,他一直觉得村子里更自由些。
    就跟在野外浪惯了的小兽,儘管被关在笼子里吃了些细粮,但依然嚮往野外。
    可即便这样,他也打算竭尽所能地帮忙。
    “钱这东西,我现在还是有的,哦不对,是我爹还是有的。”
    “而且这镇子上我早就逛了个遍,去什么地方,哪家店我基本都认识,还能给你们带路。”
    “就算之后你们要去县里,也可以放心交给我,我之前跟著我爸没少跑。”
    “那就麻烦了。”
    陆巢也不客气,他知道侯志云这傢伙简直是个活体地图。
    每到一个新地方,就习惯把那的商铺、建筑摸透,各种各样的小路小道也都记得清楚。
    甚至,很快就能发展出些人际关係来。
    这也是他无论如何,也想要把其吸纳入这支小团队的原因。
    像今天早晨被那只雾状猎犬追逐的时候,这边有个活体地图,即便在大雾中,也不至於完全陷入被动。
    侯志云一句:將军请走此小道,前方五百米停车。
    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哪像早晨时还得兜半天圈子,费尽脑筋思考附近有什么能利用的地形。
    就比如现在,今晚陆巢的奶奶不在家,晚饭全靠自己做,正好侯志云认识镇子上的肉铺,便带著陆巢他们一起过去。
    肉铺前,等著店家切肉,几人一边聊著天。
    侯志云和路过的熟人打著招呼,隨即向陆巢问道:“你们这样在镇子上逛,没问题吗?时间来不来得及?”
    陆巢正低头想著今晚的打算,回道:“距离最后一班校车还有两、三个小时,完全够用了。”
    “可是我记得自从搬到镇子上,陈静就没有再办校车票了吧,到时候你们怎么回八家台?”侯志云提出了担忧。
    “宋班长赶最后一班校车回去,我这边骑著自行车呢,得先去还车,可以带陈静一起,坐后座上就行。”
    陆巢考虑得倒很周全,这些事,他早在自习课期间就规划好了。
    而就在这时,一抬头,他注意到架子上掛著的肉,那红白相间的事物中夹杂著筋膜,肌肉怦怦跳著,似乎里面有什么东西正在蠕动。
    陆巢本来在走神,结果见到这一幕,差点引起早晨遇见那只猎犬时產生的ptsd,还以为是什么怪物,差点没摸出空气炮来打一发。
    老板看陆巢嚇成这样,无奈地感嘆了一句:“现在的孩子真没生活经验。”
    “越是新鲜,上面的肌肉就越会抽搐,你看上面还有水珠呢,散著热气。”
    “这样刚杀的肉香的很,您看好吧!回去一吃一个不吱声。”
    陆巢想到牛蛙,死了的牛蛙也能动,瞬间理解了。
    待到肉切好,为竞爭谁付钱,陆巢和侯志云爭执起来。
    你推我搡的,一会我揪你脖领子,一会你拍我手臂。
    陆巢家其实也不缺钱,至少如今没有加盖房子的情况下不缺。
    他们家里早就不种地了,被分的田已经包出去,儘管每年给的不多,但总归是给著的,日子还可以。
    也不缺个买肉钱。
    但架不住侯志云非要付,两人推搡了一阵,最后陆巢也没办法,同意了。
    拎好打包的肉和菜,一行人在人头攒动的商业街前进,而身后那肉铺的店家表情却有些奇怪。
    汉子看著架子上掛著的肉,嘴里却支支吾吾地说著什么,大致是:奇怪,他不记得这肉是刚杀的,不是刚杀的肉又怎么会蠕动呢。
    可隨后汉子也不打算想了,他摇摇头,拿起架子下藏著的水壶,又往那肉上喷了点。
    一路上,四人组还遇见了熟人。
    那电脑房老板家的儿子正巧在外面抽菸,远远看到他们,便挥手打了招呼。
    “糖葫芦好看,它竹籤儿穿,象徵幸福和团圆,把幸福和团圆连成串,没有愁来没有烦。”
    “都说冰糖葫芦儿酸,酸里面它裹著甜,都说冰糖葫芦儿甜,可甜里面它透著那酸。”
    远远地一阵歌飘来。
    举著糖葫芦垛的老大爷穿著一身蓝色的军便服,头戴蓝色小军帽,髮丝花白,却相当前卫地在腰上別著个喇叭,喇叭里面放著冯晓泉的《冰糖葫芦》,各种滋味似乎都在这首歌里了。
    不时口中远远呼道:“冰糖~葫芦~!”
