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重振大明 作者:佚名
第1072章 大明律令体系
“砰!”
“韩爌无耻!”
“为了自己的名声,竟然放任国会干政。”
“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任首辅,他凭什么统领百官?”
下朝之后,杨景辰回到家中,拍著桌案怒骂道。
对韩爌今日的选择,他是失望之极。
他作为想当首辅的次辅,都没有把文官的权力让出去。
哪想到韩爌作为文官首领,竟然主动向国会让渡权力。
开了用法案规定政务这个口子,將来国会干政的事情,定然层出不穷。
以后文官头上除了皇帝外,还多出个用法案约束他们的国会。
杨景辰想到这里就怒火升腾,觉得自己没当上首辅的原因,就是不够无耻:
“皇上都提醒国会能利用法案干政,他们倒好,竟然直接给国会干政的权力。”
“也不知道……哎吆……”
捂著头没有说下去,杨景辰感觉自己的头痛欲裂。
这是他前几年生病留下来的毛病,家里的人看见后,急忙去请太医。
温体仁这时也来了他的府上,得知杨景辰被气得头痛后,劝说道:
“杨公也不用太担心了!”
“朝会上不是已经规定了,只有长期执行的政策,才能制定法案。”
“国会固然能干政,却不会太过干涉诸司权力。”
杨景辰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道:
“短期变成长期,能有什么难的?”
“而且这个规定隱藏的含义,就是长期实施的政策,必须制定成法案才能执行下去。”
“否则一换届,就变成了废纸。”
“看著吧,今后国会干涉朝廷诸司的事情会经常发生。”
“朝堂诸公除了应付皇帝外,还要应付国会。”
这是他心烦的事情,感觉自己將来当了首辅,头上会多出个婆婆来。
现在议会已经开到顺天府了,按照皇帝的规划,最迟到崇禎十年,就要在整个北直隶开议会。
那时议会的代表性已经非常强,完全能够代行国会。
以现在的顺天府议会就要求朝廷诸司配合来看,说不定那时的內阁,都要配合议会。
杨景辰想到这里就感到头疼,对现在的朝堂格局越来越看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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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是支持重製礼乐的。”
“国人大会虽是刘宗周提出的,但是筹建办法,多半出自皇上。”
“但是皇上对国会是既用又防,把它纳入到朝廷制度內。”
“反倒是韩爌这些人,根本不管后果,有时比皇上还激进……”
连连摇头,杨景辰对此很不解。
但是温体仁从自己的角度思考,却明白韩爌为什么这样做——
两人虽然立场不同,却都是合格的官僚,知道应该討好谁。
不像杨景辰是学张孚敬,对皇帝虽然迎合,却也有所坚持。
这个坚持,在温体仁看来很可笑。但是无奈皇帝信任杨景辰,用这个人死死压住自己。
而他在东林党的压力下,又不得不和杨景辰报团取暖,帮他解决问题。
看著头痛中仍旧思索这个问题的杨景辰,温体仁犹豫之后,还是下定决心,提点道:
“韩爌有时候更激进,是因为他是首辅,官做得再大也是臣。”
“他只需要让现在的皇帝和群臣感到满意,就能在首辅位置上坐下去。”
“但是皇上是君,需要考虑得更长远。所以在有些事情有利於当前、却不利於长远时,皇上会產生顾虑。”
“韩爌没有这个顾虑,所以他有时保守,有时却更激进。”
“他现在这样做,是支持重製礼乐建立国会,皇上为了维护国会的权威,不可能会反对。”
“群臣因为都能获益,把自己的措施用法案延续下去,对他这个提议也很支持。”
“至於以后的问题,让以后的大臣操心。”
“反正那时在朝堂上的又不是他们。”
这一番话,让杨景辰听到后呆了半晌,真正认识到君和臣的区別。
皇帝是不变的,群臣是变化的。
所以皇帝和群臣的立场有时一致,有时区別却很明显。
他虽然比较迎合皇帝,其实却一直站在群臣的立场上。也难怪皇帝一直让他做次辅,首辅韩爌做得再差都不换。
再想到代表民意的国会,杨景辰喃喃道:
“皇上、群臣、还有民眾代表组成的国会。”
“今后大明朝廷,真是君臣民共治啊!”
“就是咱们臣子,要受两头的夹板气。”
温体仁也感觉今后在朝堂上做官比较难,除了皇帝之外,还有国会盯著。
不过这种事情不是他需要考虑的,他安慰杨景辰道:
“也不用太担心了!”
“皇上对国会的法案有否决权,而且所有法律法规都要皇上签发,內阁对圣旨有副署权。”
“或许可爭取这个权力,明確国会制定的法案都是圣旨,必须经过內阁副署。”
杨景辰眼前一亮,感觉可以爭取。
如果国会的法案需要经过內阁副署,从內阁这边以圣旨的名义下发,那么內阁对国会的干政,就有很强的抵抗力。
他和温体仁琢磨著,如何爭取这个权力。
以皇帝对国会的防备来看,他们有可能爭取到这个权力。
——
朱由检对国会干政確实很防备,他不希望大小事务都要经过国会。
那样朝廷诸司就不用做事了,想出台什么政策,都要去国会爭论一番——
那根本不是做事的制度,很多议会制国家,都陷入了效率低下、甚至议而不决。
所以朱由检是很警惕国会干政的,那不是国会应该干的事儿。
不过对长期措施通过国会制定成法案,他却是很赞同的。
因为这能保障政策的延续,不至於因为官员调离,一些好的政策就人亡政息。
这能很大程度上解决流官的弊端,推行更长远的措施。
所以他要求朝廷诸司和国会一起,草擬涉政类法案的制定办法,规范国会的这个权力。
对杨景辰提出的內阁对国会的法案有副署权,朱由检部份认可:
“涉政类的法案,如果不是內阁提议,那就需要內阁同意。”
“不过立法权属於国会,其他正常的礼法制定,仍旧按正常程序。”
这个正常程序是什么呢?
按照先前的约定,《大明礼法公约》《大明分封礼法》《大明继承礼法》这三大礼法的制定和修改,需要在国会五分之四多数通过,並且在大臣廷议通过后,由皇帝认可批准。
《大明律》《大明会典》等第一等级法律的修改,需要国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大臣廷议通过、皇帝认可批准。
这些法律的制定权不仅属於国会,还要交付廷议。
其他第二等级法律、第三等级法规的制定权完全属於国会,其中法律需要在国会全体会议上通过,法案和法规只需要国会常务会议同意。
地方议会可以根据已有礼法,制定仅限於当地使用的地方法规、民间乡约、宗族家法……,这是第四等级法规。
现在的国会筹办处,理论上相当於国会临时常务会议。所以它通过的都是法案、法规,正式的礼法和法律,需要在国会成立后,召开全体会议定下来。
在拥有制定涉政法案的权力后,国会筹办处已经可以干预政事。
为了防止国会和內阁產生严重衝突,也为了给筹办中的国会立规矩,朱由检部分同意了杨景辰的提议,给了內阁在涉政法案上的副署权。
內阁诸公、还有朝堂大臣,对此当然是认可的。他们其实也不怎么愿意看到国会干政,对朝廷诸司的政策指指点点。
甚至一些大臣提议,除非朝廷诸司提议,国会不得制定涉政法案。
但是这个想法很好,实践却很困难。因为很多法律都和政治息息相关,朝廷诸司的政令要符合法律。
所以討论下来,还是按皇帝的决定,对明显涉政的法案,必须经过內阁同意。
包括一些部门提议的法案,都要经过內阁批准。
这让內阁的权力继续增加,越来越有领导诸司的气象——
这也是先前推行五院制时,內阁不愿意改为政事堂的原因。
他们要的是统领五院,而不是只领导政务院。
现在国会也被纳入进来,內阁通过对皇帝圣旨的副署权、以及法律法规必须由皇帝颁布,获得了干预法律的权力。