    听著歌,几人只觉得肚子里馋水直冒,侯志云也差不多,便做主掏钱给每人都买了串。
    “就当图个彩头吧。”
    “今晚你们要记得小心,我家里正好有台大哥大,那东西本是我爸工作用的,用著用著淘汰送我了,號码之前跟你们讲过。”
    “我特地问了,座机也能给大哥大打电话,到时你们出了事就找我,我在这边儘量想办法帮你们忙。”
    “无论是报警,还是別的什么,都可以。”
    他猛地从糖衣中咬下一颗山楂来,吃著这东西忍不住感慨道:“城里人吃的点心也就这个样子了吧?”
    “是啊,城里人可怜吶,他们能吃些什么呢?无非是奶酪餑餑,奶茶春卷之类的。”
    陆巢逗趣道:“哪像我们这糖葫芦吃著,吃了冰糖滚山楂,城里人儿不及吾。”
    侯志云听著听著大笑起来:
    “对的,对的,哈哈哈。”
    边上的宋梓和陈静看著这俩活宝,都无语了。
    她们手里也分別拿著一串,陈静那边吃的很快,转眼间就进肚了大半。
    宋梓则盯著手里的葫芦串,又提了提嘴巴上的围巾,在那有些发愁。
    短髮少女的眼眸向周围看了看,发现没人注意后,便微微將围巾打开些,接著,便传来嘎嘣几声闷响,伸进围巾內的冰糖葫芦连著棍一起不见了。
    举著糖葫芦垛的老大爷看他们吃的欢:“再拿一串儿吧,我这垛马上快卖完了,看你们都是学生,送你们一串。”
    这年头往往不是什么“我是学生,送我”,而是“你是学生,送你。”
    主语一变,意思就完全不一样了。
    前者让人生气,后者心生暖意。
    陆巢转头一看,侯志云指了指自己的腮帮子,表示吃得牙疼,宋梓那边则剧烈摇了摇头,隱约能见到从那围巾缝隙有些木头沫子飘落下来。
    陈静倒还想要,但陆巢动手更快,这串便白白入了他手。
    两人就这样抢起来,很明显,最后是陈静贏了。
    陆巢顿觉这傢伙力气大的简直不像个人,不过,那单马尾的女孩看他故作可怜的模样,想了想后,商量著你一颗我一颗地吃起来。
    两人都找到了点以前在村子里小团伙时期的感觉,那时候,两人遇见什么好东西就喜欢互相抢。
    甚至,陈静来他们家做客的时候,看到刘老太在干农务,两人也抢著帮忙干。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陈静无论是性格还是行动力都比较强势,陆巢抢不过对面。
    可陆巢脑子好使,总有些小花招,以至於过去动不动就两败俱伤。
    他嚼著口中的糖葫芦,不时瞧向陈静的侧脸,没有任何化妆品点缀,只是素顏就相当漂亮,那好看的睫毛不时眨一下,在发现陆巢在偷瞧她后便狠狠瞪过来。
    陆巢倒是很安心,他低著头看向脚面的碎石和卖鱼商贩盆子里流出来的腥水。
    对於他而言,往日这些都是只有在梦中才会有的场景了,大概就是那种……即便周围的街道自己已然记不得了,可当你再次从那条路走过时,看到前方有一两个孩子並肩而行,背著书包追逐打闹,还是会瞬间顿住,陷入恍惚。
    而现在,他有幸能再次置身其中。
    大家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好久没这样聚一起了,彼此间,都需要重新找回一些过去的共同回忆,以便能更加默契地应对接下来可能面临的问题和危险。
    一群孩子最好的凝聚力方式,就是逛街买零食和玩游戏。
    陆巢打算把今晚的同宿打造成类似同学聚会的气氛,多备些零食饮料,儘量冲刷紧张感。
    毕竟,连他都不知道今天晚上会发生些什么。
    拿最坏的估计,搞不好还要做过一场,他也不希望宋班长和陈静有著太大压力。
    整个俊红镇只有一座超市,超市和小卖部在陆巢的印象里最大的区別就是:超市卖各种各样的瓶瓶罐罐、蔬菜,甚至是冷冻肉,占地面积非常大,里面的东西也更全。
    超市门口两边摆著两辆摇摇车,一个是汽车外形,一个是飞机外形,这东西一直是陆巢小时候的梦想。
    他现在其实也想坐摇摇车,但马上高中了,自己年纪又大,怕丟人,终究只是远远看看。
    之前的肉和菜都已经让侯志云出钱了,陆巢也没有那么大的脸,接著让自己兄弟付,就和侯志云爭抢著半天,最终两人决定零食这部分一人付一半。
    可是陈静表示自己没什么想吃的零食,最后,侯志云和她也就在超市门口等。
    单纯变成了陆巢和宋梓进去採购,两人都是重生者,算比较克制,只拿了必需品。
    少女从货架的另一端儘量踮起脚,向货架对面的陆巢举起几瓶矿泉水展示。
    陆巢则同样踮起脚,举起了几袋方便麵。
    活像是两只误入了大城市的贫穷小动物,开心地向同伴分享自己寻找到的宝物。
    但是,宋梓举著举著却突然发现对面安静了下来,她奇怪地侧著头,从货架的边缘绕到另外一端来,却什么都没有看到,正当其打算转头向门口的方向看去时。
    围著货架绕了一圈的陆巢,已经悄悄来到了她的身后。
    “啊!”