尤其是明显涉政的法案,必须在內阁同意后才能颁发下去。
——
从法律等级这件事,朱由检想到了政令等级。
按照之前的约定,皇帝政令等同法律,视作临时法律对待。
甚至能临时废止某些法律条款,要求国会修改。
这是对律令体系的重大变革,明確了法律和詔令的关係。
在此之前,律令经常是不分的。朝廷经常以詔令颁布法律制度。
例如《大明会典》,它里面就有很多《大明律》的內容,以及后续皇帝用詔令对部分条文的完善和修改。
二百多年下来,这些律令已经非常繁杂,如同代码屎山。
这也是朱由检下令重製礼乐的原因,需要把法律和制度明確下来。
甚至他还制定了落日条款,明確各种詔令和法律的实施时间。每六十年至少整理一次,不能把问题一直累积下去。
但是现在他仍感觉到不足,因为除了詔令级別外,政令级別没有定下来。
尤其是內阁拥有签发政令的权力后,它的权力边界急需明確——
朱由检虽然一直在对內阁放权,但是对它的权力扩大却很警惕。他不希望內阁脱离掌控,架空自己这个皇帝。
所以他打算制定法律,把相关制度明確下来。如果內阁违背,中书监和六科都会把他们的政令顶回去。
这种礼法上的事情,朱由检之前都是交给刘宗周,或者让张溥这样的亲信臣子提议。如今两人都不在,他在思索之后,把事情交给了兼任中书学士的钱谦益。
因为这件事归中书监负责,无论是皇帝詔令还是內阁政令,都要经过中书监。
钱谦益在皇帝的嘱咐下,很快以誥敕处的名义,在朝堂上提议规范朝廷詔令和各种政令:
“为防假传圣旨、偽造政令,臣以为所有圣旨和政令都应编號,明確所用材料和格式。”
“圣旨所用绸缎、笔墨,政令所用纸张墨水,都应和纸幣材料一样是特產。”
“如何用印,印信是什么样子,都应告知官吏。”
“各级官员在接到旨意和命令后,应当仔细查验,防止奸人作祟。”
这个提议,得到朱由检的认可。他很是高兴地道:
“这件事早就应该做了。”
“朕有时候都不知道,一年发下去多少圣旨。”
“以后所有圣旨,都应按照一定的规律编號,在誥敕处存档。”
“內阁和五院六部等朝廷诸司的公文,也应在中书监备份,六科给事中可查看是否有矛盾之处、或者违背礼法和法律。”
“地方公文存在中书监设在各地的秘书厅,各地礼法官员和按察司官员可以查看。非保密內容还要向民眾、尤其是议员公开,让他们知道官府的政策,向民眾传达讲解。”
给中书监加了这个权力,管理相关档案。
中书监的官员自然很高兴,他们的权力进一步加强。
內阁和五院六部的官员神色则有些凝重,他们思索皇帝这样做的用意。
不用他们细想,秉承皇帝意志的钱谦益,就继续道:
“大明以律令治国,昔年太祖定製,就是命中书省定律令。”
“如今中书省早已废除,皇上將制定法律的权力给了国会,詔令则相当於临时法律。”
“臣以为內阁政令、五院六部政令、诸司政令也应確定级別,和法律等级对应。”
“如此施政时才有律令可依,限制官吏胡作非为。”
“请以法律等级为本,制定大明律令体系。”
这个提议,可谓振聋发聵。
在国会利用制定法律法规的权力,有可能干预朝廷诸司政策后,群臣很快认识到:
明確律令体系很有必要,必须把政令的地位抬起来。
不能让人们只注重法律等级,忽略政令级別。律令一向並称,不能只偏重法律。
他们希望朝廷诸司的政令,获得相当於法律法规的地位。
这样將来就不会完全被国会钳制,诸司隨著国会制定的法律转。
在认识到国会干政的可能后,大明的官员本能地行动起来,支持这个提议。(本章完)
第1072章 大明律令体系
“砰!”
“韩爌无耻!”
“为了自己的名声,竟然放任国会干政。”
“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任首辅,他凭什么统领百官?”
下朝之后,杨景辰回到家中,拍著桌案怒骂道。
对韩爌今日的选择,他是失望之极。
他作为想当首辅的次辅,都没有把文官的权力让出去。
哪想到韩爌作为文官首领,竟然主动向国会让渡权力。
开了用法案规定政务这个口子,將来国会干政的事情,定然层出不穷。
以后文官头上除了皇帝外,还多出个用法案约束他们的国会。
杨景辰想到这里就怒火升腾,觉得自己没当上首辅的原因,就是不够无耻:
“皇上都提醒国会能利用法案干政,他们倒好,竟然直接给国会干政的权力。”
“也不知道……哎吆……”
捂著头没有说下去,杨景辰感觉自己的头痛欲裂。
这是他前几年生病留下来的毛病,家里的人看见后,急忙去请太医。
温体仁这时也来了他的府上,得知杨景辰被气得头痛后,劝说道:
“杨公也不用太担心了!”
“朝会上不是已经规定了,只有长期执行的政策,才能制定法案。”
“国会固然能干政,却不会太过干涉诸司权力。”
杨景辰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道:
“短期变成长期,能有什么难的?”
“而且这个规定隱藏的含义,就是长期实施的政策,必须制定成法案才能执行下去。”
“否则一换届,就变成了废纸。”
“看著吧,今后国会干涉朝廷诸司的事情会经常发生。”
“朝堂诸公除了应付皇帝外,还要应付国会。”
这是他心烦的事情,感觉自己將来当了首辅,头上会多出个婆婆来。
现在议会已经开到顺天府了,按照皇帝的规划,最迟到崇禎十年,就要在整个北直隶开议会。
那时议会的代表性已经非常强,完全能够代行国会。
以现在的顺天府议会就要求朝廷诸司配合来看,说不定那时的內阁,都要配合议会。
杨景辰想到这里就感到头疼,对现在的朝堂格局越来越看不明白: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解书荒,1?1???.???超实用 】
“皇上是支持重製礼乐的。”
“国人大会虽是刘宗周提出的,但是筹建办法,多半出自皇上。”
“但是皇上对国会是既用又防,把它纳入到朝廷制度內。”
“反倒是韩爌这些人,根本不管后果,有时比皇上还激进……”
连连摇头,杨景辰对此很不解。
但是温体仁从自己的角度思考,却明白韩爌为什么这样做——
两人虽然立场不同,却都是合格的官僚,知道应该討好谁。
不像杨景辰是学张孚敬,对皇帝虽然迎合,却也有所坚持。
这个坚持,在温体仁看来很可笑。但是无奈皇帝信任杨景辰,用这个人死死压住自己。
而他在东林党的压力下,又不得不和杨景辰报团取暖,帮他解决问题。
看著头痛中仍旧思索这个问题的杨景辰,温体仁犹豫之后,还是下定决心,提点道:
“韩爌有时候更激进,是因为他是首辅,官做得再大也是臣。”
“他只需要让现在的皇帝和群臣感到满意,就能在首辅位置上坐下去。”
“但是皇上是君,需要考虑得更长远。所以在有些事情有利於当前、却不利於长远时,皇上会產生顾虑。”
“韩爌没有这个顾虑,所以他有时保守,有时却更激进。”
“他现在这样做,是支持重製礼乐建立国会,皇上为了维护国会的权威,不可能会反对。”
“群臣因为都能获益,把自己的措施用法案延续下去,对他这个提议也很支持。”
“至於以后的问题,让以后的大臣操心。”
“反正那时在朝堂上的又不是他们。”
这一番话,让杨景辰听到后呆了半晌,真正认识到君和臣的区別。
皇帝是不变的,群臣是变化的。
所以皇帝和群臣的立场有时一致,有时区別却很明显。
他虽然比较迎合皇帝,其实却一直站在群臣的立场上。也难怪皇帝一直让他做次辅,首辅韩爌做得再差都不换。
再想到代表民意的国会,杨景辰喃喃道:
“皇上、群臣、还有民眾代表组成的国会。”
“今后大明朝廷,真是君臣民共治啊!”