    戴著小黄鸭帽子的短髮少女,整个身子都僵住了。
    陆巢將一双手臂举在身体两边,像是一只做出威嚇样子,让自己显得很高大的小熊猫。
    然后陆巢转头就跑,少女则手里拎著大包小包的东西追在后面,两人围绕著货架转了一圈又一圈。
    直到追著追著,宋梓突然发现前面的陆巢停住了。
    不知道是不是被身体年龄影响了,陆巢眼下的目光正直直地盯著放玩具的架子。
    宋梓试著拽了拽,发现纹丝不动。
    那张没什么表情的面容上,露出些许沉思意味,隨即,她站在陆巢身侧,將上半身探到陆巢前面,仿照刚才陆巢的样子,將双手竖立在身边,做出小熊猫的动作。
    “啊!”
    这时陆巢才缓过神,宋梓一用力赶忙把他拽走了。
    直到被其拉走,陆巢才將眼睛从那些东西上放开。
    提著一大瓶饮料和几包零嘴,一行人重新返回了学校附近,眼下这里已经空荡荡的,夕阳的光亮从天边照射而来,铺洒在校园前的道路上。
    “要不要去租一盘《贞子》和《山村老尸》”侯志云远远看到了音响店,突然计上心头提议道。
    “我听说大人们同宿的时候就喜欢看这个,放心,我出钱给你租。”
    “唉,我是真想去,之前还住在村里的时候,要不是你奶奶不让,我早就搬到你家里住了。”
    见到这一幕,陆巢心中忍不住感嘆一句。
    这真是好兄弟,看到他要和两个女孩子同宿了,也没什么嫉妒,反而想著为什么和他同宿的不是自己。
    “不了吧,今晚是办正事呢。”
    陆巢拒绝道,他从墙角取回了自行车,眼下还有些恍惚,正晃著脑袋,想起之前自己的行为,只觉得童趣占据大脑,激素代替思考。
    真是怪事。
    自己最近的精神状態有点奇怪,先是看到了活动的肉,然后是突然失控。
    周围的一切,不知为何开始不太正常了。
    结合著自己的经歷……
    他推测,这应该也是那黑色晶体的残留作用,只不过確实已经有所缓和,没有之前和那骑摩托的傢伙约架时那么强烈了,这也算好事。
    看起来,只要不频繁使用,这种负面情况就能衰退。
    ……
    碟片最后还是租了。
    秋天的黄昏下,呜呜冷风从正面吹来。
    自行车链子嘎噠嘎噠绞著齿轮,车轮速度越来越快,翻越过土丘,跨越过桥樑,同时也迈过那旧时的岁月。
    只是速度確实比早晨慢很多,看著一辆辆人力三轮车超过自己,看著一车草筐在车厢里左盪右晃,不时又看到几个同样骑著自行车的成年人从自己身旁飞驰而过,越落越远。
    陆巢倒有点无奈。
    “你是不是吃胖了?”
    他蹬著自行车向后面望,却只见那侧坐在后座上的单马尾少女瞪了他一眼,又被对著腰子狠狠来了一拳,感觉胆汁要打出来了。
    路上有些顛簸,但陈静的平衡性相当好,侧坐可是很危险的,但她却能一直平稳呆在那。
    “其实按照常理,你应该正坐在后座上,然后很害怕,为了保持平衡抱住我的腰,把脑袋靠在我的肩膀上,减小风阻……”
    话音刚落,陆巢便感觉左肩传来一阵劲风,紧接著便挨了一击头槌,整个身子差点从自行车上飘起来,赶忙不再讲话了。
    就在他想著要不要停车下去揉揉时,便感觉柔软的面颊轻轻贴在他的肩膀上。
    “便宜你。”
    身后传来少女清朗的声音,陆巢內心欢呼起来,脚步蹬得更加有力,整个自行车飞驰般跨过了水坝。
    落叶被轮胎重重碾过,化作了青春的书夹。
    路上的人们看看他,又看看他车后座的漂亮女孩,脸上浮现出羡慕的神色,有的则生出怀念。
    感慨年轻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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