“就是咱们臣子,要受两头的夹板气。”
温体仁也感觉今后在朝堂上做官比较难,除了皇帝之外,还有国会盯著。
不过这种事情不是他需要考虑的,他安慰杨景辰道:
“也不用太担心了!”
“皇上对国会的法案有否决权,而且所有法律法规都要皇上签发,內阁对圣旨有副署权。”
“或许可爭取这个权力,明確国会制定的法案都是圣旨,必须经过內阁副署。”
杨景辰眼前一亮,感觉可以爭取。
如果国会的法案需要经过內阁副署,从內阁这边以圣旨的名义下发,那么內阁对国会的干政,就有很强的抵抗力。
他和温体仁琢磨著,如何爭取这个权力。
以皇帝对国会的防备来看,他们有可能爭取到这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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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由检对国会干政確实很防备,他不希望大小事务都要经过国会。
那样朝廷诸司就不用做事了,想出台什么政策,都要去国会爭论一番——
那根本不是做事的制度,很多议会制国家,都陷入了效率低下、甚至议而不决。
所以朱由检是很警惕国会干政的,那不是国会应该干的事儿。
不过对长期措施通过国会制定成法案,他却是很赞同的。
因为这能保障政策的延续,不至於因为官员调离,一些好的政策就人亡政息。
这能很大程度上解决流官的弊端,推行更长远的措施。
所以他要求朝廷诸司和国会一起,草擬涉政类法案的制定办法,规范国会的这个权力。
对杨景辰提出的內阁对国会的法案有副署权,朱由检部份认可:
“涉政类的法案,如果不是內阁提议,那就需要內阁同意。”
“不过立法权属於国会,其他正常的礼法制定,仍旧按正常程序。”
这个正常程序是什么呢?
按照先前的约定,《大明礼法公约》《大明分封礼法》《大明继承礼法》这三大礼法的制定和修改,需要在国会五分之四多数通过,並且在大臣廷议通过后,由皇帝认可批准。
《大明律》《大明会典》等第一等级法律的修改,需要国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大臣廷议通过、皇帝认可批准。
这些法律的制定权不仅属於国会,还要交付廷议。
其他第二等级法律、第三等级法规的制定权完全属於国会,其中法律需要在国会全体会议上通过,法案和法规只需要国会常务会议同意。
地方议会可以根据已有礼法,制定仅限於当地使用的地方法规、民间乡约、宗族家法……,这是第四等级法规。
现在的国会筹办处,理论上相当於国会临时常务会议。所以它通过的都是法案、法规,正式的礼法和法律,需要在国会成立后,召开全体会议定下来。
在拥有制定涉政法案的权力后,国会筹办处已经可以干预政事。
为了防止国会和內阁產生严重衝突,也为了给筹办中的国会立规矩,朱由检部分同意了杨景辰的提议,给了內阁在涉政法案上的副署权。
內阁诸公、还有朝堂大臣,对此当然是认可的。他们其实也不怎么愿意看到国会干政,对朝廷诸司的政策指指点点。
甚至一些大臣提议,除非朝廷诸司提议,国会不得制定涉政法案。
但是这个想法很好,实践却很困难。因为很多法律都和政治息息相关,朝廷诸司的政令要符合法律。
所以討论下来,还是按皇帝的决定,对明显涉政的法案,必须经过內阁同意。
包括一些部门提议的法案,都要经过內阁批准。
这让內阁的权力继续增加,越来越有领导诸司的气象——
这也是先前推行五院制时,內阁不愿意改为政事堂的原因。
他们要的是统领五院,而不是只领导政务院。
现在国会也被纳入进来,內阁通过对皇帝圣旨的副署权、以及法律法规必须由皇帝颁布,获得了干预法律的权力。
尤其是明显涉政的法案,必须在內阁同意后才能颁发下去。
——
从法律等级这件事,朱由检想到了政令等级。
按照之前的约定,皇帝政令等同法律,视作临时法律对待。
甚至能临时废止某些法律条款,要求国会修改。
这是对律令体系的重大变革,明確了法律和詔令的关係。
在此之前,律令经常是不分的。朝廷经常以詔令颁布法律制度。
例如《大明会典》,它里面就有很多《大明律》的內容,以及后续皇帝用詔令对部分条文的完善和修改。
二百多年下来,这些律令已经非常繁杂,如同代码屎山。
这也是朱由检下令重製礼乐的原因,需要把法律和制度明確下来。
甚至他还制定了落日条款,明確各种詔令和法律的实施时间。每六十年至少整理一次,不能把问题一直累积下去。
但是现在他仍感觉到不足,因为除了詔令级別外,政令级別没有定下来。
尤其是內阁拥有签发政令的权力后,它的权力边界急需明確——
朱由检虽然一直在对內阁放权,但是对它的权力扩大却很警惕。他不希望內阁脱离掌控,架空自己这个皇帝。
所以他打算制定法律,把相关制度明確下来。如果內阁违背,中书监和六科都会把他们的政令顶回去。
这种礼法上的事情,朱由检之前都是交给刘宗周,或者让张溥这样的亲信臣子提议。如今两人都不在,他在思索之后,把事情交给了兼任中书学士的钱谦益。
因为这件事归中书监负责,无论是皇帝詔令还是內阁政令,都要经过中书监。
钱谦益在皇帝的嘱咐下,很快以誥敕处的名义,在朝堂上提议规范朝廷詔令和各种政令:
“为防假传圣旨、偽造政令,臣以为所有圣旨和政令都应编號,明確所用材料和格式。”
“圣旨所用绸缎、笔墨,政令所用纸张墨水,都应和纸幣材料一样是特產。”
“如何用印,印信是什么样子,都应告知官吏。”
“各级官员在接到旨意和命令后,应当仔细查验,防止奸人作祟。”
这个提议,得到朱由检的认可。他很是高兴地道:
“这件事早就应该做了。”
“朕有时候都不知道,一年发下去多少圣旨。”
“以后所有圣旨,都应按照一定的规律编號,在誥敕处存档。”
“內阁和五院六部等朝廷诸司的公文,也应在中书监备份,六科给事中可查看是否有矛盾之处、或者违背礼法和法律。”
“地方公文存在中书监设在各地的秘书厅,各地礼法官员和按察司官员可以查看。非保密內容还要向民眾、尤其是议员公开,让他们知道官府的政策,向民眾传达讲解。”
给中书监加了这个权力,管理相关档案。
中书监的官员自然很高兴,他们的权力进一步加强。
內阁和五院六部的官员神色则有些凝重,他们思索皇帝这样做的用意。
不用他们细想,秉承皇帝意志的钱谦益,就继续道:
“大明以律令治国,昔年太祖定製,就是命中书省定律令。”
“如今中书省早已废除,皇上將制定法律的权力给了国会,詔令则相当於临时法律。”
“臣以为內阁政令、五院六部政令、诸司政令也应確定级別,和法律等级对应。”
“如此施政时才有律令可依,限制官吏胡作非为。”
“请以法律等级为本,制定大明律令体系。”
这个提议,可谓振聋发聵。
在国会利用制定法律法规的权力,有可能干预朝廷诸司政策后,群臣很快认识到:
明確律令体系很有必要,必须把政令的地位抬起来。
不能让人们只注重法律等级,忽略政令级別。律令一向並称,不能只偏重法律。
他们希望朝廷诸司的政令,获得相当於法律法规的地位。
这样將来就不会完全被国会钳制,诸司隨著国会制定的法律转。
在认识到国会干政的可能后,大明的官员本能地行动起来,支持这个提议。(本章完)